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灌排中心 水利资讯 领导之声 政策法规 技术标准 规划方案 文件汇编 调查研究 学习园地 经验交流 科技推广
2025年6月17日 星期二    
       饮水安全 农村水电 专题荟萃 图片集锦 会议报道 典型交流 培训课件 专业视频 国际农水 专项工作 资料共享
                        
  
当前网站将于今年底关闭,点击跳转至新版网站,http://gpzx.mwr.cn
首页 > 经验交流 > 省际交流 > 正文
辽宁:农村小水利打破坚冰活水涌
辽宁日报 2006年3月24日
  刁新建  
    编辑: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归档时间:2006/4/2    

小水利变成会生蛋的鸡

春耕在即,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兴隆庄乡头道洼村5组村民冉繁喜开始向乡亲们打招呼:“浇地时说一声。”冉繁喜是村里人人羡慕的水利大户,所谓大户,就是他手里有两眼机电井,这是他在8年前花3万元买的。这两眼井原来是村里的“鸡肋”,吃水浇地要靠它们,可大家电费没少摊,用水却很不方便,不是排不上队,就是找不到管理员。

冉繁喜很有远见,全县改革小水利的时候,他下了血本把井买到手。为使机电井发挥更大作用,他投资2万多元买400多米管线、水泵和电机,重新淘了井,盖上了井房,套上了围墙,使这两眼井在原来控制200亩地的基础上,又扩大了100多亩,原来浇不上地的村民乐开了怀。冉繁喜更开心———8年来,靠这两眼机电井,他每年净赚五六千元。

像这种用水户和管水户两得其利的局面,在小水利改制后比较普遍。更喜人的是,新体制有效地刺激了农田水利化的发展。

过去,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归集体所有,权属和管理上处于人人都有、人人又都没有,人人都管、人人又都不管的状态。由于产权不清,责任不明,设备丢失、老化、失修现象十分严重,管理者的服务意识差,群众意见很大。这就像不会生蛋的鸡,国家和集体投入很多,却收不到应有的效益,最后资产也流失殆尽。

在喀左县,改制充分调动了购井户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了现有水利设施的作用。据统计,改制后全县水浇地面积增加了5万亩。在大旱之年,这些改制后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有效地发挥作用。

近年来,辽宁省各地相继进行了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实行了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制等形式的改革,盘活了大量资金,初步解决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主体缺位、管理责任不落实等问题。据统计,全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有11.6万处,改制面已达到37.5%。在喀左、北票、清原满族自治县等地已经基本完成小水利转制。

去年8月,省政府又下发了《辽宁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步伐,推动农村水利发展步入良性循环。

产权明晰 盘活存量吸引增量

改制后,产权发生了变化,责、权、利明确,直接涉及到购买户的切身利益,极大地调动了管理者的积极性。

在喀左县,98%的购井户都对原有设备、线路、井房等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维修,设备完好率明显提高。大城子镇五家子村改制前每年都有2—3台水泵丢失,烧坏3—4台电机,村里每年都要拿出2万元资金,安排专人购买电机、水泵、维修线路。兴隆庄乡头道洼村共有9眼井,改制前,每年都有丢失损坏现象,村里年年都要拿出5000元资金用于购买设备或维修。改制后,购井户在农闲时把泵卸下拿回家,运行时井房昼夜不离人,设备丢失损坏的现象很少发生。

改制走出了一条水利为社会、社会办水利的路子。原来水利设施归集体所有,事实上,产权不流转,资产不流动,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资产的利用效果得不到充分发挥,而且维持设施正常运转每年都需要大量的投入,实际上是国家、集体资产的隐性流失。改制使集体资产由实物形态变为货币形态,盘活了集体资产。喀左全县收取的310.4万元资金全部用在了发展水利设施方面,做到了取之于水、用之于水。

马友营乡是北票市最大的辣椒生产加工基地,每年种植面积达2.5万亩。现有水浇地不能满足群众种植辣椒的要求。为做大此项产业,北票市发动群众在自家承包地内打小井解决辣椒灌溉问题,2003年新打小井375眼。其中巴思营村和小乌兰村集中连片打小井各100多眼。市里采用民办公助形式给每眼井补助500元,3700亩地当年创纯收入740万元。广大群众尝到了甜头,纷纷自筹打井解决辣椒灌溉问题。到2005年,该乡小土井灌溉面积达到1.8万亩。

用水市场化 干部群众都满意

过去水资源浪费严重,造成农业灌溉成本增高,各方面都不满意,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把水推向市场。实践表明,对小型水利设施进行改制,这些问题就能迎刃而解。

经过改制,村干部普遍反映村里省了钱,干部们既省力又省心,村里不再参与改制设施的直接管理,不再因为管理不善丢失、损坏设备而增加开支,不再支付机泵手、维修人员的工资。据统计,仅喀左县的241个村每年累计节省费用就达到100多万元。

改制减轻了群众负担,群众满意。一方面,群众在改制设施上负担没有了,不再把原水利设施的费用摊到群众身上,遏制了铺张浪费和多提费用的现象。另一方面,改制后浇地费用明显降低。喀左县山嘴子镇金杖子村三组的井10千瓦的电机每小时浇地价格由原来的9元降到5.7元;黄家店二组改制前维持井正常浇地的费用需要3000多元,全组人均负担10元,改制后人均负担3.2元,减负6.8元。购买户为群众服务的态度明显好转,原来浇地是用水户求机泵手,现在是机泵手主动找用水户。

购买户取得了水利设施所有权,有了自主权,管起来认真,用起来随心,购买户满意。公营子镇桥子村四组购井户孙继生买井后贴出告示,将每小时灌溉价格由6.2元降至6元。他说,“薄利多浇,多浇才能多收入。”

通过改制实践,群众的“两怕”(怕卖后浇地不及时,怕浇地价格高),购井户的“一个担心”(担心政策变),村干部的“两种顾虑”(顾虑卖后村里没权,对水管不了;顾虑留下“败家子”的骂名)得以消除,达到了村干部、群众、购井户三满意。

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主办 电话:010-63204221 京ICP备0601348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