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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主因之一是农业投入总量不足
    编辑: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归档时间:2005/10/31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26日就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农业法的实施情况,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报告时表示,目前“三农”问题的主要症结之一,是农业投入总量不足、结构不够合理,投资效益不够高。

——总量不足,主要是地方财政特别是市、县级财政的农业投入不足。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总量在增加,但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却呈下降状态。其主要原因:第一,随着 经济的快速发展,三次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构成变化较大,农业在GDP中的份额在降低,相应引起投资的份额下降。第二,尽管中央对农业的投入增长较快,但地方特别是不少市、县对农业的投入增长幅度不大。中西部地区的市、县多为“吃饭”财政,农业投入严重依赖国家和省级投入。据财政部提供的资料,目前在东部地区的农业投入中,中央投入所占比例为20%—30%,在中部地区的比例为40%—60%,在西部地区的比例为50%—70%。一些市、县的本级财政基本没有新增支农投入,但在财政预算中,却将中央和省级财政支农资金算做本级投入,导致重复计算。第三,目前各地对农业法中“农业总投入”的具体内容理解不一,也造成很难对各级政府的支农支出增加幅度是否符合农业法的规定作出准确判断,也就无法起到督促政府增加农业投入的作用。

——农业投入结构不够合理。在目前的支农投入中,能直接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的比重不高。重大水利工程、生态建设工程等社会效益显著、受益对象不仅仅局限于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长期以来一直统计在农业投资中,也在一定程度上夸大了政府对农业投资的规模。2001—2005年中央农业基础设施投资为2840亿元,其中用于重大水利工程和生态建设的占70%以上,直接用于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的占11%。在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中,也存在过多依赖国债资金投入的问题,近几年国债投资占中央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规模的70%左右,在一些市、县的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中,国债资金比例达90%以上。

——投资渠道分散,形不成整体合力。目前支农投资渠道较多,有限的资金分散在许多部门,造成撒胡椒面的情况,不能形成合力。如仅属于建设性财政拨款投入的就有农业固定资产投资、扶贫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支援农村生产、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土地整理等资金,还有一些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专项建设资金。不同渠道的支农投资存在着交叉重复、统筹协调难、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加强政府支农投资整合,已成为当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迫切任务。此外,一些中央支农项目对地方配套资金的要求,在贫困地区和中西部一些地区很难落实,影响了项目质量和进度。

——金融支农力度不够。一些地方反映,随着金融体制的改革,国有商业银行逐步退出农村,农村信用社的支农能力弱,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窄,邮政储蓄在农村只存不贷,农民和涉农企业贷款需要得不到有效满足。据了解,目前全国2.4亿农户中,约有1.2亿左右的农户有贷款需求,但在银行部门有贷款余额的只有6000多万户。一些地方反映,目前小额信用贷款很受农民欢迎,但贷款周期短、额度小,作用有限。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太高,有的地方达到9厘,超过了农民和涉农企业的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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