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05]50号文转发了我委与财政部、水利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意见》。意见指出,近年来农田水利投入总体下滑,已成为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提高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尽快建立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新办法,是当前保护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和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意见要求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试点,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共同推进新时期农田水利建设迈上新台阶。近期,全国农村经济信息网浙江省监测点向我们上报了有关对诸暨市水利会(当地群众性的管理自治组织)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调研情况,这种农村合作用水模式,深受当地农民的欢迎和支持。现将其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诸暨市水利会的基本情况及发展过程
目前,诸暨市共有水利会组织50个,大小参差不齐。最大的白塔湖水利会所辖有良田近30000亩,水面6000亩。涉及4个乡镇48个行政村,有枫桥江和浦阳江堤防6700余米,防洪任务艰巨,大小涵闸3座,引潮灌溉复杂,沿山排涝渠6500余米,日常管理工作难。规模相对较小的水利会所辖农田约千亩,一二个行政村,受益范围小,相对任务也较轻。本次重点调研的西泌湖水利会位于诸暨市东北部的山下湖镇,全湖总集雨面积为34.5平方公里,湖区有27个受益村,涉及人约2万,水田2.2万亩,旱地6333亩,水域面积3300亩。
水利会的发展在诸暨有较长的历史渊源。自明代开始,随着筑圩御洪,围湖成田的发展,该地区出于共同的利益关系,就开始形成各种规模的防洪御潮共同受益区——诸暨的湖坂,有湖民自定的圩长制管理制度;民国时期,有的湖坂已在圩长制的基础上成立水利公会;解放后在原有水利公会的基础上,按湖为单元,以受益村为单位选派代表,组成湖民代表会,作为水利日常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湖民代表会一般每年汛期前召开一次,具体研究本湖区当年岁修与防洪有关事宜,审核上年水利经费支出及本年水利经费预算等事项。而水利会则是湖民代表会所辖的日常管理机构,有工作人员若干人,一般均从本湖湖民中选拔,多为当过村主职干部的人员,经湖民代表会通过产生。
二、诸暨市水利会的主要管理模式
50个水利会管理组织,管理模式不尽相同,主要有三种形式:一种是跨乡镇行政区域的,以一个圩区作为一个水利会管理组织,如白塔湖水利会。另一种是一个乡镇范围内的水利会,同样以一个圩区作为一个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组织,西泌湖水利会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形式,现有工作人员五名,设正、副主任各一名,会计、出纳、保管员各一名。再一种是以一个乡镇为范围成立的水利管理委员会,分管几个圩区,甚至一些小型水库,其辖区内所有小型水利工程均归其管理,形式有点类似于乡镇水利管理站,但是一种群众性的管理自治组织,湄池水利会就是这种形式。
作为由湖民自觉联合起来的区域性农村用水合作组织,水利会在宣传水利法规、制订区域水利规划、实施工程建设,对区域内工程进行维修、保养、管理,促使工程良性运行,组织当地群众进行防洪抢险救灾、引潮灌溉、协调区域内的水事纠纷都起到积极的作用。如防汛抢险,以白塔湖水利会为例,每年汛期前成立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组织抢险突击队,由沿江的五个大村各20人组成。如水位达到警戒线以上,突击队员先到水利会集中,水利会根据险情统一调派至紧要埂段,保酬由水利会统一计付,并明确各村抢险负担水位,超过负担水位的费用,由全湖负责。
三、诸暨市水利会的主要经费来源
诸暨市水利会经常性开支经费来源于受益区域湖民每年上交的水利经费,一般按受益田亩按年收取,由湖民代表会决议通过。收费标准一般以全湖一年水利设施的维护管理,水利会运行的必要开支为依据,目前一般为每亩3-9元,遇特殊年份,如防汛抢险开支增加,则另行研究解决。水利会的水利工程修建、扩建、新建资金来源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向县级及以上水利部门要求立项补助;二是由当地镇乡政府配套;三是向湖民按受益田亩筹集。在每年的湖民代表会上,水利会必须向湖民代表汇报上年度水利经费的收入和支出情况,接受湖民代表的审核。
目前,水利会的收支能基本保持平衡,如西泌湖水利会2004年总收入为23.5万元,其中按田亩征收的水利费为10万元(每亩5.5元),多种经营收入13.5万元;总支出为23.375万元,其中工资及奖金14.49万元,保险1.885万元,日常管理及防洪7万元。
四、诸暨市水利会模式的借鉴意义及主要问题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从性质上来说,基本上是纯公益性或准公益性的,由于工程集体所有的性质与农村分户经营的体制矛盾没有解决,小型水利工程维护管理责任自然就很难落到实处。沿用由乡或村代行“集体”职责去管理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形势。首先,乡政府是一级政权组织,政府直接包办农村水利,容易使农民或者产生依赖心理,或者产生对立情绪。其次,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村民小组或村委会,虽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代行“集体”职责,村内工程按“一事一议”原则协商办理,但农村水利公共工程往往是跨村、跨乡按流域、渠系建设和管理的。因此有这样的一个组织为纽带,介于行政和农户之间,能对跨行政区域的水利工程担负起真正的管理责任。从这个角度出发,浙江省诸暨市的农村用水合作无疑是一种比较可行的管理机制。同时,这种组织形式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民主化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一些当地的行政部门对水利会的性质定位不明,水利会的一些同志也比较愿意行政任命,因此有很多水利会主任不是湖民选举产生而是行政任命的,一些重大事项也往往以行政手段代替湖民代表大会制,水利会组织有一种行政化倾向。
(二)收费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工业经济的发展,农田的减少,原有以农田为收费对象的模式已不适应当前的水利会正常运转,特别是水利工程建成后对管理的要求在提高,相应的管理费用在增加,经费不足的问题已经产生,必需寻找一条新的发展之路。
(三)合法地位有待进一步确立。目前水利会从其性质来说是一种区域性群众自治组织,但没有法人资格,合法性得不到确认,对其正常工作的开展带来诸多不便。
(四)人员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水利会工作人员是从本湖受益村干部中选举产生的,也有退伍军人,存在年龄偏大、专业知识欠缺、开拓创新意识不强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