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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农业用水终端水价制
    编辑: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归档时间:2004/5/21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国水利工程水价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水利部总结推广陕西、新疆等地水价改革经验,研究落实水价改革的具体措施,积极推行终端水价制。水利部副部长翟浩辉说,如果在全国推广农业用水终端水价制,预计每年可为农民减轻不合理的水费负担50亿到60亿元。

从1997年开始,陕西、新疆等地实行“一价到户”、“一票收费”的终端水价制,砍掉水费计收中间环节,改按亩收费为按量收费,物价、水利部门在核定水价时,将国有水(电)费、基层管理费及浇地费等供水过程各个环节的收费全部纳入供水价格管理,制定与农民见面的水价标准,并建立了开票、送票、公布“三到农户”的“一票收费制”,聘请水价监督员加强外部监督等新的配套改革,成效显著。与1997年相比,2002年陕西省大中型灌区的不合理水费负担亩均减少了7元以上,水管单位水费收入也有明显增长。陕西省五大灌区2001年水费收入7155万元,较1998年增长了36.9%。由于亩均水费的减少,农民用水的积极性提高了,浇灌面积、粮食产量也随之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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