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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材料:明确目标 突出重点 全面推进新时期农村水利工作(天津)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05/10/24    

我市地处海河流域下游,旱、涝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特别是进入90年代以来,随着上游来水的逐渐减少,以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对水资源需求的不断增加,致使水资源供需矛盾不断加剧,水资源短缺已成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第一瓶颈。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紧紧抓住水资源短缺这一主要矛盾,围绕“建设节水型城市、发展大都市水利”治水思路,以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区县经济可持续发展为中心,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节水工程、水环境治理、抗旱水源工程、防洪除涝及山丘区水土保持等工程建设为重点,大力开展冬春农村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利建设保持了平稳的发展态势。

一、确定了新时期农村水利建设的总体思路及目标

为贯彻落实中央2005年一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新时期农村水利建设再上新水平,今年6月27日,市政府批转了由市水利局拟定的《天津市关于加强农村水利建设的意见》,指导新时期农村水利建设工作。

1、确定了今后一段时期农村水利建设的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建设节水型城市,发展大都市水利”的治水思路,以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和谐、节约、健康、效益”为主线,突出六大工程建设。

一是以人为本,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及管网入户改造工程,改善农村居民饮水条件,提高健康水平;

二是以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节水重点县及节水示范工程建设为重点,推进农业节水工作的开展,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三是以环城四区和中心城镇周边骨干河道综合治理为重点,推进农村河道整治,恢复提高蓄泄能力,建设“生态河道”;

四是以增强雨洪资源利用能力为重点,加强抗旱水源工程建设,扩大再生水利用规模,满足日益增长的区县经济用水需求;

五是以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国有扬水站更新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防洪除涝保安工程建设,提高减灾能力;

六是以北京绿色奥运为契机,搞好北部山区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打造北方绿色之都。实施“水利生态村”建设,全面改善和提高农村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2、明确了新时期农村水利发展的总体目标

到2010年末,我市农村初步形成 “五大体系”:郊区居民饮水安全供给体系、农业高效节约用水体系、村镇水生态环境体系、农村抗灾减灾体系、创新和科学的管理体系。全市农村饮水达到饮水安全标准,基本实现管网入户;农业节水灌溉面积440万亩,占全市有效灌溉面积的80%以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全部完成;农田除涝面积达到或恢复到五年一遇以上标准;大中型灌排骨干设施得到更新改造;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控制;农村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逐步建立起农村水价水市场,健全高效运行机制。

二、紧紧围绕建设节水型社会,采取综合措施,全面推进农业节水事业发展

作为国家命名的全国节水型城市,近几年来,我市始终把农业节水作为节水工作的重点,坚持“把节水灌溉作为一项革命性措施来抓”,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依托科技进步,优化配置水资源,农业节水事业得到长足发展。

(一)充分发挥政府调控和组织推动作用

近几年,我市在开展农业节水工作中,不断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通过制定规划、出台政策、法规等措施,指导、推动农业节水工作。

坚持用规划统筹农业节水工作。制定了农业节水灌溉规划,提出到2010年末,农业节水灌溉面积达440万亩,占全市有效灌溉面积的80%以上目标,基本建成节水型农业。根据各地区自然地理条件及经济发展状况,制定了不同的节水灌溉发展模式及主要建设内容,提出了推动农村节水灌溉事业发展的各项保证措施。

坚持分步实施原则。为确保《规划》任务顺利完成,市委、市政府责成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详细的分步实施计划,层层分解任务指标。由于目标制定合理,采取措施得力,近年来天津市每年新增节水灌溉面积平均在20万亩左右,超额完成了既定的规划任务。

坚持节水灌溉发展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同步实施。优化配置农业水资源,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优质、高产、高效、低耗水农作物的种植比例大幅提高,耗水量较大的水稻种植面积从100多万亩压缩到20万亩左右,小麦由220万亩压缩到130万亩,优质粮食品种逐年提高;耐旱的棉花种植面积今年达到128万亩。2004年,在用水量没有增加的情况下,农业总产值比2003年增长5.3%。

坚持依靠政策法规规范农业节水工作。从法制建设入手,为农业节水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近几年来,市政府先后颁布实施《节约用水条例》、《取水许可管理规定》、《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天津市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办法》等10余件有关节水的法规和规章,将农业节水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建立节水器具市场认定和准入制度,从源头杜绝高耗水产品流入市场。制定《天津市节水型居民生活小区标准》,规定城市及农村居民小区必须安装节水型器具,建设中水回用设施,实行分质、分类供水。出台《使用新型水源暂行办法》,规定使用深度处理的再生水价格可比自来水便宜20%。

