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灌排中心 水利资讯 领导之声 政策法规 技术标准 规划方案 文件汇编 调查研究 学习园地 经验交流 科技推广
2025年9月19日 星期五    
       饮水安全 农村水电 专题荟萃 图片集锦 会议报道 典型交流 培训课件 专业视频 国际农水 专项工作 资料共享
                        
  
当前网站将于今年底关闭,点击跳转至新版网站,http://gpzx.mwr.cn
首页 > 学习园地 > 正文
村镇给水工程规划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
    编辑: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归档时间:2006/4/3    

据国家有关部门近期组织完成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调查评估,全国九亿多农村人口中,有三亿多农村居民存在饮用水水质或缺水等饮水安全问题。

给水工程是村镇规划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体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对饮水安全先后五次作出重要批示,在今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指出:“要把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首要任务。科学规划,落实措施,统筹考虑城乡饮水,统筹考虑水量水质,重点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等饮用水水质不达标的问题以及局部地区饮用水严重不足的问题”。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们的奋斗目标是,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联合国千年宣言提出:在2015年年底前,使无法得到或负担不起安全饮用水的人口比例降低一半。我国政府对此已作出承诺。

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市正在编制农村饮水安全总体规划和“十一五”规划,为此,撰写此文,以供参考。

村镇给水工程既不同于一般的水利工程,也不同于城市给水工程,有其自身的特点。因此,在工程规划设计中,要认真贯彻执行 《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农村给水设计规范》(CECS82:96),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水源的选择

村镇给水工程的水源类型较多,水源选择最主要的条件是水源的水量和水质。水源选择恰当,不但可以保证水量充足,水质安全卫生,而且可以简化工艺,降低工程投资与制水成木,便于管理和进行卫生防护。

具有供水意义的地下水源有上层滞水、潜水、承压水和泉水,地表水源有山溪水、江河水、湖泊水、水库水、塘水和雨水。

地下水源中的上层滞水是处于地表以下,局部隔水层以上的地下水;潜水是处于地表以下第一个连续分布的隔水层以上,具有自由水面的地下水,目前是农村地区主要的饮用水源;承压水是处于两个连续分布的隔水层之间或构造断层带及不规则裂隙中,具有一定水头压力的地下水,是生活饮用水的理想和重要水源;泉水是地下水涌出地表的天然水点,根据泉水的补给来源和成因,可将泉水分为下降泉和上升泉。上升泉是农村给水工程建设中优先考虑开发利用的水源。

地表水源中的山溪水受季节和降水的影响较大,一般水质较好,浊度较低,但有时漂浮物较多;江河水水量和水质受季节和降水的影响较大,水的浊度与细菌含量一般较湖泊、水库水高,且易受人为的环境污染;湖泊、水库水水量、水质受季节和降水的影响,一般水量比江河水小,浊度较江河水低,细菌含量较少,但水中藻类等水生物在春秋季繁殖较快,可能引起臭味。

在地下水和地表水严重缺乏的农村地区,可收集雨水作为生活饮用水源。

(1) 水源选择原则

① 要选择水质良好,水量充足,便于卫生防护的水源。水源水质应符合《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中关于III类水域水质的规定或《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的要求。当原水水质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时,应征得卫生主管部门的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净化措施。选择地下水为给水水源时,开采的水量应低于含水层的允许开采量。选择地表水为给水水源时,其枯水期的保证率不得低于90%。

② 给水水源的选择应优先考虑地下水。地下水一般水质较好,分布广,水量可靠,不易受污染;而地表水易受工业废水、农药、化肥等污染,给净化处理增加难度。因此,在农村应优先选择水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地下水作为给水水源。当有多个水源可供选择时,除水质应符合要求外,还要考虑供水的可靠性、基建投资、运行费用、施工条件和施工方法等,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比较,然后择优确定。

