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这次举办以农村水利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的水利论坛,非常重要,非常及时。当前,我们正在总结“十五”,谋划“十一五”,研究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深入实践部党组新的治水思路,更加巩固农村水利的基础地位,把农村水利放在水利工作中十分显著的位置?如何针对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十一五”期间农村水利有更大的发展?通过举办水利论坛,广开言路,听取领导、专家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多角度、多层面地谋划农村水利的发展,是个很好的办法。我很高兴参加这次水利论坛,并代表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和中国水利学会农田水利专业委员会对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各位领导和专家关注、支持农村水利的发展表示衷心的感谢!预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这里我先抛砖引玉,讲三点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农村水利遇到了极好的发展机遇
(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农村水利是农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要解决“三农”问题,首先必须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最近,中央对新时期工农关系、城乡关系的认识进一步升华。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指出:“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 在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党中央强调要更加注重以工促农、以城带乡这个趋势,让公共财政覆盖农村,并且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地加以推进。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这些都是新形势下指导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制定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的基本依据,我们要科学认识和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正确处理新时期的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落实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切实做好新阶段“三农”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农村水利必然成为公共财政支持的重点。
(二)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水利建设有明确的要求
近一段时间以来,中央领导对农村水利建设有大量批示,党中央、国务院的文件对农村水利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关于农村饮水问题,胡锦涛总书记批示“无论有多大困难,都要想办法解决群众的饮水问题,绝不能让群众再喝高氟水”、“要把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科学规划,落实措施,统筹考虑城乡饮水,统筹考虑水量水质,重点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等饮用水质不达标的问题及局部地区的饮用水严重不足的问题”。温家宝总理提出“我们的奋斗目标是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关于灌区节水改造,温家宝总理批示“要把大中型灌区的节水改造作为基本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的重点”。关于今年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回良玉副总理批示“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广大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都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我们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新机制、新办法,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完善相关政策,创新管理体制,扎扎实实地推进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2005年的中央1号文件不足1万字,用了1300多字对农村水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2005年21号文明确指出,在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的重点工作中,要“继续推进农业节水灌溉,大力推进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积极开展农业末级渠系节水改造试点。在丘陵山区和干旱地区积极开展雨水集蓄利用,支持农村水窖建设”;国务院办公厅2005年[45号]《关于加强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中要求,“进一步加大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工作力度.采取集中供水、分质供水、分散供水以及农村卫生环境整治等工程措施,重点解决高氟、高砷、苦咸和污染水以及严重缺水地区的饮用水安全问题。中央继续安排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投资,对中西部地区重点扶持”。中央领导的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的明确要求,为农村水利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是指导和推动农村水利建设的纲领。应该说,党中央把“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的布局和对农村水利的明确要求为我们工作创造很好的环境,面临极好的发展机遇,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精神,抓住机遇,做好工作,乘势而上,开创农村水利发展的新局面。
二、在农村水利工作中要特别注意解决的几个问题
建设社会主义的新农村,农村水利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一是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维护农民的健康生命,将是农村水利工作的第一要务;二是开展以节水位中心的灌溉排水设施改造,保护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将是农村水利长期的任务;三是实施水土保持、牧区水利、小水电带燃料等生态工程,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将是农村水利工作的重大使命。完成这些繁重任务,农村水利还面临一些体制和机制的障碍,政策不完善,投资缺口很大,管理体制不顺,运行机制不活,必须尽快破旧立新,建立持续、快速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长效投入机制亟待建立
受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民民主意识和自主择业意识增强,以及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两工”的影响,原有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入主体、组织形式等都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由于旧的机制已被打破,新的机制尚未建立,导致近年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农民投入出现大幅度滑坡,农田水利特别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明显滞后,成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严重制约因素。尽快建立和完善长效投入机制,是搞好农村水利建设的基础保障。根据2005年中央1号文件的精神和我们的研究成果,农村水利建设的新机制应该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加强组织引导,部门之间通力合作,坚持政府支持、民办公助、民主议事、科学决策。要在对原有事权不做大的调整的前提下,建立起政府安排资金为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主体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机制。切实把农村水利建设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加大财政特别是中央财政的投入力度,调动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农民参与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加强工程建设和管理,彻底扭转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下滑的局面,大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组织方式亟待改变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我国建国以来农田水利建设的一项好传统,是社会主义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优越性的体现,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从人民公社时期主要靠政府动员和行政手段,到上世纪80年代后期实行“两工”制度硬性规定农民出工,这些做法由于与农民的切身利益联系不够紧密,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影响了农民的积极性,难以持续下去。从近年来各地的实践来看,要搞好新形势下的农田水利建设,必须加强规划指导和民主议事。要坚持规划先行,切实把规划作为科学有效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并且把规划作为国家安排补助投资的重要依据。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要通过“一事一议”、“民主议事”的方式,以财政补助为引导,以农民、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村组和基层水管单位为载体,继续发挥农民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把加大政府投入与农民的劳动积累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农村水利建设。
