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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2006—201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
(2005)农水农函16号
  水利部农村水利司  
    编辑: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归档时间:2005/7/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计划单列市水利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引导农民大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切实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同时为保证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经与财政部农业司协商,决定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2006—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总结近年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经验与存在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新机制,精心组织《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划编制安排

《规划》以县(市、区)为单元编制,地市和省分别汇总。在原有相关规划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水务)厅(局)负责组织编制,并征求同级财政部门的意见,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后报水利部农村水利司。

二、规划范围

1、根据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投资方向,本次规划以灌溉面积小于1万亩的小型灌区、灌溉片(灌溉面积小于200亩,下同),排涝面积小于3万亩的排水区和小型抗旱水源工程建设为主,包括小型水库(引水)自流灌区、小型扬水灌区的水源工程、灌排渠道、涵闸和小型泵站改造(1000kw以下,下同)等,井灌区改造和容积小于10万立方米的小型抗旱水源建设(含山丘区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机井和小型泵站),必要时兼顾主要为小型灌区灌溉排水服务的农村小型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重点为现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2、本次《规划》不包括大中型灌区的田间工程、已进行节水改造的灌排工程和主要为农村人畜饮水服务的水源工程建设;不包括集镇排水和小(一)、小(二)型水库的除险加固。

三、规划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以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核心,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为目标,采取“民办公助”的方式,推进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对现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有条件的地方新建部分小型水源并配套灌排设施,提高灌溉水的利用效率与效益,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为国家的粮食安全、用水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重点放在粮食主产区及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包括粮食增产潜力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的区域;农民民主管理意识强、自愿申请加快建设的区域和已落实工程管理责任,特别是建立了规范的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的区域。

2、统筹兼顾: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协调各行业的用水需求,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实行改造与改革、骨干与田间、灌溉与排水相结合。

3、因地制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适宜的改造方案,同时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4、量力而行:根据国家财政投入及地方财力的可能和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建设目标和操作性较强的措施。粮食主产省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规模不高于1.5亿元,其余省份不高于0.8亿元。

四、规划水平年

《规划》基准年为2005年(按2004年底数据加上对2005年数据的预测,确定基准年数据)。规划水平年为2010和2015年,并对2020年做出展望。

五、规划任务

在“十五”计划完成的基础上,根据保障粮食安全和增加农民收入等需求,从实际出发,提出2006—2015年应实施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的灌溉面积、工程建设内容、节水量、增产效益、管理体制改革等指标;提出应增加的小型水源工程建设的规模、形式及新增的灌溉面积;提出规划期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投资额、筹资方案和效益分析,并提出2006-2008年三年分期实施计划。

六、规划成果

1、《——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

2、《——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小型灌区基本情况与续建配套汇总表》(附后)及具体小型灌区明细表。

3、——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布局图(0号图纸比例自定),以县为单位标注不同类型工程数量、面积和投资。

七、时间安排

要求各规划编制单位于2005年9月17日前将规划成果(含电子版)报送水利部农水司,小型灌区明细表可于9月底前报送。

规划联系人:

农村水利司:倪文进 010-63202867、63202870(FAX);E-mail:wenjinni@mwr.gov.cn

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杜秀文 010-63203392

摘自:中国农村水利网
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主办 电话:010-63204221 京ICP备0601348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