③ 在有条件的农村,应尽量以山泉或地势较高的水库水为源,可以靠重力输送。山泉水一般无须净化,且不易受污染。

④ 平原地区的农村给水工程建设,宜适度规模并适当集中,便于水源地卫生防护。

⑤ 经化验确认水源水质会引起某些地方性疾病时,选择水源工作应特别慎重。如高氟水地区,应尽量采取凿深井开采水质良好的深层承压水或从别处引用泉水或水库水等措施。当遇到含铁、锰地下水和高浊度地表水等特殊水源时,要将这些水源与其他水源进行经济技术比较,选择一种较为经济、合理的水源。

⑥ 农村水源的选择,要注意卫生防护条件,取水点--般选在居住区上游。另外,还应考虑结合水利、农田建设等工程进行综合利用,要与当地水利、水文地质部门配合好。

(2)水源选择的一般顺序

农村水源情况差异性较大,有些地方还存在多种水源。在选择水源时,可依照上述原则,同时按以下先后顺序考虑。

① 可直接饮用或经消毒等简单处理后即可饮用的水源,如泉水、深层地下水(承压水)、浅层地下水(包括潜水)、山溪水、未污染的洁净水库水和末污染的洁净湖水。

② 经常规净化后即可饮用的水源,如江、河水,受轻微污染的水库水及湖泊水等。

③ 便于开采,但需经特殊净化后方可饮用的地下水源,如含铁(锰)量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地下水水源、高氟水源。

④ 需进行深度处理的地表水。

⑤ 淡水资源匮乏地区,可修建雨水收集系统,直接收集雨水作为分散式给水水源

2、供水规模的确定

供水规模为集中式供水工程设计的重要参数。供水规模系指水厂供水能力,按该工程供水范围内的最高日用水量计算。

供水规模(即最高日用水量)包括:居民生活用水量、饲养畜禽用水量、企业 (乡镇工业)用水量、公共建筑用水量、消防用水量、浇洒道路利绿地用水量、管网漏失和末预见水量。可列公式表示。

供水规模大小,直接涉及工程总投资和制水成木,目前一些供水工程设计供水规模偏大,实际供水量仅为设计供水规模的30~50%,原因很多,应引起注意。处理好现状与发展的关系,宜以现状为主,合理选择规范中的定额值 (尤其注意现状有无分散水源),适当考虑发展。

此外,应注意供水规模中:①不包括水厂自用水量;②根据实际用水需求列项;③村镇其它用水量,建筑施工用水量为临时用水,已包括在生活、企业用水和末预见水量中,汽车、拖拉机用水量已包括在生活、公共建筑、企业用水量中,庭院浇灌用水为非日常用水,可错开用水高峰,且从经济合理考虑,不宜在供水规模中单列;④水源水质好,水量有限,供水规模可只考虑生活用水;⑤联片供水工程宜分别计算各村镇的用水量。

(1)居民生活用水量

w = P .q /1000

式中: w ——居民生活用水量 (m3/d);

P ——设计用水居民人数 (人);

q ——最高日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L/人·d),可按下表确定;

P=P0(1+r)n+P1

式中:

P。—— 设计用水居民人数 (人);

r —— 设计年限内人口机械增长总数 (人);

n —— 工程设计年限(年);

P1 —— 设计年限内人口自然增长率(%)

居民生活用水量,在供水规模计算中占有较大的比重,计算时,应进行调查,详细了解现状居住人口,计算时应包括无当地户籍的常住人口,如工厂合同工、学校的住宿生等,不住宿学生可按50%折减计算。设计年限内人口机械增长总数,可根据对镇总体规划中的人口规划,近年来人口户籍迁移和流动情况,按平均增长法确定。近年来,随着全国小城镇建设的发展,撤乡并镇的体制变化,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的情况,人口变化较大,设计时应予以关注。条件差的村庄,流动人口少,外迁人口多,设计年限内人口可能是负增长,此时设计人口宜按现状常住人口计算。

