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后管理”是当前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山西省在实施农村饮水解困项目过程中,加强建设管理、狠抓工程管护,探索出了一套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管理新机制。一、出台扶持政策,强化规范管理。为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山西省出台了《关于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的意见》和《山西省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办法》,并连续将2003、2004年定为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的管理年,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管理竞赛活动的通知》。各县市按照省水利厅有关要求,普遍制定了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管理办法,从运行机制、水源保护、水价核定、水费计收、财务制度、档案管理等方面规范工程管理。
二、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山西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坚持走“明晰所有权、放开使用权、搞活经营权”之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针对不同工程形式,建立起了三种运行管理模式:一是集中联片供水工程管理模式,包括水利局直管、乡镇水管站管理、股份制管理、拍卖经营权管理四种形式;二是单村提引水工程管理模式,包括拍卖经营权、租赁承包、股份制、集体管理、水管站管理五种形式;三是旱井水窖单户工程管理模式。目前,全省3万多处农村饮水工程都落实了管理主体和管护责任人,其中,拍卖经营权占工程总数的4%、股份制占工程总数的3%、租赁承包占工程总数的68%、水利部门直管占工程总数的20%。
三、严格核定水价,实行公开收费。针对集中供水、提水、引水、蓄水等不同工程类型和经营性用水、生活用水等不同用途,山西省由物价部门牵头,采取价格听证会等形式,多方参与,合理核定水价。同时,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和水费账务公开制度,做到了“水量、水价、水费”三公开,每处工程都将供水、卖水、管水条款及水价构成、种类用水价格公布于众,让群众吃上明白水、放心水,管水人管上清白水。目前,全省所有集中供水工程都核定了水价,实行公开收费、以量计征的工程占核定水价工程总数的80%。
四、多种方式提取大修费和折旧费,严格“两费”使用。山西省提取大修、折旧费主要有三条渠道:一是直接从水费中提取大修折旧资金;二是对于经济条件差、工程运行费用较高、水费一时难以足额征收的地方,由受益村集体划出一定土地面积,作为更新基地,以更新基地的收入缴纳大修折旧金;三是利用以水养水的办法提取大修折旧金,即利用饮水工程的富余供水能力,扩大供水范围,按市场价格向工矿企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供水,以补充水费收入的不足。目前,全省已累计提取大修折旧费2600多万元。在“两费”资金使用上,该省采取“专户储存、集中管理、严格审批、专款专用”的办法,层层把关。同时,还加强了对“两费"资金的内部审计工作,严格执行专款专用。
五、强化服务意识,构建服务网络。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的好坏,与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有直接关系,山西水利部门从强化服务意识入手,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参与工程运行管理,加强技术指导,监督合同执行。长治、晋中、临汾等市还建立了多级管理组织,落实分级责任,每处工程除落实了具体管理机构外,村级还成立村民评议委员会,乡镇成立以水管站技术人员为主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组织,县级水利部门设立专门的管理服务部门,形成了“四级管理层次”,确保所有工程一次投资、定期更新、永续使用。截至目前,全省共组建农民用水协会2600多个。
六、注重科技含量,提升服务水平。山西省水利厅依靠先进的科学管理技术,在工程管理设施上下功夫。采用变频技术、水位自动控制、远程控制等先进技术,降低工程能耗,减少水量损失,压缩管理人员,达到有效降低工程运行成本的目的。采用智能IC卡预付费系统和触摸屏水费查询系统,实现由“先用水后交费”向“先付费后用水”的转变,并且及时公布水费收缴情况,做到了公开、公正收费,提高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