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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道河灌区:加强建设管理 推进水价改革 促进灌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襄樊市三道河水电工程局     张继兵  
    编辑: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归档时间:2005/8/15    

三道河灌区位于湖北省襄樊市南部,横跨南漳、宜城两县市,由长渠引水工程、北干渠、蛮河渠组成,主灌南宜两县(市)7个乡镇、4个农林牧场,自然面积978.2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2.68万亩,设计灌溉面积30.3万亩。灌区设计引水流量为43m3/s,干支渠51条总长334.5公里,田间渠道总长332.8公里,骨干排水沟总长33.1公里,支渠以上渠道衬砌长度10.4公里,渠系及建筑物配套率63.6%。其中长渠始建于公元前279年,是我国古代兴建的最早的著名水利工程之一,也是建国后湖北省兴修的第一个大型灌溉工程。

近几年来,三道河灌区围绕“两改一提高”总体要求,紧密结合灌区实际,突出抓好建设与管理,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建设管理,提高工程效益

三道河灌区工程初建时建设标准低,输水能力不足,配套不完善,运行四十多年来,工程老化严重,多数建筑物老损失修,干渠渠道挖方地段垮方严重,填方地段渗漏严重,渠系水利用系数低,灌溉面积逐年衰减。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节约水资源,我们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国家先后于1999年至2004年度下达了三道河灌区节水续建配套工程实施计划,批复总投资为3600万元,实际已完成了4个年度建设工程。完成干渠衬砌8479米及40余处渠系建筑物等配套工程,完成投资30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500万元,地方配套1500万元)。1999和2000年度工程已通过省厅组织的验收,并被评为优良工程。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使来之不易的投资切实发挥效益,从前期工作到项目实施、资金管理、检查验收等,我局进行规范化管理,严格按计划实施。

第一,规范项目前期工作。从项目规划、可研、实施方案、批复等都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在规划和可研的编制中,把好设计单位资质关,认真执行编制规范,确保项目前期工作达到应有的深度;在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中,注意与规划和可研报告衔接一致,不随意更改和变动,体现了计划工作的严肃性。

第二,实行“五制”和“六包”责任制,即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廉政责任制;包工期、包规模、包质量、包投资、包安全和包竣工资料整编。参建各方各负其责,规范运作,使工程建设走向制度化管理轨道。在工作中,特别注重对“五制”的落实。一是项目法人制。经襄樊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担当了灌区工程项目法人的职责。为此,按有关规定设立了工程、财务、质量监督等部门,做到责任明确,分工负责。二是招标投标制。所有建设项目全部实行了代理招标,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诚信的原则选取施工信誉好、质量过得硬的施工单位为工程建设施工。三是建设监理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使工程投资、质量、进度等都得到了较好的控制。四是合同管理制。在项目实施时,分别与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签订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关系,并严格按合同执行。五是廉政责任制。我们对工程投资的每一分钱的使用都慎之又慎,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规定,杜绝了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第三,规范资金管理,严格资金审批制度,选拔优秀的财会人员担任项目财务管理人员。对建设资金均设专户存储,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做到了专款专用。

通过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的实施,对改善灌区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条件,促进节水型农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从工程运行实践来评估,效果明显:一是减少了跑、冒、漏现象,渠系水利用系数提高了5个百分点,每年节约用水近1000万方,有效地节约了水资源。二是部分渠道滑坡段得到了较好治理,工程通水情况良好。三是渠道进水闸门及启闭设施得到更新改造,启闭机启动灵活,闸门关闭自如,满足设计要求。四是工程实施后,我们实行了建设与管理并举,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相结合的建设管理体制,使受改造的渠段渠坡一致,道路平整,晴雨通车,绿树成荫。五是缩短了输水时间,从长渠渠首引水到一段节制闸,输水时间改造后比改造前提前了6个多小时。六是有效灌溉面积由改造前的20.18万亩提高到22.76万亩,灌溉保证率也得到较大提高。

二、推进水价改革,理顺管理体制

我局抓住改革主旋律,在农业水价改革、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一)积极推行农业水价改革

