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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材料:增加投入 科学规划 全面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步伐(陕西)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05/10/24    

陕西是一个水资源短缺、旱涝灾害频繁、生态环境脆弱的西部农业省份。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带领和组织广大群众,围绕兴水治旱,持续不懈地开展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2004年底,全省累计兴修基本农田4193万亩,其中万亩以上灌区156处,建成井、站、塘、窖等各类小型水利设施22万处,初步形成了蓄引提调结合、大中小微并举的水利灌溉网络,为基本解决群众温饱,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全省农业人均基本农田仅为1.52亩,且达到国颁、省颁标准的面积约为60%左右,旱涝保收面积只有30%,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还十分脆弱,农业仍未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基本建设占地急剧增加和退耕还林的大规模实施,确保粮食安全和稳妥解决“三农”问题的压力加大,基本农田总量不足、质量标准偏低、水利设施配套滞后的矛盾进一步凸现,已经严重制约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

为了从根本上尽快扭转我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发展滞后的局面,增加基本农田总量,提高农田水利化程度,进一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为促进群众收入持续增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提供有力保障,今年省委、省政府切实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先后召开常委(务)会进行专题研究,把以基本农田和小型水利设施为主要内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今后几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提出力争5年基本实现人均基本农田区域目标号召,并建立专项资金,加大投入,极大地调动了各级政府和群众的积极性,有效地推动了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开展,仅今年上半年全省新修和改造基本农田64万亩,新建和修复小水工程5691处,比去年同期增长了一倍多,呈现出多年来少有的大发展态势。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抓宣传,讲机遇,增强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量大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特别是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小型水利作用尤为重要,群众对发展小型水利要求愈来愈迫切。但长期以来,由于小型水利缺乏稳定的投入机制、加之主体不明、管理不善,老化失修严重,发展缓慢。今年以来,我们抓住中央高度重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大好机遇,把宣讲和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在省委、省政府统一组织宣讲团深入乡村宣讲中央一号文件的同时,充分利用全省农村工作会、水利专业会议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中央一号文件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视程度、相关政策规定和措施要求,以及省上贯彻意见和对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补助政策,把党的各项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惠民政策原原本本地宣传给群众,让各级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从心底里明白党中央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决心和优惠政策,进一步充分认识到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农村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进程,促进群众增产增收、实现小康社会的保证措施,是促进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前提和保障;使大家清醒地认识到要实现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必须紧紧抓住国家高度重视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大扶持力度的机遇,加快发展步伐,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各级政府和农民群众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增强了坚持不懈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信心和决心,为全面掀起新一轮建设创造了条件。

二、抓规划,订目标,为今后五年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供行动指南

规划是建设的前提。为了实现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意见》提出的“力争五年基本实现陕南农业人均1亩、关中1.5亩、陕北2—3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目标”,省政府高度重视前期规划工作,由分管秘书长牵头,多次召开有发改委、财政、水利、农业、国土资源、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工作,并以省政府名义制订和下发了《陕西省基本农田及小型水利设施规划编制方案》。各市、县(区)都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挂帅的规划领导小组,水利部门抽调大量技术骨干和乡、村干部深入田间地头,走访农户,摸家底、查资源、因地制宜定发展方案,从3月--6月历时4个月,自下而上编制完成了县、市、省三级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基本作到了任务落实到地块、到工程,涉及1463个乡镇、20056个行政村,规划各类工程38.4万处。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有4798人参与了规划工作,其中市级人员149人,县级人员1506人、乡级人员3145人,完成了136.38万字的规划文稿、各类附图、附表1439张、典型设计53个。规划声势之大、参与人员之多、工作之细致、领导之重视都是前所未有的。

按照省政府第1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的《陕西省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2005---2009年全省每年计划新增基本农田70.8万亩,五年累计新增354万亩,净增164万亩,到2009年全省基本农田面积总量达到4357万亩,按区域全面实现省政府规定的人均基本农田建设目标。同时,加工提高基本农田505万亩,新建和改造提高集雨水窖31万眼,打配机井11500眼,新打改造小土井7500眼,新建改造池塘3000口,新建和更新改造一批抽水站和小型灌区,使基本农田的水利化程度得到显著提高。

