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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浩辉:以人为本 科学规划 千方百计让群众喝上放心水
人民日报
  水利部副部长     翟浩辉  
    编辑: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归档时间:2004/12/26    

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困难,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近年来加大了农村饮水解困工作的力度,把人畜饮水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六小工程”的重要内容。水利部党组认真贯彻党中央治水方针,把解决饮水问题作为水利工作的第一位任务,提出了分阶段解决农村饮水困难的目标,第一阶段解决《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剩余的饮水困难问题;第二阶段解决新出现的饮水困难问题,到“十五”末基本解决我国农村现存的饮水困难问题,保证群众基本的生活用水要求。

近5年来,国家共安排国债资金98亿元,加上各级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和群众自筹,总投入约180亿多元,共建成各类农村饮水工程80多万处,使5700多万农村人口告别了饮水难。该项目覆盖了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992个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4个师161个团场,受益农户达1400多万户。

今年7月—8月,水利部组织了100多位专家对农村饮水解困项目开展了调查评估。结果表明,农村饮水解困工程项目进展顺利,“十五”规划内的任务可提前完成,农民对饮水解困工程项目的满意度达98%。

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使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深受农民的欢迎,被誉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三个代表”在农村的具体体现。这是一项伟大的历史性成就,是我国农村水利工作的一个里程碑。

5年来水利部坚持以人为本,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发展权的高度抓好农村饮水解困工作,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不断改革和完善农村饮水工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的实践中,积累了一整套经验。其中最有特点的是规划建卡、集中采购、报账制、公示制和巡回监理制。这些成功经验,对如何参照基本建设程序管好面广量大的小型基础设施项目,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尽管农村饮水解困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还有一些地区的农村饮用水存在高氟、高砷、苦咸、污染及血吸虫等水质问题,严重影响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据卫生部门和水利部门的初步调查,我国还有3亿多人饮水不安全。

中央领导同志对农村饮水问题十分关心,去年以来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无论有多大困难,都要想办法解决群众的饮水问题,绝不能让群众再喝高氟水”;“要增强紧迫感,深入调研,科学论证,提出解决方案,认真加以落实,使群众能喝上‘放心水’”。

联合国千年宣言提出:在2015年年底前,使无法得到或负担不起安全饮用水的人口比例降低一半。中国政府已对此做出了庄严承诺,并决心实现这一目标。

在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困难之后,将工作重点转向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提高供水质量,保证饮水安全,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一)进一步摸清农村饮水安全现状。发展农村供水、保障饮水安全,必须摸清现状,找出问题及其成因和分布,合理分类,才能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水利部、卫生部制定了《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由安全和基本安全两个档次以及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四项指标组成。四项指标中只要有一项低于安全或基本安全最低值,就不能定为饮水安全或基本安全。

(二)搞好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规划。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资源条件,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优先解决对农民生活和身体健康影响较大的饮水安全问题。“十一五”期间,重点解决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等饮用水水质不达标以及局部地区饮用水供应严重不足问题,到2010年,使无法得到或负担不起安全饮用水的农村居民比例降低1/3。到2020年,使农村居民饮水达到安全或基本安全。

(三)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投入力度。对贫困地区的饮水工程建设,应以政府补助为主,农民自筹为辅。对经济发达地区的饮水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由政府、受益群众、市场等多种途径筹集。对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中的用地、用电、税费等应实行优惠政策。对于兼有向二、三产业供水任务的农村饮水工程,可采用股份制等形式吸纳社会资金或利用贷款进行建设。

(四)统筹兼顾,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工作。饮水安全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第一,重视水源保护工作。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和供水工程管护范围,制定保护办法,在水源地周边严禁设置排污口,限制和禁止有害化肥、农药的使用,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防止水源受到污染和人为破坏。第二,因地制宜建设饮水工程。根据各地自然、经济条件和社会发展状况,合理选择饮水工程的类型、规模及标准。既要考虑当前的现实可行性,同时要兼顾今后长远发展的需要。第三,完善饮水安全监测体系。在现有设施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水质监测中心;以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站为依托,分区域设立监测点。对于集中供水工程,加强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验和监测;对于分散供水工程,分区域定期进行水质监测。

(五)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为目标,以提供优质供水服务为宗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农村饮水工程特点、产权归属明确、管理主体到位、责权利相统一、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工程可持续利用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社会化服务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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