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地处山西省东南部,是一个农业大市,也是一个革命老区,著名的上党战役就发生在这里。从五十年代开始,我市人民就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太行精神,治山治水、改造山河,坚持不懈地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并涌现出了李顺达、申纪兰等全国著名的劳模。
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政策体系、投入方式、组织形式都发生了新的变化,“两工”逐步取消,“一事一议”成为新形势下开展农建工作的主要手段。如何使这项全新的制度在农村全面推行,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出现大的滑坡,并迅速回升。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也是一个难点。在这方面,我们不折不扣地贯彻中央和省市税费改革的方针政策,积极探索税费改革后“一事一议”开展农建的新机制、新办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基层干部思想认识问题。税费改革后,部分基层干部认为“一事一议”是农民群众自己的事,过多干预会造成群众的反感,更值得深思的是,一些干部群众把这种不作为、不谋事的不正常现象看作是正常的事。再加上多数县乡级财政属“吃饭”财政,农村集体经济薄弱,今后农村水利建设主要靠国家投资,存在等、靠、要的思想,这种认识与国家税费改革政策有偏差。因此,对“一事一议”思考的少,研究的少,参与的少。二是部分农民群众认为,国家明令要取消“两工”,就是不让农民出工出劳出资,从而把取消“两工”与“一事一议”制度割裂开来,使许多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无法正常开展。因而主动参与意识相对淡薄,决策随大流,在一定程度上民主议事与决策变成了“少数人的意见”;三是行政服务滞后。过去,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主要靠政府组织,行政推动。税费改革后,一些部门和单位认为“一事一议”是村民自治,对群众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支持、服务力度有所弱化,使一些地方特别是贫困乡村,由于受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限制,在农建“一事一议”中有想法没办法,议得成干不成,这也影响了“一事一议”的深入开展。
针对上述困难和问题,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作用,充分依靠农村基层党组织考虑,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逐步探索总结出了把“一事一议”与农村基层组织和民主政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抓党建促农建、在引导中强化服务、在服务中促进发展的新路子,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三个长效机制。
一、把推行“一事一议”作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长效领导机制
2003年我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全面铺开以后,2004年初,我们组织市县乡三级,就各县市区“一事一议”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对近百个村的分类研究,解剖分析,我们发现,凡是“一事一议”搞得比较好的村,无论是穷村、富村,尽管立地条件不同、经济条件差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这些村的支、村两委班子团结稳定,干部素质高,号召力强,能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深得民心;而一些组织涣散、管理混乱的村,村干部安于现状,形不成强有力的领导,缺乏生机与活力,农建“一事一议”活动就很难开展。通过正反两方面的鲜明对照,折射出农建“一事一议”能否顺利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关键,搞好支、村两委班子建设是农建“一事一议”有效开展的重要基础和根本保证。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提出把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同农建“一事一议”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党建、农建一起抓,通过抓基层党建工作推动农建“一事一议”的开展,通过推行“一事一议”提高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执政能力。为此,今年年初,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办、市农建指挥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落实市委“高全强”党建工程在农村开展“一事一议”活动的意见》,明确了“一事一议”活动要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乡镇党委书记为农建“一事一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乡镇分管副书记、农村党组织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并落实了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初步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农建“一事一议”活动长效领导机制和责任机制。各县市区也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相关文件,进一步细化具体要求,为全市开展“一事一议”活动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对此,省农建指挥部8月份在我市召开了全省农建工作会议,推广了我市“一事一议”搞农建的做法和经验,《中国水利报》进行了专题报道,水利部农建办也编发了简报予以充分肯定。
二、把创优环境作为促进“一事一议”顺利开展的重要措施,逐步建立长效服务机制
在推进“一事一议”的实践中,我们感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一项公益事业,是一个系统工程,其社会性、规模性、专业性很强,许多工程是单家独户和单纯依靠村里的力量想干又干不了、干不好,干起来不划算的事情。这说明,“一事一议”不仅是一个群众自身民主决策的问题,而且是一个涉及方方面面的全局性问题;要搞好“一事一议”,不仅需要农村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还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引导和帮助。因此,近两年来,我们从创优环境入手,着重加强了以下四个方面的服务:
一是宣传引导。为了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和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对“一事一议”的认识,我们坚持宣传领导、宣传群众和典型宣传相结合的办法。在宣传领导上,通过专题汇报、调研报告等形式,及时向市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上级有关政策、反映基层工作动态、提出工作建议意见,让各级领导充分了解、支持“一事一议”工作。比如,去年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地方基层领导班子薄弱,直接影响着“一事一议”的开展,我们就及时提出了党建、农建一起抓的建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宣传群众上,市县各级采取板报壁报、举办广播电视专题讲座、培训班和组织工作队下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一事一议”的政策和意义。市县各级领导都把“一事一议”作为当前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市委副书记王进卯、副市长常反堂在深入农村时,讲的最多的就是怎样开展“一事一议”的问题。农建办的同志在基层调研中,去一村,讲一村,走访一路,宣传一路。不少乡镇领导,对一些村重要议事和难议的事情,还亲自参加,宣传指导。在典型宣传上,我们在每个县市区重点培养了10个典型村,并建立了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的“一事一议”活动联系点制度。去年全市农建动员大会,我们选择了8个村作了典型经验发言,而后在《长治日报》上开辟专版进行了连续性、滚动式的报道,在全市形成了较大的影响,充分发挥了典型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二是资金扶持。面对农村集体经济薄弱的实际,我们广辟渠道,为“一事一议”的顺利推进提供必要的资金扶持。第一,加大财政投资。市县财政去年投入农建资金达2600多万元。沁源县去年投入200万元,用于“一事一议”先进村镇农建工程的以奖代补。第二,争取项目投资。利用中央、省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老区的政策倾斜,积极向上争取扶贫开发、太行山绿化、饮水解困、农业综合开发等各类资金,整合使用,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第三,引导企业投资。鼓励引导乡镇企业、民营经济投资农业,反哺农业,去年全市以工补农资金达2500万元。沁源县伏贵村去年从村办煤矿拿出156万元,用于扎河坝1000米,开发土地200亩;上舍村刘毅是一个企业老板,去年主动投资10多万元购买核桃树苗,为村里发展了1000多亩经济林。
