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在河南省邓州市高集乡高集村饮水解困工程建设中,一位名叫高敬玉的村民被确定为供水工程的业主。整个工程总投资58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财政投资21万元,高敬玉自筹资金13.6万元。工程建设后,作为业主的高敬玉就负责供水工程的经营管理,按有关规定收取水费。这就是该市在饮水解困工程项目建设中探索出的一种工程建设管理新机制。在前些年,该市也曾建设了一批人畜饮水工程,但是由于没有确定出合理有效的管理模式,至使一些工程建管脱节,不能实现良性运行,甚至出现民心工程不得民心的现象。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饮水工程的运行管理问题,邓州市进行饮水解困工程建设时,充分汲取了以往饮水工程建设管理的经验教训,结合现实工程实际,将业主负责制引入工程建设的全过程,选择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的业主对饮水工程实施经营性管理。业主可以是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自然人、单位、实体或多人组合,但必须得到用水区群众的认可。目前全市已建成的47处供水工程全部推行了业主管理制,有效地解决了3.3万缺水人口的饮水问题,确保了工程运行良好。
每项饮水解困工程建设之初,首先是确定业主。先由群众代表推荐或个人自荐,经群众大会通过,再经村委会同意、乡政府审查,最后报市饮水办公室备案。在确定程序上,充分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已投入运行的饮水工程中,以自然人为业主的有28处,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乡水利站为业主然后承包到人的有19处。此外,业主还在建设过程中投入一部分资金,有效地弥补了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在全部建设投资1000万元中,业主自筹资金部分就占156万元。
业主明确后,市饮水办公室与业主签订饮水解困工程管理合同,明确双方职责,把工程使用权、经营权和管理权交给业主。业主参与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并负责施工环境的协调和施工配合,负责饮水工程的经营管理并接受饮水办公室的管理。此外还要负责自筹资金在开工前落实到位,切实履行工程设施维护,保证固定资产完好。为了增强业主责任心,根据工程投资比例,业主拿出1—6万元存入饮水办公室账户后方可开工建设,使业主利益与工程效益紧密结合起来。
工程建成后,业主对工程享有使用权和经营权,没有处置权和转让权,同时业主负责对工程进行保养、维护和供水管理。饮水工程实行“一户一表”制,业主按表计费,水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指导水价计收,原则上实行保本微利计收。同时按照规定提取固定资产折旧费、大修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市饮水办公室和饮水户对其进行监督,保证工程正常运行,实现了滚动发展。
对于在全市施行的饮水解困工程业主负责制,该市饮水办公室将其优点总结为两个方面:一是实行业主负责制,妥善筹集了受益群众自筹资金部分,确保了工程顺利实施;二是在工程建设后,有关部门与负责运营管理的业主签订目标管理合同,明确责、权、利,保证了工程良性运行。受益区群众们说,饮水工程有人管了,从此他们也就不会为吃水的事发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