2004年,为了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保护水资源的通知》和省政府第259号令,认真落实省委书记俞正声同志关于农业水价改革的批示精神,省水利厅将我局长渠灌区二支渠作为试点支渠,推行“两部制水价、一价到户的终端水价”和 “计量供水、计量收费”。在省厅工作队、襄樊市水利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局扎实有效地开展水价改革试点工作,得到了襄樊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他们于今年召开全市农村水价改革工作会,对水价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出台了《襄樊市贯彻落实〈湖北省水利工程水价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使试点工作经验得到全面推广,实现了新老水价政策的顺利过渡。

(二)大力推广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

2003年3月三道河灌区实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全面推行了“水管单位+农民用水者代表大会+用水者协会+用水户”的管水模式,灌区共组建农民用水者协会76个,受益人口27.34万人,受益灌溉面积24万亩,基本落实了灌区末级渠系工程用水管理的主体。我们的主要作法:

1、提高思想认识。农业水价改革政策落实以后,改行政性收费为经营性收费,不再委托乡镇代收水费。这种方式的变化,虽然减少了中间环节,挪用、截留、挤占水费现象基本得到解决,但是却造成了收费主体和灌溉管理主体缺位,迫切需要成立新的组织,履行灌溉管理和水费计收的职能。通过广泛调查了解和征求意见,并参照外地灌溉管理和水费计收的一些成功经验,我们认为,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是最好的、行之有效的组织形式,推行农民参与灌溉管理的模式,改革水费征管体制,实行供需直接见面势在必行。

2、搞好宣传发动。为了把农民参与灌溉管理的政策和精神落实到位,我们共举办培训班10期,培训骨干500余人次、召开各类座谈会20余场次、刷写固定标语200多条、印发宣传资料10000多份。同时,在襄樊市水利局的正确领导下,从水利系统抽调100多人组成工作队,深入灌区镇、村、组、户,宣传农民参与灌溉管理的有关政策和现实意义,得到了灌区各级组织和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从而在较短时间内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了推行参与式灌溉管理工作上来。

3、组织民主选举。根据灌区工程状况和多年来灌溉管理运行情况,结合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推行和村务公开制度的建立,三道河灌区主要以支渠为单位建立用水者协会,并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取得法人地位。按照民主程序,通过用水户直接选举产生协会组成人员,推举出会长、副会长和理事,协会组成人员多则10人,最少也在5人以上,并建立了协会章程、协会灌溉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水费征收办法、用水者协会奖惩办法等各种规章制度。在水管单位的指导下,协会参与灌区内水权、水价、水量的监督管理,由协会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工程维护、水量分配、水事纠纷的调处和水费计收。支渠及其以下小型工程主要实行社会化管理,积极探索和采取各种不同管水模式,鼓励农民用水户以承包、租赁等形式参与灌溉管理。

用水者协会成立后,经过两年多的实践运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增强了水费计收透明度。协会在水费计收过程中,普遍实行了水价、水量、面积和水费“四公开”,调动了农民用水管水积极性,用水户参与意识增强、参与范围增大、参与程度提高,改变了过去“用水不管水,管水不用水”的旧体制,灌区用水户普遍认为:协会成立后,通过直接参与灌溉管理,农民用的是明白水,交的是清白钱。二是用水户水费支出下降。农业水费过去一直由乡镇代收,成立协会后,实现了供需见面,减少了水费计收中间环节,中间加价、搭车收费及截留、挪用水费现象得到了有效解决,减少了农民水费支出。如宜城市郑集镇武当湖村成立协会后,加强了对水事活动的管理,注重节约用水,水费支出大幅度下降,每亩水费由建协会前的48元降低到21元,全村当年共减少水费支出6.09万元,群众拍手叫好。三是基本实现了农业灌溉服务和水费计收“两到位”。协会在协调供用水矛盾、配合农业生产及水费计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维护了正常灌溉秩序,减少了水事纠纷,提高了水费计收率。经问卷调查,农民对农业灌溉用水的满意度达到98%;水管单位的水费收取率达到了90%以上。在农民用水者协会建设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的协会在工作中运作不够规范,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出来。

几年来,我局在灌区建设、管理和改革上作了大量工作,也有一定成效,但是大型灌区长期以来积累的问题和矛盾很多,涉及面广,在短时间内不可能全部解决。今后,我们将正确处理好政府、水管单位和农民的三者关系,正确处理好灌区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灌区建设与管理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努力促进水利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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