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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农村水利司工作要点
    编辑: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归档时间:2004/2/27    

最近,水利部翟浩辉副部长在农村水利司2003年工作总结和2004年工作重点上批示:农水司过去一年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在农村水利工作中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体现了农水司工作在部党组领导下,积极主动,有所创新,应予充分肯定。望在新的一年里,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提高农业生产综合生产能力、为农民增收、为国家粮食安全多做贡献。

根据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2004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水利工作的基本思路是: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统筹城乡用水安全,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以保障农民饮水安全、保障经济用水安全、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基础设施,深化体制改革,强化工程管理,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推动农村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按照自然地理条件、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水利部总体部署,农村水利工作重点是:继续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困难,解决含氟、含砷过高等水质不达标问题;抓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力推行节水灌溉,稳定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在山丘区,开展以雨水集蓄利用为主的小微型水利工程建设,逐步使南方山丘区人均拥有半亩到一亩高产稳产基本口粮田,北方山丘区人均拥有两亩有可靠水源的旱地,稳定解决群众温饱问题;在草原牧区,依据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加强以灌溉饲草料地为主要内容的牧区水利建设,保护草原生态,发展牧区经济;在经济相对发达的有条件地区,抓好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建设农村优美环境。2004年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解困工作

1、继续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解决1000万人饮水困难。对新建工程积极推广社会公示、巡回监理、报账制等行之有效的办法,确保资金安全和工程建设质量;对集中供水工程,在开工前要明确管理单位,落实管理人员,让其参与和监督工程建设全过程,为工程建后管理打下良好基础。

2、抓紧落实《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或完善具体的管理办法。到年底,全部建成的集中供水工程都要明确管理主体和建立良性运行的水价机制。

3、完成《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村镇供水站定岗标准》的编制。加强规范管理,把村镇供水工程管理和服务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4、加大解决饮水安全工作力度。今年组织编制“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同时开展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饮水安全标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投资政策等研究。

二、大力推进节水灌溉和排涝设施建设,稳定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1、请求国务院抓紧批复《全国农业节水发展纲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修改完善《全国农业节水发展纲要》,争取尽快出台。

2、紧紧围绕“两改一提高”,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通过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业综合开发、节水示范、贴息贷款等资金渠道,加快大中型灌区改造与节水示范项目建设步伐。对粮食主产区灌区改造倾斜,争取新开一批大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在水土资源相对丰富的东北地区,适当扩大灌溉面积,为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做出新的贡献。

3、注重田间节水工程的配套建设。在加强灌区骨干工程节水改造的同时,搞好田间节水设施配套建设,因地制宜,坚持常规地面节水和先进节水灌溉技术相结合,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4、继续推动30个大型灌区信息化试点工作。按照“先进实用”的原则,完成试点灌区数据监测、采集、信息传输、基础数据库、控制平台的建设,促进灌区信息化工作。

5、开展泵站更新改造试点。编制完成全国大中型泵站更新改造规划,争取在2005年将粮食主产区350座大型泵站技术改造列入水利基建计划。

三、加强牧区水利建设

1、继续加大前期工作力度。以内蒙古中部、新疆北部、青海三江源区等生态严重恶化的地区为重点,做好实施《全国牧区草原生态保护水资源保障规划》的前期工作。

2、加大牧区水利试点建设。在内蒙古、新疆、青海、甘肃、四川等省(区)加大牧区水利试点建设力度,保护草原生态、促进牧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牧民致富。

3、加强已建牧区水利试点项目的建后管理。总结经验,探索适合牧区特点的牧区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有效模式,加强牧区水利项目区地下水资源的监测、评估。

四、加强对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组织和指导

1、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各地进一步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及时向国务院报告进展情况。

2、开好农村水利工作会。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组织领导、规划和技术服务、投资机制和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经验,部署2004年度以村镇供水、大型灌区节水改造、牧区水利和雨水集蓄利用为主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

3、抓好雨水集蓄利用为重点的山丘区水利建设。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要求,争取资金,在降水量250毫米以上的山丘区,积极开展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4、加强政策研究。积极探索尊重农民意愿、民主议事办水利的新思路、新机制、新举措。争取国办、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门的进一步支持,出台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相关政策。通过政策引导、资金补助,引导广大农民搞好新形势下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五、抓好农村水利改革

1、积极推广用水户参与管理。在各级政府和水利等有关部门的宣传、引导和扶持下,鼓励用水户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用水户协会等多种形式的农业用水合作组织,让农民广泛参与灌溉、排水和供水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对其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民主协商、自主决策。争取民政部等有关部委支持,制订鼓励农民参与灌溉管理改革的政策。

2、推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逐步建立农业用水监督管理体系。在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生活、生产、生态用水,明确各地区、各主要用水单位农业用水总量和灌溉用水定额两套控制指标。年底各省都公布农业用水定额。

3、继续做好大型灌区、泵站管理体制改革。在抓好灌区和泵站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指导灌区按照《大型灌区和泵站管理岗位定员标准》,以及《大型灌区和泵站维修养护定额标准》定员定岗,将社会公益性有关费用纳入各级财政扶持的范围。

4、加快水价改革。各地区和用水户要在用水指标控制下节约用水、高效用水,超定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节约的水允许有偿转让。在考虑农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区分不同作物合理确定农业水价,逐步做到按供水成本计价,按量计费,超定额累进加价,用经济杠杆促进节水。

5、抓好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的改革。以放开建设权,明晰所有权,搞活经营权,落实管护责任为目标,贯彻落实《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推动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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