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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为本,扎实做好饮水安全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贡献
翟浩辉:在2005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水利部副部长     翟浩辉  
    编辑: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归档时间:2006/1/4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主要任务,其中第一项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建设新农村的具体目标和要求。解决农村饮水问题,可以减少疾病,解放农村劳动力,有利于发展农业生产,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实施农村供水、环境卫生和健康教育“三位一体”,安全供水、节水、生活污水排放处理“三结合”等综合措施,有利于改善农村的整体面貌,形成良好的人居环境。在饮水工程项目实施中推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是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体现,有利于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因此,加大农村水利基础建设,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中央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十分重视,国务院专门下发了文件,中央对农村饮水安全加大了投入的力度,2006年中央投资在今年基础上翻了一番,达四十亿元。经费增加了,我们更感到责任更大了,担子更重了,在这种形势下,今天我们和发改委一起在这里召开会议,主要任务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分析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具体措施,以实际行动,向党向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去年11月,我们在四川广安召开了全国农村饮水工作会议,对五年农村饮水解困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提出在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困难之后,要将工作重点转向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要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作为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并对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和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部署。目前,现状调查工作已经完成。各省也都在现状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农村饮水安全“十一五”规划。11月下旬,农村水利司组织专家对各省“十一五”规划进行了审查,发现一些地方前期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比如有的地方规划技术方案不够科学合理,水处理工艺与水源水质类型不相适应,设计综合生活用水量偏大;有的地方只考虑了供水系统,没有考虑生活污水的排放处理;有的地方保障措施不够全面具体,水源保护、水质监测、健康教育等措施可操作性不强等。这些情况说明一个问题,就是一些地方技术力量不足,前期工作不够扎实,还不能满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需要。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比饮水解困工程建设要复杂得多。这项工作能否做好,关键是看组织领导和技术支撑有没有保证,前期工作是否扎实,技术方案是否合理,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各地对此要有足够的认识。最近,新闻媒体报道的个别地方防氟改水工程存在的问题,主要原因也是技术力量不足,前期工作不扎实,对水文地质情况没有认真调查论证,急于求成,仓促开工,建成的工程水质不达标,建后管理措施不完善,钱花了,好事却没有做好,群众不满意。从明年开始,国家将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投入力度。“十一五”时期,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工作量和技术难度都将明显加大,任务将更加艰巨。如何扎扎实实做好下一步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让群众喝上“放心水”,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一、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等领导同志多次对农村饮水解困工作做出批示和指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大幅度增加了对农村饮水工程的投入。2000-2005年,共安排国债资金123亿元,加上各级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和群众自筹,总投入235亿元,解决了农村6000万人口的饮水困难,同时还可以解决110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的实施,减少了疾病,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水平;减轻了农民取水的劳动强度,解放了一大批农村劳动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解决饮水困难问题,树立了良好的政府形象,密切了政府与农民的关系,增强了民族团结,促进了社会稳定。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使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深受农民的欢迎,被农民誉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三个代表”在农村的具体体现。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水资源短缺,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农村供水总体水平不高,尽管近年来农村饮水解困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饮水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各地反映还有一些地区的农村饮用水存在高氟、高砷、苦咸、污染等水质问题,严重影响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了摸清现状,搞好规划,切实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今年上半年,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联合组织开展了以县为单元的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和复核评估工作,结果表明,到2004年底,全国尚有3.23亿农村人口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这些人口的地域分布情况为,东部地区7780万人,中部地区1.3亿人,西部地区1.15亿人。3.23亿饮水不安全人口中,各类饮水水质不安全的有2.27亿人,水量不足、取水不方便及供水保证率低的近9600万人。2.27亿水质不安全人口中,饮用水氟砷含量超标的有5370万人,饮用苦咸水的有3850万人,地表或地下饮用水源被严重污染的涉及9080万人,饮用水中铁锰等超标的有4410万人。

关于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等问题的影响,我在去年广安会议已经讲过,今天就不再重复。农村饮水不安全的原因既有自然的、也有人为的。自然原因主要是当地水资源少且分布不均,地质地形条件差,以及部分水源中存在固有的有毒有害元素和病原菌、致病微生物等;人为原因有污废水任意排放,化肥农药的大量使用,水资源不合理开发和管理不到位,农民居住分散,经济条件差等。饮水不安全,对广大农民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构成严重威胁。尽快解决这一问题,使群众早日喝上干净水,是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共同的责任。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不仅东部地区提出要在五到十年内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中西部地区也普遍要求在中央支持下加快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步伐,用十年左右时间完成这一任务。近几年,社会各界对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关注,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关于这个问题的建议和提案不断增加。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步伐,尽量缩短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过程已势在必行。

