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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出台有力措施服务“三农”
    编辑: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归档时间:2005/3/24    

“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重庆作为农村幅员面积广、农业比重大、农业人口多、二元经济结构突出的特殊直辖市,大力加强“三农”工作,切实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强水利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调整农业经济结构,重庆市水利局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围绕确保“饮水安全”、“防洪安全”、“粮食安全”、“水生态安全”,切实为解决“三农”问题服好务,制定了具体措施。

一、编制完善规划,加快前期工作

一是抓紧编制、完善《重庆市水资源综合规划》、《重庆市农村饮水安全规划》、《重庆市城镇供水保障规划》、《重庆市城镇供水水源地保护规划》、《重庆市“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重庆市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规划》、《重庆市中小河流流域规划》等重点规划,加快大足玉滩、南川金佛山、巴南关颈口、綦江藻渡、璧山三江、万盛青山湖等大中型项目的前期工作,作好项目的储备,为争取中央投入奠定基础。

二是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能快则快、尽量快”的原则,尽快完成一批《重庆市城区水资源规划》、《重庆市城镇供水水源地保护规划》、《重庆市农村饮水安全规划》中的具体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并在3月底完成今年解决20万农村人饮工程开工项目的各项技术准备工作。

二、积极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一是用足、用活市委、市政府为了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筹资10亿元,今年全面开工建设“泽渝”一期、松既、铜罐驿两大提水工程,加快推进开县鲤鱼塘大型水库建设。以上工程建成后可新增灌溉面积150万亩,解决13个县城、66个乡镇、182.2万群众的饮水困难。

二是力争在年内完成《重庆市城区水资源规划》中的主城沙坪坝大学城和南岸茶园新区的一期供水工程建设,并开工建设渝北观音洞水库(距江北机场3KM,总投资2.5亿,年供水量7700万立方,常年水质Ⅱ类,可满足渝北、江北、北部新区的城镇居民用水)。

三是坚持民办公助的原则,鼓励受益群众筹资投劳和市场运作、股份合作等方式与“泽渝”一期、两大提水和雨水集蓄工程相结合,采取形式多样、整村推进、逐户销号(含乡镇供水工程销号)的方法,认真做好前期技术工作和群众组织发动工作,实行“八公示”制度,保质保量在今年解决2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四是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抓紧续建巴南、丰都、万州、南岸等19处防洪工程,兴建堤防34公里。坚持国家补助为辅、地方自筹为主的原则,修复、新建乡镇防洪工程。

五是继续抓好龙溪河、万州、梅江河和濑溪河4个大灌区的配套改造和7个节水灌溉示范区县的建设,加快璧南河、鱼龙、三峡等6个大灌区的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大力推进“六小工程”的建设,努力提高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六是加快病险水库的整治步伐,今年整治100座位置重要、安全隐患严重的病险水库,恢复和改善灌面2.3万亩,消除15万人、36个场镇的安全隐患。

七是坚持“沿库、沿城、沿江、沿路”的四沿战略,以小流域治理为重点,启动6个生态修复工程重点县和4个中型水库库区周边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今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0平方公里,拦蓄坡面径流450万立方米,拦挡泥沙250万吨。

八是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大办农村水电,完成14个区县的农村电气化县建设、验收,启动3—5个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的试点工作,积极实施“送电到乡”工程。

三、深化水利改革

一是深化农村人饮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尽快修改、制定出台包括农村人饮工程在内的《重庆市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通过对小(二)型以下各类水利工程进行所有权转让、拍卖、租赁等方式的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乡镇供水、集中供水和小(二)型及以下水利工程的产权、经营权制度改革,鼓励业主、群众自筹资金,兴建各类人饮工程、乡镇供水工程和小型水利工程。大力支持、积极鼓励受益群众组建供水协会,推进管养分离。

二是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坚持“依靠区县、让利区县、服务区县、发展区县”的原则,进一步理顺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市水利投资集团的投融资功能和区县的积极性,用足、用活、用够市委、市政府支持水利事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吸引、鼓励各类社会资金、民间资本投入水利建设,盘活存量,做大增量,切实解决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自筹资金不足、资本金匮乏、融资难的问题。

三是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贯彻执行国发办〔2002〕45号文件、渝府发〔2003〕26号文件精神,协调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在今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小(二)型以上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做到编制、机构、经费三落实。

四是深化水利工程水价改革。根据新《水法》和国家发改委、水利部颁布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协调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在今年6月底分级完成向城镇和工业供水的水利工程水价的重新核定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废除“以农补工”的水价机制,通过实行合理水价调动全民兴水的积极性。

五是深化水务一体化改革。按照今年3月12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人口环境资源座谈会上明确指出的“要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的精神,及市政府在今年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水务一体化管理”的要求,以渝西地区为试点,强力推进水务一体化管理,理顺水资源管理体制,从水资源的规划、开发利用、城乡供排水、节约用水、污水处理回用和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理顺涉水行政管理职能。

四、依法治水,切实保护水资源

进一步修订、完善以长江、嘉陵江、乌江和主要河流为重点的水资源保护规划,并以法规的形式予以确立并实施。同时,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的手段,加强对水功能区的监督管理,明确责任部门,落实管护经费,开展重点水源地的确界立碑和水质监测工作,从严审查排污口的设置和改建,加强重要水源地、重要河段的保护,竭力保护城乡生活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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