(三)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亟待深化
从近年来改革的实践看,受益范围明确并且受益对象少的农田水利工程如机井、水窖、蓄水池,或者有一定直接经济收益的工程如小水库、塘坝、小水电站,一般可以通过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形式进行产权或管理体制改革。但以公益性为主的灌溉排水渠道、渠首建筑物、有防汛任务的塘坝等一般无人承包经营。即使改制了,也存在经营短期化、不投入维修养护等问题。加上一些地方乡镇水利站拆、并严重,水利部门基层水资源管理、技术指导职能严重削弱,也导致工程管理改革滞后。从广西、湖北、宁夏等地的经验看,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加强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是破解这一难题的有效办法之一。通过农民用水户协会把受益户组织起来,自主管理小型农村水利工程,通过水价改革,逐步建立良性的运行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水利部门提供技术服务,动员组织受益农民自愿投入对工程进行建设和维护,使工程建设和管理逐步步入良性轨道。同时,制订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农村水电、乡镇供水等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
三、当前做好农村水利工作要突出抓好的几件工作
(一)全力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编制好规划是科学有效地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的前提和基础。编好“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是当前十分重要的工作。目前,我们要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对农村水利的要求,按照前瞻性、分步实施、统一规划的思路抓紧编制“十一五”《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全国节水灌溉发展规划》、《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规划》和《大型泵站技术改造规划》等农村水利规划。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按照“民办公助”的思路,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这将为更好地组织农民开展直接受益的工程建设和安排财政补助资金提供依据。
规划编制中要特别注意:第一要充分考虑水资源的承载能力,要主义水资源的节约、配置和保护;第二要突出重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把农村和农民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摆在优先位置上考虑;第三要增强规划的权威性,要在政府的指导下,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完成后要按程序审批。
(二)积极争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从近年来的情况看,国家更加注重调整国民收入的分配结构,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公共财政的阳光雨露开始普照农村、滋润农村,至少是传达了一个强烈的信号。1998年以前,中央财政支持农村水利建设的投入尚不足1亿元,到2005年,增加到了50多亿元,其中投入农村人饮安全的资金达到20亿元;用于大型灌区节水改造、节水灌溉示范的资金也达到21亿元,首次突破20亿元;投入国债资金8亿元,在湖北、安徽、江西和湖南四省启动了大型泵站技术改造试点;用于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的资金虽然目前只用不足2亿元,但是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也表示要把中型灌区节水改造作为农业综合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逐年增加;按照2005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中央财政启动了3亿元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试点工程建设,水利部、财政部制订了试点资金管理办法,并积极争取明年进一步扩大规模,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尽管近年来农村水利投入有了大幅度的增加,但是与实际需要还是差距甚远,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总体上看农村水利工程基本还是公益性和准公益性的,自身的经济效益很低,社会效益很大,是农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农村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更多地要争取财政的扶持。10月6日,国办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50号),明确提出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要“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切实加大公共财政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支持力度,以政府安排补助资金为引导,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主体,以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依托,以加强组织动员为纽带,以加快农田水利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逐步建立起保障农田水利建设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这一指导思想为我们争取加大财政的补助力度提供了依据。各级水利部门要要主动多向党委、政府汇报,多与计委、财政、国土资源和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沟通、协调,要出谋划策,争取多渠道地增加对农村水利的投入。
(三)加大工程管理和改革力度
按照国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明确性质,定岗定编,落实工作经费,竞争上岗,妥善安置分流人员。按照《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要求,在充分考虑农民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加快水价改革,加强用水计量和水费征收,逐步推广“超定额累进加价”、“丰枯季节水价”、“两部制水价”等合理的计价制度,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对水供求关系的调节作用,保证工程的正常运转,有效节约水资源。根据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不断完善有关办法。
在农村供水和灌溉排水工程管理上,积极推行用水户协会参与管理改革。水利部刚刚在广西召开了今年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会议,这次会议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以推广农民用水户协会参与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近几年,农民用水户协会有了较大发展,全国共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7000多个。农民用水户协会是农民自己的民主管理组织,从各地实践的情况看,至少有三方面的好处:一是充分体现了农民的民主权利,调动农民管理维护工程的积极性;二是用水管理大为改善,促进了节约用水;三是协会自主管理和有效协调,减少了政府管理事务,实现了农户、水管单位和政府“三赢”目标。加上一定的财政资金引导,水利部门的指导和支持,农民用水者协会应该能够逐步成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主体,发挥更大的作用。
安徽地处中部地区,承东启西,又是农业大省和全国粮食主产省。安徽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了治水的难度和任务艰巨。汪恕诚部长曾经说过:“如果安徽的水利搞好了,全国水利就可以搞好了”。近几年安徽的水利工作取得很大成绩,长江堤防建设、解决农村饮水困难、水管单位改革都取得了显著成效,祝愿安徽水利再接再厉,再创辉煌。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