二、认真做好“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指导和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水是生命之源,获得安全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联合国千年宣言提出:在2015年年底前,使无法得到或负担不起安全饮用水的人口比例降低一半。各国元首和政府首脑已承诺最迟在 2015年实现上述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联合国又将2005年-2015年定为生命之水国际行动10年。我国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饮水安全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对农村饮水解困和饮水安全工作做出批示和指示。胡锦涛总书记批示:“无论有多大困难,都要想办法解决群众的饮水问题,绝不能让群众再喝高氟水”;“要增强紧迫感,深入调研,科学论证,提出解决方案,认真加以落实,使群众能喝上‘放心水’”。“要把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首要任务”。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们的奋斗目标是,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今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特别强调要进一步加大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工作力度,采取集中供水、分质供水、分散供水以及农村卫生环境整治等工程措施,重点解决高氟、高砷、苦咸和污染水以及严重缺水地区的饮用水安全问题。中央继续安排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投资,对中西部地区重点扶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东部较发达地区要率先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尽早实现城乡统筹区域供水。要强化农村饮用水工程项目管理,切实做好前期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和建设程序实施。要建立良性循环的供水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工程项目充分发挥效益。

刚刚闭幕的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明确了“十一五”时期水利工作的目标任务,提出要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作为首要目标,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水利工作的优先领域,“十一五”期间解决1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使农村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人口比例减少1/3。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和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精神,总结近年来农村饮水解困工作的成功经验,“十一五”时期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以加强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供水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为目标,采取农村供水、环境卫生和健康教育“三位一体”,安全供水、节水、生活污水排放处理相结合,水质处理与水源保护相结合等综合措施,加快建立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促进农村饮水安全事业持续、快速发展,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

根据“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十一五”时期,重点解决饮用水中重度氟超标问题,饮用水砷超标问题,血吸虫疫区急需改水的问题,苦咸水、铁锰等其它水质问题,水源严重污染、已经威胁群众身体健康的饮水问题,水量不足、供水保障率低、取水不便等问题。

做好“十一五”时期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关键是要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加大投入力度。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出:完善城乡公共财政制度,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要重点向农村倾斜,加大对农村教育、道路、供水、卫生、文化事业的投入。农村饮水安全是社会公益事业,理应得到各级财政的支持。各地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拓宽投入渠道,多方增加投入,安排好与中央投资相配套的资金,省级安排的资金不低于地方配套资金的30%,同时要引导和组织好受益群众投入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建设。

(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整县推进。解决3亿多农民的饮水安全问题,既是一项紧迫任务,也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根据轻重缓急分步实施。需要进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省(区、市),都要在深入调查、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做好不同阶段的规划,将需要解决饮水问题的人数落实到村组或农户,对人数实行名册管理,通过报刊等形式予以公示。在一个省可以采取整村、整乡、整县推进。凡实施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规划,必须按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工作和履行审批手续。

(三)重视水源保护工作。保护好饮用水源是保证供水工程水质、向人民群众供应干净水的前提。农村存在的饮水不安全问题,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水源污染造成的。因此,要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紧密依靠当地政府,依法划定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饮水工程管护范围,制定保护办法。加强对水源地周边设置排污口的管理,严格监控化肥、农药的使用,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加强禽畜养殖环境管理,严格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围网等形式的水产养殖活动,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和人为破坏。防止乱打井、乱开矿造成饮用水氟、砷等有害物质超标。饮用水源地附近要严格禁止发展高污染工业,防止和减轻对农村饮用水水源的污染。生活污水排放处理设施要与供水系统同步建设,防止生活污水随意排放造成新的水源污染。

(四)加强水质净化和检验监测,确保水质达标。过去实施饮水解困工程,主要是解决没水吃的问题,水质处理一直是薄弱环节。一部分供水工程只有简单的水处理设施,有的甚至直接从水源取水。今后进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应将水质处理作为重要内容。当水源水质不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时,应采取必要的消毒净化措施,保证水质达到饮用标准。在进行水质处理的同时,加强对供水工程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验和监测工作。以规模较大的供水站为依托,分区域设立监测点,为小型供水站提供水质检验服务。对于分散供水工程,分区域定期进行水质监测。

(五)因地制宜建设饮水工程。建设饮水工程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四川仪陇为我们创造了很好的经验,根据各地自然、经济条件和社会发展状况,合理选择饮水工程的类型、规模及标准。既要考虑当前的现实可行性,同时要兼顾今后长远发展的需要。按照先急后缓、标本兼治、既保证用水安全又节约资金的原则,分类采取有效措施。饮水工程建设前,一定要做好水源勘测和调查工作。在研究和制定供水标准时,首先要保证饮用水的水量,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同时解决其他生活用水。为了尽快解决饮用水的水质安全并降低工程成本,部分地区的饮用水与其他生活用水可实行分质供水。为保证供水水质和便于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尽可能实行集中供水。