三、抓投入,建专项,确保如期完成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目标任务

陕西是一个经济发展较落后的西部省份,要全面完成规划目标,需动用土石方量22.155亿立方米,混凝土量1323万立方米,总投资需求量131.68亿元,其中材料费69.23亿元,群众投工4.59亿工日。为此,省委、省政府在加大争取国家支持和社会多渠道融资力度,动员群众“一事一议”积极参与、增加投入的同时,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决定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中,每年拿出一亿元,设立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补助资金,专门用于农民新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材料费补助。

省级补助资金由财政、水利、国土资源共同管理,水利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农民新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按不同区域、不同工程类型和建设形式进行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基本农田新修,陕南800元/亩、陕北400元/亩、关中300元/亩,加工提高减半;小型水利设施新建:集雨水窖15元/立方米;机井30米以下1万元/眼, 30--50米2万元/眼,50--80米3.5万元,80--100米5万元/眼;小土井30米以下2000元/眼, 30--50米2500元/眼;池塘新建5元/立方米;改造提高减半。对100米以上机井、抽水站、小型灌区按照国家给予适当材料费补助的原则,专项申报和审批,具体补助标准按批复的项目补助资金执行。并制订了《陕西省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检查验收办法》和《陕西省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细则》等三个配套办法,对省级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年度检查验收考评和报账制度,加强监管。继省级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补助资金,一些财政状况较好的市县在从今年设立专项,加大小型农田水利的补助。延安市实行“项目带动、市县区财政扶持、群众投工投劳”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市财政专门列支4500万元,根据县区财政状况对新修基本农田每亩补助100---500元;西安市也拿出3000多万元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予以扶持。

同时,对全省涉及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国土整理、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以工代赈等国家项目资金,按照“政府统筹、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项目同创、目标管理、资金捆绑、各记其功”的原则,以县为单位加大整合力度,捆绑使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检查验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抓重点,寻突破,大力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全省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总的思路是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全面落实中央今年一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确保粮食安全,促进群众增收这一中心,以实现基本农田区域标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为主线,以基本农田和小型水利建设为重点,坚持新修和改造提高并重,建设和管理同步,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严格管理,提高质量,广泛发动群众,增加公共财政扶持力度,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确保我省粮食安全,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针对我省南北横跨黄河、长江两大流域,涉及陕北黄土高原、关中平原、陕南土石山区三大区域,自然条件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差异较大的实际,在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我们从各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确定各自区域和工程建设重点,实行分区施策。陕北地区围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坚持以建设基本口粮田为中心,突出淤地坝和坡改梯建设,加快现有小型灌区和井站的更新改造,有条件的积极发展小型抗旱水源工程,增加小块水地面积;陕南地区突出抓好以集雨窖灌为重点的“小工程、大群体”和石坎梯田建设,加快中低产田、已成灌区和小水工程的改造步伐;关中地区以灌区的挖潜配套为重点,突出抓好灌区节水改造,搞好灌区的土地平整和田间配套,积极改造和发展井站等小型水利工程,提高农田的水利化程度。

五、抓改制,强管理,实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永续利用

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在严格按照工程规范搞好建设的同时,把产权制度改革,作为管好用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根本措施来抓,按照“明晰所有权,拍卖使用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的原则,对新建的小型水利工程,坚持建设和改制同步,谁建设谁所有,一次改制到位;改造提高的工程的,按照先改制后改造的原则,并将产权制度改革与工程验收、兑付国家补助资金相挂钩,不改制、不验收、不兑付补助,彻底解决了在建项目工程产权不明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同时,多次组织调研组深入基层,系统总结和研究我省小水产权改革的经验,认真研究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符合各地实际的改制形式,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对农户自建或自用为主的小微型工程,产权归个人所有,由乡镇人民政府核发产权证;对受益户较多的工程,组建合作管理组织,国家补助形成的资产归合作组织所有;经营性的工程,可组建法人实体,实行企业化运作,有些工程直接一次拍卖给个人经营,真正做到产权明晰、责任落实、管理到位,服务优良,确保小型水利工程长效利用。

虽然我们在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方面,做了大量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兄弟省(市、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决心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再添工作措施,努力打好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攻坚战,为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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