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水旱灾害频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对加快我区农业和农村水利发展至关重要。在近两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践中,我们以中央新时期治水思路为指针,紧紧围绕推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发展这个目标,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并大力推进以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为重点的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目前为止,全自治区共组建农业灌溉用水者协会1829个。去冬今春,由农业灌溉用水者协会组织完成水利投入10080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投入3302万元,乡、村集体投入981万元,群众投入5797万元。农民投工投劳159万个工日,组建的农民用水组织完成小山塘、水库除险加固1080座,完成渠道防渗、小电灌、小引水、打井等各类水利治旱工程2965处,完成渠道防渗配套总长930公里,新增灌溉面积3.48万亩,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26万亩。农业灌溉用水者协会的蓬勃发展,有力地推动了我区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新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明确思路,加快农村小型水利改革步伐
和全国的形势一样,在农业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两工”后,我区多年以来形成的农村水利组织和投入方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面临新的形势和课题。一方面,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小康建设,都对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在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农村水利基本建设尤其是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出现了主体“缺失”,动力“空挡”的新问题。
为了探索这个问题,我们组织专门力量,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快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步伐的“三个一”基本思路。这就是“一个核心,一个载体,一条途径”。“一个核心”就是紧紧围绕水利体制改革这个主题,靠改革找出路,以改革促发展;“一个载体”就是大力发展农民用水者协会,依靠农民用水者协会这个有效载体,突出农民群众在农村水利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做到群众当家作主,坚持“一事一议”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充分依靠群众大搞水利建设;“一条途径”就是在水利改革和发展中坚持政府推动、政策拉动、利益驱动、典型带动的途径,千方百计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这项工作。
二、因势利导,大力发展农民用水者协会
为了加快发展步伐,实现全区农民用水者协会正规化、规模化、科学化的发展,我们突出把抓好带头人、强化驱动力、激活调节力、硬化效益指标作为重要着眼点。自治区政府在2004~2005年度全区冬春水利建设实施方案中提出:在继续抓好国家投资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基础上,通过政府宣传引导,大力推进以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为主要形式的小型水利体制改革,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载体,动员千万农民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将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任务分解到市、县、乡、村,要求每个乡镇完成1个以上试点村的改革,每个试点村建立起1个以上农民用水户协会,在冬修结束时全自治区完成1000个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试点建设,推进了全区农民用水者协会的快速发展。在实际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运用“政府推动、政策拉动、利益驱动、典型带动”的联动机制,全力加速推进改革。农村小型水利改革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水利部门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制定有利于调动农民投资水利、经营水利的激励政策,我们将渠道防渗、旱地灌溉以奖代补政策向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的工程倾斜,并明确对改制后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将按公共财政的原则继续给以资金上的扶持。2004年出台了《广西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自治区财政每年拿出550万元奖励资金,奖励在冬春水利建设和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工作中完成好的先进单位,并在年度水利项目投资计划中给予重点倾斜;对改革进展缓慢的县在2005年的部门预算中暂不安排其小型农水计划投资。这种动真格的奖罚措施,有效地扭转了以往部分领导乐于跑项目要钱,轻管理拖改革的局面。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南宁、来宾、贵港等市相继出台了市级的奖励措施。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深入农村、深入群众宣传发动,和农民群众算水帐,谈发展思路,让群众看到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带来的效益,以典型的现实效益和经验鼓励和辐射带动面上改革工作的开展。