(六)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农村饮水工程点多、面广、分散,管理难度大。要保证工程长期发挥作用,关键是要明确产权,落实管理责任,建立水价机制。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建立产权明晰、责权统一、管理到位、有利于工程可持续利用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社会化服务保障体系,确保供水工程良性运行,持久发挥效益。单户工程实行农户自建、自管、自有、自用;联户工程采取民主决策,受益农户自愿组建供水协会或推荐“井长”管理,民主讨论制定管护制度,确定管护人员。集中式供水工程实行专业化管理,采取供水站与用水户协会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由物价部门按成本核定水价,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

(七)明确部门责任,加强配合。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水源保护、饮水工程建设和水质监测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到发展改革、水利、卫生、环境保护、教育等多个部门,需要各有关部门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密切配合才能做好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加大工作力度,共同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八)加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前面讲到的农村饮水安全规划中出现的问题以及个别地方防氟改水工程出现的问题,主要原因都是现有的技术力量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需要不相适应。因此,要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当务之急是要加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工程项目实施前,一定要先对技术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严格培训。对于水处理等关键环节,一定要请有相应经验和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设计,有关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施工过程中,一定要加强技术指导,严把质量关。总之,要把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这是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前提和保证。

上面讲的几项措施,对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十分重要,各地在工作中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最近几个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有关司局正在研究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比如建立目标责任制、采取奖惩措施落实省级配套资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用水户参与和监督机制、技术指导培训机制、工程稽查机制等。在这方面,也希望各省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全面推行“六制”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模式,确保供水工程质量,让农民喝上“放心水”

最近,我带领水利部农村水利司、规划计划司和建设管理司的负责同志到四川仪陇考察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情况,感到仪陇县饮水解困工程规划科学,建设和管理措施有力,运行机制切实可行,群众比较满意。

仪陇是朱德元帅和张思德同志的故乡,是历史悠久的革命老区和新一轮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因地处川东北干旱走廊,十年九旱,至2003年底,全县还有26万人存在饮水困难。2004年1月11日,胡锦涛总书记作出了“要切实帮助老区人民解决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实际困难”的重要批示。近两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力度,落实各项建设和管理措施。仪陇县委、县政府把26万人饮水解困作为近两年的首要任务,抽调45人组成饮水办公室,其中23人常驻乡镇,同时对县、乡、村三级干部和水利技术人员进行了6次大规模的专业技术培训,培训人数达1728人次。在具体工作中坚持“科学规划、建管并重、以补促投、联办自律、长期受用”的指导思想,立足“群众全程参与”这条主线,全面落实规划建卡、社会公示、集中采购、资金报账、巡回监理、明确管理责任和建立水价机制等六项措施(简称“六制”),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扎实推进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建设。到今年11月底,仪陇县已累计完成投资7450万元,建成各类饮水工程1.9万处,解决了近25万人的饮水困难。在仪陇的一些村庄,我们看到有的农户购置了洗衣机,安装了热水器,用上了沼气灶,呈现出“产业发展、环境优美、乡风文明、社会稳定”的和谐局面。谈起饮水工程带来的新变化,农民个个喜笑颜开。“总书记亲民降雨露,老百姓逢春汲甘霖”“百年夙愿一载变现实,世代期盼今朝饮清泉”,受益农户发自内心地感激共产党,感谢总书记。

仪陇县近两年饮水解困工作之所以能够得到广大群众拥护,关键是采取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其中最重要的是推行“六制”以及用水户全过程参与的工作机制,工程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及建后管理等各个阶段都有用水户代表参与,充分征求用水户意见,接受用水户的监督。今年,农村水利司的负责同志还到山西省运城市、陕西省渭南市进行了调研,发现这些地方在推行“六制”和用水户参与方面也积累了不少经验。仪陇、运城和渭南的经验和做法,对全国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应该大力推行。

一是摸清现状,规划建卡。为了摸清农村饮水现状,仪陇县采取分片切块、包干到户的办法,将任务层层落实给干部,责任到人头。按照群众评议、乡村初核、公示监督、县级审核的程序,组织发动3600多名干部逐村、逐社、逐户对缺水群众进行调查核实。在摸清现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提出集中供水站、机井、卫生井、水窖、水柜等多种工程模式交受益农户讨论,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建设方案。同时,建立规划、设计、验收三卡合一的工程建卡管理制度,避免了项目规划和资金安排的随意性。运城市抽调800余名技术人员,深入各乡村走访群众,把饮水困难的范围、村庄、人口等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在工程立项初期,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等方式,向受益群众详细介绍工程规模、国家补助、自筹资金、成本水价等情况,征求群众意见。在工程设计时,根据专家和群众意见,对设计实施方案反复比较,择优筛选,并逐处填写工程建设卡片。