三是规划指导。农建“一事一议”是一项群众性的工作,要科学引导这项工作的健康发展,首先要有一个好的规划。为此,根据农业发展新阶段和“两工”取消农建面临的新形势,我们按照市场农业发展的要求,采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办法,对原有的农建规划进行了反复修订完善,进一步增强了规划的科学性、群众性和可操作性,形成了群众参与制订规划,又用规划来引导发展、促进发展、规范发展的良好局面。许多县市区结合资源优势,制定了“一村一品,一村一业”的农建规划,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长子县根据地平水浅,农民群众有种菜习惯和经验的实际,制定了5年发展5万个蔬菜大棚的规划。目前,全县利用“一事一议”筹资投劳,建设蔬菜大棚近2万个,使长子青椒产业的规模优势进一步显现,被国家有关部门命名为“中国大青椒之乡”。目前,我市十三个县市区已初步完成了“十一五”农建规划工作。
四是技术服务。为了确保群众性农建工程的质量和效益,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对农建“一事一议”工作提前介入,全程参与。施工前,帮助规划设计,科学确定建设项目;施工中,跟踪服务,现场进行技术指导;竣工后,及时帮助制定管理制度,培训技术人员,建立良性运行机制,使工程建一处,成一处,发挥一处效益,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让群众满意。壶关县神郊河造地工程,从计委争取立项、水利部门规划施工,到乡村组织“一事一议”进行投资投劳,由于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合作、扎实工作,不到十个月时间,就全部完工,让农民群众种上了千亩良田,实现了改造河滩的多年夙愿。
三、把完善制度作为保证“一事一议”规范操作的重要基础,逐步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一事一议”目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为了逐步建立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我们重点抓了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制定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按照农业部《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暂行规定》,制定了《长治市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的实施细则》和《长治市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制度》,规定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范围,哪些事可以议,哪些事不能议,哪些事需要全体议,哪些事需要局部议;制定了与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生产公益事业任务相适应的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上限标准;明确了议事章程,要求村民委员会对“一事一议”项目提出具体预算,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政府批准后执行;实行了财务公开、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实事办好,取信于民。这样使“一事一议”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区分了加重农民负担与农民自愿投工投劳改善自己生产生活条件的政策界限。
二是建立了“一事一议”考评制度。在重新修订出台的《长治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漳河杯”竞赛活动评比办法》中,把农建“一事一议”作为第一项评比内容,并将其在百分制评比考核中所占比重加大为35%,严格实行了“三个挂钩”。即农建“一事一议”考核与县乡村的实绩考核挂钩,与县乡村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实绩考核挂钩,与市“漳河杯”竞赛评比挂钩,具体考评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和农建办联合实施,保证了考评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对有效开展“一事一议”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是设立了“一事一议”奖励资金。市政府每年拿出50万元作为“一事一议”奖励资金,对全市开展农建“一事一议”典型村进行以奖代补。去年,我们在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动员大会上,对沁源县郭道镇伏贵村、长子县丹朱镇东上坊村等8个农建“一事一议”先进村进行表彰,奖励每村以奖代补资金5000元。各县市区也拿出一定资金实行了以奖代补,有效地调动了各乡村通过“一事一议”开展农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一事一议”的推行,为我市农田利基本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一是农民群众的民主参与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引导,通过自身参与议事决策,使农民群众切身体会到,“一事一议”是为己而议,只有议好每件事,才能办好每件事。二是农村两委班子的综合素质得到锻炼提高。取消“两工”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必须通过“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来展开,这对基层干部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每个干部不仅要掌握依法治村的本领,而且要有以德治村的水平,要善于运用法制的手段和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来处理农村社会的各种矛盾,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农村工作的各项任务。而开展“一事一议”的过程,本身既是提高农村干部执政能力的过程,也是积累经验,谋求更好发展的过程。三是投入主体的积极性得到有效调动。由于“一事一议”是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定、自己干,群众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就明显增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能较好开展“一事一议”活动的村已占到全市行政村总数的60%,投入资金1.2亿元,完成各类农建工程5000多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有效开展,改善了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条件,支持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增产增效,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市去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3263元,比上年增长10.3%,全市粮食总产量突破了15亿公斤。
各位领导,我市开展农建“一事一议”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上讲,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与先进省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这次会议,为我们提供了极好的学习机会,我们一定要借这次会议的东风,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使我市“一事一议”更好地开展起来,推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