坚持资金补助政策。为鼓励和引导农民投资投劳发展节水灌溉,市财政每年拨出1000多万元的资金专项用于全市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的补助,区县财政和乡镇也相应给予一定数量的匹配资金;对通过“一事一议”开展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的,采取“以奖代补”、“先干后补”方式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据统计,1998年以来全市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累计投入资金近6亿元。

坚持动员全社会做好农业节水工作。把农业节水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了全社会科学用水、文明用水和节约用水。市水利局创办了《天津节水报》,《天津市农水节水科普信息》,开通了农业节水热线。为充分调动了农村用水户参与节水的积极性,宝坻区创建了农民用水者协会,坚持自主用水管理以及工程维护,发挥农民自我选择、自我管理的作用,建成了行之有效的灌溉节水管理机制。

(二)积极尝试运用市场手段促进农业节水

积极探索运用市场经济手段,不断促进农业节水工程的开展。

深化改革,创新管理运行机制。按照市政府批转的《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意见》的要求,根据工程类型和规模,明确工程产权和管理方式,对全市农村近万余处工程以拍卖、租赁、股份制合作、承包等形式进行了改革,进一步调动了工程管理者的积极性,使节水、节能成为工程管理者和受益农户自觉的行为,有力促进了农业节水事业的发展。

实行计量收费。打破农村生活用水“福利水”观念,整合资金建设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安装计量设施,农村生活用水实现按计量收费。积极探索并推进农业灌溉计量收费,有条件的地区由按亩收费转为按方收费。静海县台头镇灌溉供水工程、宁河县后棘坨节水示范工程、塘沽区中心桥灌区、南窑园田区等均实行了水表计量、按方收费。

积极尝试水权转让。运用市场手段,尝试对节约下来的农业用水指标进行有偿转让。对采用农业综合节水措施后,节约出的6000万立方米农业用水指标置换为城市用水,每年在水价中提取补贴资金1000万元,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缓解城市用水压力,从而实现了城市与农村在水资源分配领域内的双赢局面。

(三)依托科技进步,促进农业节水事业发展

全市坚持“科技兴水”战略,依托科技进步,不断推进农业节水工作。据统计,全市在“九五”、“十五”期间,投入各类农业节水专项资金近亿元,取得了农业节水科技成果近百项,完成了温室滴灌施肥智能化控制系统等一批国家或市级农业节水科研课题。投资500余万元,建成了天津市节水灌溉实验研究中心,搭建农业节水科技创新平台,先后有200多名技术人员接受了节水灌溉技术培训。因地制宜,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力度,在水稻种植区积极推广稻田“浅、湿、晒”节水灌溉技术、在井灌区推广低压管道输水节水灌溉技术,在地上水灌区大力发展渠灌区管道输水灌溉节水技术,在环城四区及塘沽、汉沽、大港等经济发达地区积极引进微灌、渗灌等节水技术,全市建成30万亩以上大型节水灌区1座,万亩以上节水示范区17处,村级节水示范工程百余处,节水灌溉面积累计达到278万亩,占有效灌溉面积的52%。据测算全市每年农业节水潜力达7亿立方米,增产粮食126.7万吨,增加经济效益2.54亿元。

三、树立“人水和谐”理念,综合治理农村河道

经过多年建设,我市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农村灌排河网体系,对保障农业生产、优化农村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多年运行,我市主要灌排河道淤积严重,引排标准降低,水生态环境恶化,成为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环境的突出问题。近几年我市以增强抗旱除涝功能为中心,以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确定了一个目标,实施了两大工程,采取了三项措施,加大对农村河道的综合治理,取得了较好成效。

1、确定一个目标

力争用5—10年时间使全市农村河道基本得到有效治理,确保引得进、蓄得住、排得出、灌得上,使农田除涝能力恢复或达到五年一遇以上标准,骨干河道达到堤固、岸绿、水清、流畅,成为环绕城乡、人水和谐的风景线。

2、实施两大工程

一是实施农田灌排沟渠清淤工程。全面改善农田灌排条件,提高抗旱输水及遇涝排水能力。近几年,全市每年清淤农田干支沟渠近1000公里,改善农田灌排面积近35万亩。

二是实施环城四区及中心城镇周边河道综合治理工程。进一步提高排水能力,保障城镇汛期排水安全,同时实施堤岸改造,打造亲水平台,构建“人水和谐”新景观。近几年来,全市每年综合治理骨干河道近百公里,河道堤岸绿化率达80%以上。