2、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小型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针对水利工作专业性强的特点,为了保证农民用水者协会工作的科学性,我们组织县级水利部门成立农村小型水利技术服务网络,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的水利工程从规划设计和施工管理提供无偿服务,对小型水库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公益性基础设施继续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行政主管部门责任制,加强技术检查和对工程安全的监督,以保护和调动群众兴修水利的积极性,确保农村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3、规范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加强培育发展工作。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是在家庭承包经营之后,适应农村改革和发展要求的一项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为了规范管理和正确引导,确定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合法地位,自治区水利厅协同民政厅等六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经济协会登记管理和培育发展工作的通知》,本着“重在培育发展,逐步规范管理”的思路,简化登记程序,降低成立条件,放宽资金、办公场所、会员数量、专职人员等要求来开展登记工作。明确了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职能和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应负的职责,制定和落实相关扶持政策,促进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通过采取上述一系列的措施,广西推进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快,一些改革先进县脱颖而出,成效显著。扶绥县由县委、政府组织11个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工作组深入村屯发动群众和指导群众进行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工作,2004年下半年全县成立67农业灌溉用水户协会,进行拍卖、承包、租赁和股份合作制及独资办水利工程的有150多个,通过去冬今春完成水利工程有60多处,县财政投入小型水利工程100多万元,调动农民投入小型水利建设资金就有700多万元。2004年横县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86个,通过组织和发动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科学管理,节约水资源,战胜了历史少见的大旱灾年,保证了农业用水,为此政府减少了年投入近200万元的抗旱经费,农业仍然喜获大丰收。平果县共成立119个协会,去冬今春,县财政投入237万元,调动农民投入水利资金达667万元,投工投劳25万工日,全县共完成105.85公里的渠道砼防渗任务和山塘除险加固工程113个,水坝18座,水泵站107处,渠道清淤627公里,斗闸门维修74座,一跃成为全区农田水利建设先进县。
三、抓住关键,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展现改革新出路
实践证明,我区通过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明确了农民既是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者,又是工程的所有者、受益者,既体现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社会公益性,又较好地保证了市场经济体制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主体归位,为农村水利建设和管理创新了机制,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确立了受益农民是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责任者,使农民用水户协会成为千万农民投身冬春农田水利建设的有力组织。农民用水户协会是受益村民自愿成立的组织,是经过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合法社团组织,在协会制定的章程、制度的监督之下,各会员家庭自觉投资、投劳兴修水利,使千万农民真正“为自己”搞冬修,“明明白白”地出钱出力,成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主力军。
二是转变了推动方式,拓宽了投入渠道,实现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增加。农民用水户协会明确了受益主体,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从根本上转变了过去从上到下推动的方式,转变为上下联动的新格局。农民由过去的“要我办水利”变为“我要办水利”,群众兴修水利的热情高涨,各级地方政府纷纷加大水利投入力度。扶绥县、永福县、灵川、临桂等县通过人大决议,各县每年从财政拿100~300万元投入非国有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优先支持农业灌溉用水户协会新建和管理的水利工程维修经费补助。横县在2003~2004年冬春水利期间,协会发动群众投资水利建设达1400万元以上。在临桂县和岑溪市,协会作为“业主”承担修建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由县(市)水利局发放的补助水泥达900余吨。都安县正玄、弄池两个村, 2004年6月成立澄江灌区农业灌溉用水者协会正玄弄池分会后,分会通过组织会员集资2.3万元,投工4565个工日,利用国家补助的100吨水泥,完成渠道硬化5条4.38km,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1223亩。
三是通过协会实现了农村水利工作“一事一议”的投入、管理、维护新机制。农业灌溉用水户协会是农民自己的组织,在水价制定、水费征收和工程管护、建设措施都由会员自己讨论决定,许多工程水费征收率达100%,有部分协会还把历年拖欠的农业水费一次补收完毕,不存在因少数农户拖欠或不交水费而影响全局的水费征收工作,有效地解决了水费征收难的问题。扶绥县龙头乡那塘屯协会,通过受益农户讨论决定按亩筹集资金投入水利建设43.3万元,砼防渗渠道21公里后,水费按供水时间收费,先交费后供水,现在每一轮供水灌溉仅需1.5小时,比原来每轮供水灌溉需6个小时节损4.5个小时,按供水量计算,亩用水量从未改制前2000立方米降到420立方米,节水4倍,使水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同时也减轻农民的水费负担。
回顾我区近年来推进改革,探索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突破的历程,我们虽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这仅仅是一个开始,和中央对水利工作的要求相比,和水利部对我们的工作要求相比,我们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在全面总结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为载体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基础上,认真学习和借鉴全国各兄弟省(市、区)的先进经验,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的精神,在水利部的指导下,进一步指导协会做好发展规划,做好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制度、财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研究制定保护农民兴修水利的积极性,支持协会健康发展的水利政策,巩固农村小型水利改革的成果,切实做好农民用水者协会的培育和发展工作,努力开创我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