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是我国水旱灾害频发的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水利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方针和部署,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扎实开展防汛抗旱、工程建设、水利管理和改革等工作,加强了水资源的保护利用。一是夺取了防汛抗旱工作的全面胜利。战胜了淮河发生的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二位的流域性大洪水和黄河中下游的洪水。通过各级政府的统一指挥,实施有效的科学调度,使防洪救灾工作始终处于“科学防控,紧张有序”的状态,并抗御了春夏期间北方大部和西南、江南、华南地区出现的严重旱灾,维护了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
二是水利建设进展顺利。南水北调东线和中线工程进入实施阶段,嫩江尼尔基、广西百色等“十五”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展顺利,长江干堤加固基本实现预定目标,治淮工程进度加快,黄河和其他江河治理取得新进展。
三是农村水利、水土保持和农村水电工作稳步推进。解决了15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开展了226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和200个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防治水土流失16.6万平方公里。新增农村水电装机230多万千瓦。启动了黄土高原区淤地坝工程、牧区水利和小水电代燃料试点项目建设。
四是加强了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与保护。黄河连续4年不断流;黑河连续4年分水成功,内蒙古东居延海形成26.8平方公里的水面,干涸42年的西居延海重现碧波;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取得新进展,尾闾台特马湖水域面积已达200多平方公里;实施了引黄济津、引江(长江)济太(太湖)调水工作,缓解了用水严重紧缺局面。加强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和地下水超采区管理工作,开展了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和用水定额编制工作。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近年来我国连续遭受严重干旱,旱灾发生的频率和影响范围扩大,持续时间和造成的损失增加。水资源短缺问题已成为未来20年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所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由于人口的增长,到2030年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将从现在的2200立方米降至1700~1800立方米,需水量接近水资源可开发利用量,干旱缺水问题将更加突出。与此同时,我国水资源利用方式粗放,用水效率不高,节水潜力很大。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节水,要作为一项战略方针长期坚持。要把节水工作贯穿于国民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全过程,积极发展节水型产业,建设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温家宝总理明确要求:“加强水资源管理,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建设节水型社会,应该作为水利部门的一项基本任务。”这既充分说明了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重大意义,也为我们推动这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我部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开展了甘肃张掖、四川绵阳、辽宁大连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甘肃张掖在连续三年大幅度削减用水量完成黑河分水任务的情况下,以节水促发展,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经济增长率连续几年达到10%以上,取得了明显成效。总结这些试点的经验,我们有以下体会:
第一,建设节水型社会是解决我国干旱缺水问题最根本、最有效的战略举措。通过建设节水型社会,使资源利用效率得到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增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第二,与传统的主要依靠行政措施推动节水的做法不同,节水型社会的本质特征是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导向作用,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
第三,建设节水型社会主要措施有:通过制定流域和区域水资源规划,明晰初始用水权;确定水资源的宏观控制指标和微观定额指标,明确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乃至各单位的水资源使用权指标,确定产品生产或服务的科学用水定额;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工程、经济、科技等多种措施,保证用水控制指标的实现;通过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建立与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经济结构体系;建设水资源配置和节水工程,建立与水资源优化配置相适应的水利工程体系;特别注意运用经济手段,发挥价格对促进节水的杠杆作用;通过制定规则,建立用水权交易市场,实行用水权有偿转让,引导水资源实现以节水、高效为目标的优化配置。
第四,无论水资源短缺的地区还是水资源丰富的地区,都需要建设节水型社会,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水资源作为重要战略资源,应该得到合理、高效使用,浪费水资源不仅造成局部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和水污染加剧,也增加了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本,包括取水耗水成本和水污染处理的成本等。要积极探索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
第五,建设节水型社会需要政府的大力推动,需要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要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型社会管理体制,推进流域和城乡水资源一体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政策、资金支持,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水资源优化配置方案、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水市场交易规则等制度体系建设,并通过法律手段和行政措施予以落实,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体制和机制保障。要切实保障公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用水权利和用水安全,保障生态用水和环境用水。鼓励公众广泛参与水资源管理,促进节水的社会化。
我们将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为解决中国的水问题,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