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城县通过多方签订协议的方法组织群众自愿投工兴修水利工程,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两工"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出现的投工难问题。一是县、乡、村、组逐级签订投工协议。对上级有投资的项目工程,县政府出面与项目实施乡镇签订协议,由项目受益村、组签头组织群众投工完成土方任务,现已签订投工协议37份,投工完成农业综合开发、水保治理、节水灌溉等重点工程的土方。
二是乡镇实行奖励的办法,与村组签订投工协议。全县北部8个乡镇,实行每修好一口万方大塘奖励1000-2000元的鼓励措施,与村组签订投工协议83份,实施重点水毁大塘的修复。
三是养殖专业户投钱与受益群众签订投工协议。双椿铺、白塔集、李集、丰集等乡镇9个养鱼大户与村民组签订协议:养殖户每投入2万元资金,群众投工500个,以工抵资,共同完成大塘整修任务。养殖户与群众共同投资、投工,共同受益。
四是受益群众之间相互签订投工协议。全县面上村组内的小型水利工程,普遍采取由村民小组长牵头,召集受益户签订协议或签名、盖章的办法完成整修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