最高日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单位:L/人·d

主要用(供)水条件 一区 二区 三区 四区 五区

集中供水点取水,或水龙头入户但无洗涤池和其他卫生设施 30~40 30~45 30~50 40~55 40~70

水龙头入户、有洗涤池但其他卫生设施较少 40~60 45~65 50~70 50~75 60~100

全日供水、户内有洗涤池和部分其他卫生设施 60~80 65~85 70~90 75~95 90~140

全日供水,室内有给水、排水设施且卫生设施较齐全 80~120 85~125 90~130 95~140 120~200

注:①本表所列水量包括了居民散养畜禽用水量、散用汽车和拖拉机用水量、家庭小作坊生产用水量。

②一区包括:新疆、西藏、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西北部,陕西和山西两省黄土沟壑区,四川西部。

二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东部及河套地区,河北北部。

三区包括:北京、天津、山东、河南、河北、山西、陕西三省的大部分地区,安徽、江苏两省的北部。

四区包括:重庆、贵州、云南、四川大部分地区,广西西北部,湖北、湖南两省的西部山区。

五区包括:山海、浙江、福建、江西、广东、海南、台湾、安徽、江苏、广西、湖北、湖南五省的大部分地区。

③取值时,应对各村镇居民的用水现状、用水条件、供水方式、经济条件、用水习惯、发展潜力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并综合考虑以下情况:村庄一般比镇区低;定时供水比全日供水低;发展潜力小取较低值;制水成本高取较低值;村内有其他清洁水源便于使用时较低值。调查分析与本表有出入时,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增减。

④本表中的卫生设施主要指洗涤池、洗衣机、淋浴器和水冲厕所等。

最高日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值的大小,直接影响居民生活用水量,因此应慎重选择确定。

应按照如下要求选择确定:

①按照表中注②的分区划分,确定项目所在省份属于哪个区;

②按照设计供水范围内的用水条件,对照表中4种用(供)水条件,确定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的范围值;

③在定额范围内,一般情况可取中值 (系均值);村庄取低值,镇区取高值;经济条件差的村镇取低值;发展潜力小的村镇取低值;定时供水的村镇取低值;净水工艺复杂、制水成本高的村镇取低值;村内有其它分散水源(如筒井、手压机井、大口井等)时取低值。反之取高值。

④ 设计调查的结果,与表中定额有出入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

(2)饲养畜禽用水量

农民散养畜禽的用水己包括在居民生活用水量中,一般可不另计算。集体或专业户饲养畜禽用水量,应根据饲养牲畜的种类、饲养方式、数量、用水现状、水源条件和近期(5年)发展规划,综合分析后确定。圈养肘,可按照下表中的定额值选取。放养畜禽可按30%~50%的比例折减。饲养场有独立水源时,可不考虑此项。

饲养畜禽用水定额                 单位:L/头或只·d

畜禽类别 用水定额 畜禽类别 用水定额 畜禽类别 用水定额

马 40~50 育成牛 50~60 育肥猪 20~40

骡 40~50 奶牛 70~120 羊 5~10

驴 40~50 母牛 60~90 鸡、兔 0.5~1.0

(3)企业 (乡镇工业)用水量

①企业生产用水量,应根据企业类型、规模、生产工艺、用水现状综合考虑确定。宜以近期为主适当考虑发展的原则。参照现状用水量和近年来变化的情况确定,也可参照下表中定额值计算。

企业(乡镇工业)生产用水定额

类   别 用  水  定  额 类   别 用  水  定  额

榨   油 6.0~30.0m3/t 制   砖 7.0~12.0m3/万块

豆制品加工 5.0~15.0 m3/t 屠   宰 0.3~1.5m3/头

制   糖 15.0~30.0 m3/t 制   革 0.3~1.5m3/张

罐头加工 10.0~40.0 m3/t 制   茶 0.2~0.5 m3/担

酿   酒 20.0~50.0 m3/t

②企业生活用水量,企业内部工作人员的生活用水定额与车间性质、温度、劳动条件、卫生要求有关。无淋浴时,用水定额可为20~35L人·班;有淋浴时,用水定额可为40~60L/人·班。

(4)公共建筑用水量

应根据公共建筑的性质、规模、用水定额确定。

① 条件好的村镇,应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确定公共建筑用水定额;条件一般或较差的村镇,可根据具体情况对规范中的公共建筑用水定额适当折减。

