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建国 通讯员 康跃)近日,内蒙古水利厅编制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发展粮食生产水资源保障工程规划》大纲,用以指导全自治区粮食主产区的农业节水灌溉工程和中低产田改造建设,为农民增收提供有力的水资源保障。灌溉农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十年九旱,年年春旱”的气候条件,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同时,农业,这个占全自治区用水总量90%以上的用水大户,依然还在走着粗放灌溉的老路。统计数字表明,全自治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仅为0.35左右,农业灌溉节水潜力十分巨大。截至2003年末,全自治区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为3853万亩,占自治区耕地面积的35%,但是却提供了全自治区50%以上的粮食产量、70%以上的农产品和60%以上的农区畜牧业饲草料。因此,加强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设施建设,大力推广农业灌溉节水技术,改造中低产田,将对提高自治区粮食生产能力,实现自治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产生巨大作用。
《规划》确定,坚持“以水定发展,以水定规模”的原则,充分考虑当地水土资源条件和经济发展布局,合理安排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特别是用好洪水资源。优先利用地表水,严禁开采深层地下水,以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水资源为核心,以节水改造、扩大农田灌溉面积为重点,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全自治区粮食生产效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水资源保障。
规划区涉及全自治区12个盟市的粮食主产区。计划到2015年,全自治区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000万亩,其中,通过供水工程建设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200万亩,节水改造扩大农田有效灌溉面积800万亩;全自治区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累计达到5800万亩,新增粮食产量100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达到250亿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