3、采取三项措施

分级、确权。市水利部门重点完成蓟运河、潮白河、永定新河、独流减河等一级河道的综合治理;市建设部门完成大沽排污河、北塘排污河等城市主要排水河道的综合治理;农业大县重点治理农田灌排河道;环城四区和中心城镇重点整治周边河道;乡村重点进行末级渠系的清淤。

防污、治污。加强污水排放管理,建立了水利、环卫、城建部门等部门监督互动机制,加强综合执法检查,加大对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对外环河、月牙河等城镇周边河道实施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网化。

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市财政在稳定防洪河道治理投资的基础上,从2002年起,每年增加2—3亿元用于外环河等城镇周边河道治理,提高排水能力,改善生态环境。各区县财政也相应增加了投入。北辰区2002制定了农村骨干排涝河道治理规划,从2003年起,区财政每年拿出1000余万元用于郎园引河、机场排水河等除涝河道治理。二是开发资源性投入。武清、静海、西青三区县在实施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过程中,紧紧抓住京沪、津晋高速公路建设大量用土的契机,将土方作为资源,与公路施工方主动洽谈,签订合同,将河道清淤出的土方用于公路建设。此举不但使淤积严重的河道得到有效治理,恢复和提高了蓄泄能力,而且用清淤出的土方换回来的资金用于其它农村水利建设,从而缓解了农建资金不足的局面。三是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建设。东丽区在实施农村河道整治工程建设中,积极出台有关文件,鼓励河道沿线受益单位及乡村捐款,捐物参与工程建设,并规定对单位和个人捐资的,不仅在媒体上通报表扬,而且颁发荣誉证书。该区稻地村在对本村一条又脏又臭的小河进行整治过程中,13位村民积极捐资、出工,并无偿提供3部汽车和1部挖掘机给村里使用,加快了工程进度,受到村民的一致好评。

四、适应新形势,采取新措施,全力搞好今冬明春农村水利基本建设工作

在总结成绩经验的同时,必须清醒的看到,目前,干旱缺水、工程老化失修,效益衰减,水环境恶化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从1997年以来我市发生的连续七年的严重干旱,年均有200万亩耕地因旱而严重减产或绝收,同时局部地区发生内涝。这一切表明,我市农村水利基础设施还很薄弱,抗御旱、涝等自然灾害能力不仅不高,近几年来还有所下降。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强。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农建资金严重不足。一是各级财政投入农建资金较少,特别是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偏低,地方自筹压力大;二是“一事一议”筹资难度较大。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取消“两工”后,田间水利建设资金全靠或大部分靠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集,村干部普遍没有积极性,村民热情不高,大部分村组是根本不议、或议而不决、或决而不行。如宁河县,在283个行政村中,开展“一事一议”的村有97个,占总数的34.3%,议事成功的仅有2个村,占议事村的2.1%,不足总数的1%。;三是由于缺乏优惠政策、效益低,民营水利发展相对滞后。去冬今春我市民营水利投资不足农建总投入的2%,多形式的农建投融资机制尚未形成,难以大规模开展农村水利建设。由于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导致我市农村水利设施老化失修严重,效益衰减,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亟待提高。

(二)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三级水利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在机构设置上,区县、乡镇两级设有管理机构,对公益性水利设施进行管理。乡镇级虽有乡镇水利站管理水利工程,但由于大多数管理人员工资问题至今没有妥善解决,要自谋出路,管理人员不稳定,一部分人员流失,使部分乡镇水利站名不副实,村级不脱产的水利服务组织体系基本没有形成。

(三)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尚待深入开展。近几年来,我市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小水改制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目前由于多数工程公益性强,经济效益不明显,经营者积极性不高等原因,小水改制工作只停留在点上,面上尚未铺开。全市目前还有近万余处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尚未进行改革。

(四)领导重视程度不够。部分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对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作用认识不深,多观望、等待,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

搞好今冬明春农村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对全面完成“十五”计划任务,实现“十一五”开门红,具有重要意义。今冬明春,按照市委“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再上新水平”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水利建设的意见》精神,积极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及城乡统筹发展新形势,围绕建立起郊区居民饮水安全供给体系、农业高效节约用水体系、村镇水生态环境体系、农村抗旱除涝减灾体系、创新和高效管理体系等我市农村水利五大体系建设,研究和解决影响农村水利事业进一步发展的实际问题,加强领导,突出重点,采取新措施,实施7项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再上新水平。

1、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及管网入户改造工程。一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重点解决饮用水氟中重度超标、饮用苦咸水及局部地区使用压把井问题,全面解决24.46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任务;二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适时启动农村供水管网入户改造工程,解决部分地区农村供水管网老化、压力不足等问题。

