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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灌溉试验站网建设和协作研究工作的通知
农水灌函[2004]6号
  水利部农村水利司  
    编辑:水利部农村水利司 归档时间:2004/8/19    

2003年6月,水利部印发的《关于加强灌溉试验工作的意见》(水农〔2003〕252号,以下简称《意见》),确定了省级中心试验站和重点试验站名单,对全国灌溉试验站网建设及主要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农村水利司于2004年1月在广西桂林召开了“全国灌溉试验站工作会议”,对各级灌溉试验站的主要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据调查,目前部分省区的试验站已按《意见》要求和桂林会议的布置,安排了必要的人员和急需的经费,开展了试验站网建设和协作研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有相当一部分省区对灌溉试验工作尚未给予足够重视,各项工作进展缓慢。为确保试验站网建设和灌溉试验协作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灌溉试验工作的认识。灌溉试验是保障水资源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和农业用水科学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水资源短缺日趋严重,加之灌溉技术和种植结构的显著变化,过去的灌溉试验成果已不能满足当前农业生产的需要,特别是灌溉用水定额和灌溉水利用系数的确定,迫切需要通过灌溉试验提供科学数据。为此,各级水利部门要从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灌溉试验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灌溉试验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灌溉试验工作的领导。各级水利主管部门要把灌溉试验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重点,并作为水利事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当前首要任务是落实省(区)、县(市)业务主管部门,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同时按照三级站网体系建设与管理的要求,落实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明确协作研究任务。

三、落实试验站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灌溉试验是一项纯公益性工作,研究成果主要服务于社会,产生的效益也主要表现为社会效益。因此,各级水利部门要创造条件,积极为各级试验站落实人员编制和相应的工作经费。争取将试验站的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级水利部门要通过小农水经费等渠道多方筹集资金,增加试验站科研经费的投入,支持试验站开展各项灌溉试验研究工作。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开展灌溉试验工作创造条件。配备必要的试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是开展灌溉试验工作的首要条件之一。各级水利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指导试验站开展建设规划工作;根据各级试验站的建设标准和要求,落实灌溉试验用地,配备必要的试验设施和仪器设备;各级试验站要积极争取为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和节水示范等项工程建设开展必要的试验研究和推广先进实用的科技成果。

五、加强培训工作,提高灌溉试验人员的业务素质。灌溉试验站从业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全国灌溉试验协作研究能否顺利开展,以及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目前,全国大部分灌溉试验站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人员结构不合理、业务素质低的问题。各级水利部门要按照中心站和重点站的岗位设置要求,调整和配备相关的科研人员;同时不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六、明确各级站网任务,全面开展试验协作研究。桂林工作会议全面布置了近几年各级灌溉试验站网的研究任务。灌溉试验总站就具体实施方法和相关理论与技术,分期举办了“灌溉试验方法与新技术”培训班。各省(区)级水利主管部门要依据总站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站网试验协作研究任务,加强组织与协调,督促各级站网加快试验协作研究进度,为科学用水和节水用水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撑。

请各省区水利主管部门接此通知后,全面了解各级站网建设和研究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将情况按《全国灌溉试验站网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时报送农村水利司灌溉节水处和灌溉试验总站。我司将不定期地组织总站及有关专家对各地灌溉试验站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过灌溉试验信息网通报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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