折减系数可根据公用建筑用水条件,当地经济条件、气候、用水习惯、供水方式等确定。

② 缺乏资料时,公共建筑用水量可按居民生活用水量的5%~25%估算,其中无学校的村庄不计此项,其他村庄为5%~10%,集镇为10%~15%,建制镇为10%~25%。

(5)消防用水量

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和 《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39-90)的有关规定确定。

城镇、居住区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火灾的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确定。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不应小于下表中的规定。

人   数 ≤1.0万人 ≤2.5万人 ≤5.0万人 ≤10.0万人 ≤20.0万人

同一时间火灾次数

(次) 1 1 2 2 2

一次灭火用水量

(L/s) 10 15 25 35 45

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物不超过2层的居住小区,可不设消防给水。

允许短时间断供水的村镇,在计算供水能力时,可不单列消防用水量,但供水能力不得低于消防用水量。设计配水管网时,应按规定设置消火栓。

(6)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量

经济条件好或规模较大的镇区,可根据环卫和园林部门的需要适当考虑。一般村镇,一般较少浇洒道路和绿地,且为非日常用水,可避开用水高峰,故可不单列此项。

(7)管网漏失和末预见水量

管网漏失水量系指给水管网中,未经使用而漏掉的水量,包括管道接口不严、管道裂纹穿孔、水管爆裂、闸阀封水圈不严及消火栓等设备漏水。

末预见水量,系指给水工程设计中对难以预见的因素而保留的水量。

由于各地条件不同,宜将管网漏失水量和不可预见水量合并计算,可按上述用水量之和的 10~25%取值,村庄取低值,规模较大的镇区取高值。

(8)水厂自用水量

水厂自用水量,应根据水源的原水水质、净水工艺、净水构筑物(设备)类型确定。采用常规净水工艺的水厂,可按最高日用水量(供水能力)的5~10%计算。主要是滤池反冲洗用水,絮凝池、沉淀池排泥水,药剂配制用水,清洗用水等。低浊度水源水取低值;反之取高值。只进行消毒处理的地下水厂,可不计此项。采用电渗析工艺的水厂,可按日产淡水能力的120%计算,包括浓水和极水的排放。

3、给水系统与供水方式的选择

(1)给水系统分类

按照取水、净化、配水的方式集中还是分散,供水系统可分为以下两大类。

①集中式给水系统

为集中取水、净化、配(供)水的给水系统,是农村常见的供水系统。此类系统的供水保证率高,水质容易保证,用户使用方便,便于管理与维护。凡有条件的农村,均应优先选用。

集中式供水系统,一般又可分为重力自流系统与抽升系统。

②分散式给水系统

为分散取水,无配水管网,由用户自行取水的系统。这类系统水质不易保证,容易受污染,用户用水不便,仅适用于居住过度分散,没有电源或没有适宜水源的地区。

分散式给水系统,一般可分为深井手动泵系统与雨水收集系统,还有收集裂隙水、渗透水的水井、水池等。

设计时应根据当地的村镇规划、地形、水资源条件、居住状况、经济条件、供电条件等进行方案比较后确定。

(2)常见的供水方式

①区域(联片)统一供水

在一定区域内,采用一个给水系统同时向多处村、镇供水,又称适度规模的给水系统。该系统须由专门人员集中管理,供水安全,水质保证率高,单位水量的基建投资与制水成本较低,利于发展。凡有可靠水源,居住又比较集中的地区,应首先考虑采用这种供水方式。

② 村级独立供水

一个村采用一个独立的供水系统仅向本村供水。一般供水规模小,管理人员技术水平难以保证,供水保证率与水质合格率较低,维修不便,单位水量基建投资与制水成本较高,仅适用于居住分散,村间距离远,没有规模较大水源的地区。

③城市管网延伸供水

依靠城市给水管网向村镇供水。由于城市给水系统供水安全,水质合格率高,因此城市周边地区,距离城市管网较近处,均可考虑采用管网延伸供水。采用时要核算水量与水压。

④ 分压供水

采用同一给水系统向地形高差较大的不同村镇或居住区分压供水。凡供水范围内地形高差较大,均应考虑这种供水方式。这样不仅可以防止管网中因静压过高而发生山崩管事故,还可节省能耗,降低成木;

