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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司局文件
水利部农发办关于2005年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原水利骨干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事项的通知
农发办[2005]6号
    编辑: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归档时间:2005/8/30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国农办[2005]26号)以及《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加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农办[2005]64号,见附件1)、《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200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验收考评的通知》(国农办[2005]154号,见附件2)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05年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原水利骨干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有关事项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每一个竣工项目,省级水利部门要会同同级农发办事机构、财政部门联合进行省级验收,经省级验收合格后,由省级水利部门按时向水利部农发办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包括省级申请验收文件、省级验收报告),同时抄报国家农发办。水利部农发办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项目抽验或委托省级验收(认可省级验收)。

省级验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工程质量情况,投资计划完成情况,资金到位及使用管理情况,预期效益情况,建后运行管护及管理体制改革情况,技术档案管理情况,验收统计表(表格格式见附件3)等。

二、项目竣工验收时,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机构应提供下列资料(除竣工图纸外,可装订成一册):

1、项目建设竣工报告(主要内容同省级验收报告);

2、项目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及监理报告;

3、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或资金使用管理报告;

4、项目资金使用审计报告;

5、项目竣工图纸;

6、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三、对列入2005年验收考评计划的5个项目(山西省原平县阳武河灌区项目、侯马市东郊灌区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察尔森水库灌区项目、托克托县毛不拉灌区项目,湖北省安陆市解放山水库灌区项目),应于2005年8月10日前组织完成省级验收并向水利部农发办提出验收申请。

四、对2002年以前立项尚未完成建设任务因而未进行省级验收的4个项目(河北省临城县临城灌区项目、平山县滹北灌区项目,广东省廉江市武陵灌区项目,青海省门源县北山灌区项目),各有关地区要切实落实到位地方配套资金,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务必于2005年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五、对2003年立项的23个项目(名单见附件4),各有关地区要切实落实到位地方配套资金,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务必于2006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六、对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进行竣工验收的省份,2005年将考虑暂缓安排新上项目。


文档附件区
(1)、2003年立项项目名单
(2)、中型灌区项目验收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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