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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评估工作的通知
水农[2005]89号
  水利部农村水利司  
    编辑: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归档时间:2005/3/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有关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自1998年起,国家利用国债资金对大型灌区实施以节水为中心的续建配套改造,以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并同时开展了灌区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改革,以增强服务能力,提高灌区管理水平。依据《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报告》,共启动了255个大型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为全面总结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与管理的经验和教训,科学评价项目成效与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与管理,科学合理确定今后大型灌区节水改造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布局、投资方向和改革措施等,为“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中期评估工作。

一、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是列入《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报告》并且已安排过中央国债资金的大型灌区(不含列入首都水资源、塔河、黑河三个专项规划内的灌区),具体评估灌区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

本次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中评估(过程评估、效益评估、管理与改革评估、国民经济评估、影响评估、项目可持续性评估)和项目实施后灌区总体状况评估等两类评估,共7个方面,具体内容详见表1。评估时间点为2004年,对比时间点为1998年。

 

1  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评估内容

评估性质

序号

评估项

评估内容

项目建设中评估

1

过程评估

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建设管理、计划投资完成情况、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等

2

项目效益评估

经济效益、节水效益、减灾效益、其它效益等

3

管理与改革评估

管理体制改革、灌区管理等

4

国民经济评估

经济内部收益率、效益费用比等

5

影响评估

社会影响、技术影响、环境影响等

6

项目可持续性评估

地方政府支持、水资源承载能力、管理方式、投资模式等

灌区2004年底

状况综合评估

7

项目实施后灌区

状况评估

灌区基本信息、社会经济与农业生产状况、水土资源开发利用状况、灌区工程状况、水利用效率、运行管理、生态环境、灌区可持续性等


 

通过评估,全面总结、分析和评价灌区工程建设与管理、灌区管理与改革等方面的成效、经验和问题,对“十一五”规划和今后建设和管理提出建议。同时,要对运用水权、水市场理论指导灌区建设、灌区改造,以及灌区如何考虑生态用水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评估依据

1、《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报告》;

2、灌区项目年度下达计划以及经省级发展改革、水利部门批复的灌区项目可研报告和实施方案;

3、《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4、《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5、《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6、《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L/T246-1999)、《节水灌溉技术规范》(SL207-98)等有关水利工程技术规范标准;

7、其它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办法等。

四、评估方法与进度要求

本次评估采取灌区自评估和专家现场调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采用数据分析的手段,应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前后对比”和“有无对比”的评估分析方法。成立专门的专家评估工作组,重点发挥专家作用,突出评估,兼顾检查。

评估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自评估阶段(2005年3月10日至4月10日)。主要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灌区管理单位根据评估的具体要求,填写有关评估数据调查表,并对项目建设、项目效益、管理改革等进行分析总结,完成自评估报告。

第二阶段为评估组现场调研分析阶段(2005年4月10日至4月25日)。在对参加评估专家进行培训后,评估专家组深入到每个灌区进行现场调查研究和评估,根据评估内容要求,走访灌区管理单位、受益农户、灌区内村镇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听取汇报和座谈、分析资料、实地考察,完成现场评估工作。

第三阶段为灌区综合评估阶段(2005年4月25日至5月15日)。评估组完成现场调研分析后,根据评估方法与评估标准,对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和项目实施后灌区的现状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完成省级灌区综合评估报告和各灌区综合评分工作。

第四阶段为全国汇总与撰写总体评估报告阶段(2005年5月15日至5月30日)。对各省评估情况进行汇总,提出“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总体评估报告”初稿。召开专家咨询会,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报告最终稿。

五、评估组织

1、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由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农经司,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农村水利司有关领导组成,负责评估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2、成立现场评估专家组:

由熟悉灌区工作的专家和有关中介组织组成,负责现场调研评估,完成省级灌区综合评估报告,并对灌区进行综合评分。

3、成立评估综合专家组:

由参加评估工作的部分专家组成,负责综合分析、汇总和总体评估报告的编写。

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自评估报告编写要求

各被评估灌区根据项目建设和管理实际情况,按照评估内容要求,在认真调查研究、分析总结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自评估并编写自评估报告,填写附件2~4。

自评估报告参考提纲如下:

1、综述:说明项目自评估的组织管理、自评估过程、自评估资料来源与依据、评估方法、项目建设总体情况以及综合评估结论等。

2、项目建设与管理:对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完成、建设内容完成、工程质量、工程建设与管理措施等方面的做法、措施、经验等进行总结。

3、效益分析:对项目完成后受益区产生的效益进行分析、比较和总结。

4、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灌区管理单位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的做法、成效、经验等情况。

5、国民经济分析:用2004年底实际产生的效益与费用情况,对国民经济分析中的参数进行修正,重新进行国民经济评价,并与可研报告中原分析结果进行比较。

6、影响评价:紧密结合灌区实际,全面分析项目建设对社会、技术和环境等方面产生的不同影响。

7、灌区现状综合评价:对项目实施后灌区的现状进行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

8、存在问题与建议:分析项目建设与管理、灌区管理与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七、评估成果

1、各灌区自评估报告(由被评估灌区完成);

2、专家综合评分结果(由现场评估专家组完成);

3、省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综合评估报告(由现场评估专家组完成);

4、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综合评估报告(由评估综合专家组完成)。

本次评估工作是对过去几年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作的全面评估和总结,是科学制订《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依据,意义十分重大。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各灌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质保量完成自评估工作。各灌区要积极配合专家现场评估和调研工作,提供翔实的前期工作、计划财务、建设管理、竣工验收、试验研究等文件资料,坚决杜绝评估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切实做到评估过程的客观、公正和透明,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完成。


文档附件区
(1)、评估灌区名单
(2)、大型灌区评估数据调查表
(3)、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中评估指标分析计算与综合评估表
(4)、项目实施后灌区状况综合评估指标分析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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