⑤分质供水

按供水水质不同,分别供饮用水和其他生活用水的供水方式。

4、给水工程方案比较

为使供水工程方案经济合理,应对不同给水工程方案进行比选,作出评价,以确定推荐的适宜方案。

(1)方案的技术分析与评价

① 供水规模计算正确合理

供水规模即最高日用水量,单位以m3/d计。其中计算参数的选择应符合《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以下简称《规范》)中的有关规定。避免因设计供水规模过大,投产后水销售不出去,积压资金,并导致提高成本、水价过高的现象。

② 水源选择合理

首先工程地质资料应该齐全,并应符合工程建设的要求。

水文、水文地质资料应能满足水源选择的要求。大型工程或疑难工程应由专业部门提出水文或水文地质评价报告。

水量充沛,可满足工程需要。地下水源取水量要小于允许开采量;地表水源枯水期的保证率不低90%。

水质良好。水源水质不应超过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中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水源卫生防护条件良好。应符合《规范》中水源的卫生防护规定的要求。

水源选择顺序合理。应符合《规范》中的一般顺序要求,即优先选用水质良好的泉水、承压水、潜水作水源。

③给水系统选择合理

有条件的村镇,宜优先考虑建设适度规模的区域(联片)统一给水系统。人口居住分散,有多种水源的地区,亦可建造村级独立给水系统。系统中,应优先考虑重力式输、配水方式。当管道静压≥0.6MP时,应考虑分压供水或在适宜的地方建造减压池。

④取水构筑物与取水泵房设计合理

取水构筑物位置选择合理。即位于水质与地质条件良好的地带,位于村镇上游,靠近主要用水区,施工、运行和维护方便等。

依据水文地质或水文条件,取水构筑物型式选择合理。

地表水取水构筑物的取水头部设计,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取水构筑物的设计最高水位,当日供水能力在1000m3以下时,按50年一遇最高洪水位确定;其余均应按100年一遇最高洪水位确定。

取水泵房布置合理,应符合《规范》中的规定

取水泵的设计流量,可按最高日工作时用水量计算,并应考虑水厂自用水量。压力应满足输(配)水与水厂或用户对水压的要求。

⑤ 输水管道设计合理

输水管线布置合理。应选择最短线路,充分利用地形,优先考虑重力式输水等。

输水管的设计流量正确,按经济流速确定管径。

管材选择合理,管道埋深适宜,并考虑附属设施。

⑥净(配)水厂设计合理

水厂设计流量正确,选址与平面、高程布置合理。

净化工艺流程合理。应保证消毒设施。

单体净化构筑物的设计参数选择与计算正确,附属建筑物设置合理。

调节构筑物的设置与容积大小,应符合《规范》有关规定的要求。

配水泵选择合理,有计算和水锤防护装置。泵房布置合理。

水厂占地面积合理,其面积为构(建)筑物面积的3~4倍为宜。大型水厂可根据需要留有发展余地。职工人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并力求精简。

⑦ 配水管道(网)设计合理

配水管道 (网)设计流量,应按最高日最高时用水量计算。

布置管道时,应使干管水流方向与供水流向一致,尽量缩短管线长度,通过用水大户并遍布供水区。宜沿村镇主要街道布置。

管网水力计算正确、合理。宜按经济流速确定管径,流入节点的流量应等于从该节点流出的流量。沿供水方向水压线标高逐减。自由水头计算正确,干管末梢最不利点自由水头,单层建筑为5~10m,二层建筑物为10~12m,二层以上每增高一层培加3.5~4.0m。环状管网闭合差,应符合有关规定。

管材选择合理。应根据水压、外部荷载、基础土壤性质等确定。宜优先选用塑料管材。

考虑设置附属设施,且合理齐全。水厂应设总水表。向多村供水时,每个村应设村水表。用户应设户表。须设消火栓,间距不超过120m。视检修需要设置闸阀。管道最低处,应设泄水阀。在室外的附属设备均应设井。

