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2001年开始在全自治区灌区推行“供水到户”以来,全疆灌区管理尤其是用水管理发生了很大变化,灌区的用水管理正在由粗放型向量化管理转变;广大农牧民的用水观念也有了很大的转变,节水已逐渐成为广大农牧民的自觉行为;借水费名义搭车收费及乱摊派、乱收费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以供水到户为切入点的灌区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已经取得明显成效。推行“供水到户”就是水管单位(或用户协会)直接与用水户见面,即量水到户、配水到户、建账到户、收费到户。水费计收统一使用专用发票,严禁打白条,而且所收水费要与发票相一致。2001年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疆灌区推行供水到户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疆灌区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供水到户”。随后,各地、县、乡三级政府成立了推行“供水到户”领导小组,组长由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担任。这项工作的具体做法包括:
一是理顺供水管理体制。实行“供水到户”,对支渠以下的工程管理问题,各地在没有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之前可以将管理费用直接纳入水管单位的供水成本核算。村级配水员由县、乡水管部门直接从在岗职工中选用,人员不足时可向社会择优聘用季节工;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的地方,由农民用水组织按照“供水到户”的要求自管自营,由水利部门监督。二是全面实行供水证、供水卡制度。供水证和供水卡由各市或县统一印制、发放。供水证每户一本,由农户保存,供水卡由配水员保存(每户建立一卡,与供水证对应)。村(队)配水员按次或按月定期张榜公布水账,切实做到水量、水价和收费金额公布到户,全面接受监督。三是建立健全量水设施。修建、完善量水设施是实现“供水到户”的关键,量水设施在每户或几户地头设置。四是加大定额供水力度。核定农作物用水定额,实行定额供水,最终实现适时、适量灌溉。五是加强水费的计收、使用及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水费按经营性收费进行管理、使用,提高水费使用的透明度,计收水费开具统一印制的水费专用发票,严禁打白条。
推行“供水到户”取得了很好效果。截至2003年,全疆灌区推行“供水到户”的面积超过了2580万亩,占到了2000年农田灌溉面积的80%以上。推行“供水到户”的灌区平均每亩节水31立方米以上,年节水7亿立方米以上;平均每年每亩减少农民不合理水费支出4.5元,受益人口超过了700万人,全疆年减少不合理支付费用总计超过了1亿元。
推行“供水到户”,不仅是对灌区基层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而且也促进了灌区节水。由于灌区用户节水意识显著增强,对灌区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理顺灌区管理体制、激活运行机制、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就成了当务之急。
推行“供水到户”,水权、水市场交易的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因此,必须加快对其理论的研究。现在,农户的节水力度很大,但节水的受益方并非农户,长此下去,农户的节水积极性可能会逐渐削弱。所以,要明晰用户的初始水权,通过水权交易,可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的节水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