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家发改委、水利部下达农业供水末级渠系改造试点项目投资计划以来,黑龙江省水利厅即着手组织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资金的筹措和建设与管理制度的建立等工作。目前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已完成,其中两个项目通过专家审查,进入修改完善阶段。省级配套资金已由省发改委、水利厅和省农垦局部分落实。为规范管理,省水利厅制定了《黑龙江省实施〈农业供水末级渠系改造试点项目管理办法〉细则》。
一、统一思想,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为做好试点项目的各项工作,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同时为做好项目区群众的宣传发动组织工作,省水利厅多次召开有关人员工作会议,从试点项目的实施方案入手,对改造形式、投资规模、农民投劳比例、用水户运行管理方式、项目实施等具体问题进行逐项分析、研究落实。
二、因地制宜,编制完善实施方案
针对黑龙江省土地平缓渠系比降小、极端温度低建筑物易受冻胀影响、工程量大、造价相对偏高等实际情况,省水利厅及时组织项目区的技术人员认真研究、编制设计方案。力争通过改进防渗衬砌形式、合理布设量水设施设备、简化量水建筑物、落实土方工程量、完善用水户协会参与建设和管理、制定供水单位与用水户协会的水费划分等实现既定的目标。
三、制度先行,确保工程规范建设
为充分发挥灌区和项目区用水户协会的作用,明确职责,规范项目建设和管理,省水利厅通过制定《黑龙江省实施〈农业供水末级渠系改造试点项目管理办法〉细则》,将农民最关心的财务帐目、项目建设投劳等实际问题进行了规范,为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积累资料,为试点建设提供翔实数据
为准确地进行项目效益分析,同时也为工程建设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目前各实施单位正利用灌溉季节的有利时机,组织人力进行田间渠系水利用率的测试、斗口水量的计量、工程建设有关基础数据的核实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