⑧方案文件与图纸符合要求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格式、内容与深度,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附件齐全,引用标准正确,计算正确,文字通顺,表达清楚。

图纸齐全,图面表示清楚、正确、整洁,符合制图规定。

(2)方案的经济分析与评价

为便于方案比较,应对每个方案估算出工程总投资(总造价)与制水成本,进行经济比较。在满足技术条件要求的前提下,选择工程投资省、制水成木低的方案,作为推荐方案。

①工程总投资(总造价)

工程总投资估算是给水工程设计方案阶段的一个十分主要的基础数据,也是方案比较并确定推荐方案的一项重要经济指标。

工程总投资估算费用由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组成。

其中,工程费由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组成。建筑工程费是构成工程费用的主体。建筑工程包括取水构筑物、净化构筑物、调节构筑物、输配水管道、泵房以及厂房、办公室、化验室、变交配电室、加药(氯)间、仓库、锅炉房、车库、传达室、堆料场等附属建筑物和厂区平面 (厂区各种管道、围墙、大门、道路、照明、绿化等)。

村镇给水工程的工程费用,应按取水工程、输水工程、净水工程、配水工程分别估算。工程建设其他费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也应列入投资的一些费用。包括土地使用费及迁移补偿赞、生产准备费、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勘察设计费、施工监理费、工程保险费、竣工图编制费、联合试运转费、施工机构迁移费等。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两部分

工程总投资二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

每个给水工程方案,均应按以上内容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本方案的工程总投资估算。在方案比选中,应以工程总投资费用低的方案作为推荐的备选方案。

②运营成本与制水成本

给水工程设计方案,从经济上比较其优劣,除去工程总投资外,另一项重要的经济指标就是运营成本与制水成木。对一项供水工程不同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比较,一般情况下,只有工程投资少,制水成本低的方案,才是推荐的优选方案。

运营成本是指水厂维持正常运营的费用,一般以年费用计。

制水成本是指总成本,不仅包括运营成本,还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大修理费。如有流动资金贷款,还应包括流动资金贷款的利息。目前农村水厂使用流动资金贷款的很少。制水成本一般以年费用计,也可用年制水总费用,除以全年产水量,得出每方水的费用,也可称为制水成本。其中:

水资源 (E1)  根据有关规定,水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水厂取水量的多少,收取水资源费。

电费(E2)  指水厂运行的动力费用。

药剂费(E3)  指水厂在水质净化过程中,需投加的凝聚剂、消毒剂的费用。

工资福利费(E4)  指支付给水厂全部职工的全部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等)。

管理费(E5)  管理费又称办公费,主要包括办公、差旅、会议、职工教育培训、取暖等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费。

维护费(E6)  指固定资产的备品、各件,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的经常维护修理费。

维护费(E6)=固定资产额×1%

年折旧费(E7)  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年磨损和损耗价值的补偿。

大修理基金(E8)  为水厂用于固定资产大修理的专用资金。

贷款利息(E9)  借用贷款的水厂,还应在制水成本计算中列入贷款利息。

综上所述:

年运营成本=E1+ E2+ E3+ E4+ E5+ E6

年制水成本=E1+ E2+ E3+ E4+ E5+ E6+ E7+ E8+ E9

③ 等额年总成本

一项给水工程,如有两个设计方案,单从技术上分析论证均可满足使用要求,而方案I的工程总投资与运营成本均低于方案Ⅱ时,则可很容易地推荐方案I为优选方案。若方案I的工程投资虽然比方案II少,但运营成本比方案II多,就不容易比较确定推荐方案。为此,引出了等额年总成本概念。通过计算两个方案的等额年总成本,取等额年总成本低的方案,作为推荐方案。

等额年总成本可按下式计算

AC = P + A

式中    AC —— 等额年总成本

P —— 工程总投资

I —— 设定的内部收益率;

n —— 项目寿命期(计算期)

A —— 年运营成本。

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主办 电话:010-63204221 京ICP备0601348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