二是社会公示,群众监督。仪陇县对调查核实后的饮水困难人口,按照“先重后轻”的原则分批安排,张榜公示3—7天。利用广播电视、院坝会、井边会等形式将农村饮水解困的相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在施工现场张榜公示工程的设计方案、受益人数、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完成时间等内容,让群众心中有数,提高工程建设的透明度。对工程建设投资情况定期进行公示,真正做到公开、公正、透明。运城市对当年实施的缺水村庄和工程项目在运城日报上进行公示,设立举报电话,并在广播电视台每月举办一期监督热线栏目,接受群众的投诉和咨询。

三是集中采购,公开招标。仪陇县对单项工程所需大宗物资、管材、机电设备等,全部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并安排销售商在各乡镇中心位置定点销售,方便群众购买。凡单项投资20万元以上的工程,公开招标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建设。投资2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取邀标方式择优确定施工单位。对农村5万元以下的集中供水站,由乡镇和县饮水办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施工单位。对小型分散的单户或联户建工程,由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受益户自主建设。运城市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每年召开一次定货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省水利厅推荐的材料设备网员单位中公开招标采购,并签订供需合同,提出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明码标价,透明操作,保证合格的材料设备用到工程建设中。渭南市对所有建设项目的管材、设备全面实行统一招标采购,由各县水务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商家资质、产品质量、生产能力、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评审,选择质量高、信誉好、服务到位的供应商作为受邀单位。各县饮水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招投标工作,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投标评标程序,最终确定工程管材、设备的供应单位。招投标工作由县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全程监督。还要求供应商做好现场指导、技术交底和售后服务。

四是专户储存,资金报账。仪陇县饮水工程项目资金由县财政部门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县级报账、转账结算,严格现金支付,确保工程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果。对工程补助资金一律转拨到乡镇信用社,由信用社打卡直发到受益农户。渭南市设立市县两级国债资金专户,对农村饮水项目资金实施封闭运行,专款专用。运城市由审计、财政、水利等部门共同组成审计验收组,随工程进度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在工程完工后统一进行检查验收,查看票据、账目及工程决算和资金拨付情况。

五是巡回监理和受益农民跟班监督。仪陇县对工程建设质量,采取“县级领导包片、乡镇领导和水利干部包村、村社干部包工程”的办法,实行工程质量终生负责制。县饮水办技术人员不定期到各地监督指导,水利干部每3天或5天到现场巡回指导,村社干部坚持天天驻守工地监督工程建设质量。质监、工商、水利等部门加大对饮水工程建材质量、销售市场、施工过程的监控、监督。运城市坚持水利局党组成员包片,科室包县的督导检查制度,对组织发动、资金使用、材料设备的选择、工程质量、进度、效益和管理措施等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做好技术服务和检查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六是加强管护,落实管理责任和水价机制,确保农民群众长期受益。仪陇以山区为主,群众居住分散,饮水工程规模比较小,多为单户或联户工程,单项工程受益人口大多在几人到几十人之间。针对这种情况,仪陇县采取灵活多样的管理方式。对单户饮水工程,实行农户自建、自管;规模较小、多户联建工程,由受益农户本着管护资金、责任、人员“三落实”的原则,讨论制定管护制度、用水标准,组建供水协会或推荐“井长”进行管理。对集中供水工程,凡用水量大、水价低的,把国补资金作为无偿投入,在确保居民饮得上、饮得起的前提下,适当收取一定水费,由业主经营管理。在仪陇调研期间,我们看到每处饮水工程都有管护公约。工程由谁来管护,水费收多少、如何收,枯水期超额用水加收多少水费等都有明确规定。对于自流饮水工程,农民按用水量分摊工程管护费,每方水折合0.3元左右;对于提水工程,农民按用水量分摊电费和工程管护费,每方水折合0.7~1.0元左右。当机电设备或管道需要维修时,所需费用由受益农户根据平时用水量进行分摊。由于仪陇县农村饮水工程一般都是就近修建,农民用水量也不大,每户农民每月负担的水费一般在2元~3元左右,农民可以接受。

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任务。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需要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需要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更需要广大水利部门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吃尽千辛万苦,发扬艰苦奋斗、甘于奉献、献身、负责、求实水利行业精神,切实履行我们水利工作者的职责和责任,扎扎实实做好饮水安全工作。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认清形势,研究对策,制定政策和措施,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把以人为本真正落到实处,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的目标,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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