2、加强节水工程建设。以里自沽灌区节水化改造工程及节水示范项目建设为重点,继续推广明渠防渗、地埋管道、渠灌区大口径低压输水管道等实用节水技术,大力发展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技术。计划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5万亩。

3、加大雨水集蓄工程建设力度。充分利用雨洪资源,加大中小型蓄水工程建设,组织各区县开展平原水库、水柜及山丘区水池、水窖建设,提高蓄水抗旱能力,计划新增蓄水能力900万立方米。

4、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以农村中心城镇周边骨干河道综合治理为重点,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恢复和提高河道蓄滞沥水能力,根除河道周边脏、乱、差问题,改善水环境,计划综合整治骨干河道30公里;继续实施农田灌排沟渠清淤工程建设,改善灌排条件,计划清淤灌排沟渠700公里。

5、以人为本,实施农村桥、闸、涵更新改造工程。针对目前我市农用桥、闸、涵等配套工程设施老化、破损较重,严重影响农村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问题,今冬明春,要积极组织各区县开展农用桥、闸、涵现状调查工作,并争取资金,重点对武清、宝坻、静海等农业大县的农用桥、闸、涵进行维修、重建,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保证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

6、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及国有扬水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减灾能力。一要完成35座病险水库的安全技术鉴定工作,落实配套资金,组织施工队伍,全面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完成刘吉素、二里店、穿芳峪、官善四座山区小水库及鸭淀、上马台和黄港一库等三座平原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恢复和提高水库调蓄功能,充分发挥抗旱除涝作用;二要启动国有扬水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重点进行农业灌排体系中的关键泵站、重点农村城镇及工业小区排涝泵站的更新改造,计划完成大港区小王庄、北辰区三号桥及津南区西关三座泵站的更新改造任务,恢复和提高排涝标准,改善周边地区排水条件。

7、继续搞好北部山丘区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修复。采取预防治理相结合、水利林业相结合、封山育林相结合的措施,继续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抓好于桥水库周边和典型小流域的水土保持工作。计划完成蓟县山区水土流失治理15平方公里。同时做好全市范围内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

当前,随着我市“三步走”第二步战略目标及五大战略举措的实施,我市农村和城市一样进入了一个快速、和谐、健康发展的新阶段,加强农村水利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及农民增收,需要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主动的适应新形势,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制定新措施,真抓实干,努力开创农村水利工作的新局面。

1、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批转市水利局《关于加强农村水利建设的意见》。今年6月份,市政府批复了市水利局拟定的《关于加强农村水利建设的意见》,今冬明春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具体措施,制定《2005—2006年度农村水利基本建设指导意见》,指导各区县搞好今冬明春农村水利基本建设工作。

2、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明年是“十一五”计划的起始年,搞好“十一五”农村水利发展各项规划,实现开门红,是今年下半年农村水利的重点工作之一,要突出做好以下几项规划。一是站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编制《“十一五”农村水利发展规划》,明确农村水利发展总体思路、目标,确定重点建设任务,落实保障措施,为“十一五”期间农村水利大发展奠定基础;二是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根据突出重点、防治并重、远近结合、建管并重、多方筹资原则,编制完成《“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并力争在十一五末,全面解决我市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三是积极修订和完善《天津市农村供水管网入户改造工程规划》,推进管网入户,对年久失修老化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力争到2010年,实现农村供水城市化。

3、增加投入,确保农建工程建设顺利开展。一要积极争取中央农业综合开发、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改造等专项资金的支持,同时做好市级资金的匹配;二要积极争取调整市级财政水利投资结构,增加农村水利建设的市级投入。市财政计划对现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增加农村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同时新增加的市级财政收入中也将安排一定数额资金用于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三要积极利用市级资金引导区县财政投入,确保农建重点工程建设。四要积极出台有关优惠政策,大力发展民营水利,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4、加快改革进程,创新管理体制。一要按照市政府《批转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编委拟定的天津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04〕121号)要求,切实做好国有扬水站、河道等公益性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工作,理顺责权一致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建立有制度保障的管理养护经费渠道。二要按照市政府《批转市水利局关于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明确工程性质和产权,切实做好现有和新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总结宁河、宝坻等区县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市农村积极推广采取承包、股份合作、租赁、拍卖等多样的改革方式,搞活经营,落实管理权,建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良性运行机制。三要根据国家发改委、水利部颁布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加快农村水价改革。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稳步推进农村水价改革。积极推广集中供水、定额供水、超定额累进加价供水、末端渠道终端水价等制度。四要引导农民参与用水管理,推进农民用水者协会建设。积极组织各区县开展试点工作,协助、指导制定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建立农民自主管理、民主协商的管水用水机制,促进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和良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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