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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发展抓改革 抓好改革促发展”--湖北潜江市乡镇水利站改革的经验和做法
(2006年5月26日)
  湖北潜江市水利局  
    编辑: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归档时间:2006/5/30    

乡镇水利站改革是水利三项改革和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去年下半年以来,在省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坚持在确保稳定中推进改革,坚持通过加快改革促进发展,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领导,全力以赴,圆满完成了镇处水利站改革,破除了水利站发展过程中的体制性障碍。目前,新成立的流域水利管理站运转正常、高效有序。

一、改革前基本情况

我市镇处水利站始设于1987年12月。改革前,全市共有水利站14个,干部职工282人,其中在岗233人,退休49人。水利站设立并运行近二十年来,虽然管理体制几度变迁,几番沉浮,但作为服务“三农”的最基层水利服务组织,无论是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农业农村生产条件,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肯定。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镇处水利站生存和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日益严峻,尤其是体制和机制问题没有解决好,迫切需要进行改革。一是冗员过多,超编严重。根据潜编[1987]179号和潜机编[1997]1号文件,我市水利站共定编120人,平均每站8.57人。而改革时,水利站共有在编在册人员233人,平均每站超编8人以上。二是人员结构不合理,技术力量薄弱。镇处水利站人员学历偏低,专业技术人员偏少。在原有的233名职工中,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只占总人数的36%,有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只占总数的39%。同时,专业技术人员老化,人才队伍青黄不接。三是经费紧缺,运转困难。改革前,水利站人员全部由市级水费和镇处留成水费供养,无一人列入财政预算。由于水利站创收能力差,“造血功能不足”,导致经费严重缺乏,生存环境差,运行艰难,职工工资难以保障。大部分水利站除退休人员工资基本保证外,其他人员每月工资只有700元左右。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后顾之忧没有办法解决。四是体制不顺,管理缺位。改革前,我市水利站实行的是“以块为主管理”的体制,所有人、财、物全部由各镇处管理。从实际看,镇处党委政府对水利站布置工作和结帐多,为水利站解决问题少,在强化管理和领导方面严重缺位,在解决水利站改革、发展等实际问题上缺少责任感。同时,由于体制不顺,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严重不到位,被侵占、破坏现象普遍存在。

二、改革后基本情况

我市通过这次改革,精简了机构和人员,落实了经费渠道,理顺了管理体制,强化了管理职能。

一是精简了机构和人员。改革后,原有14个镇处水利站被撤销,共设置流域水利管理站10个;共有上岗人员75人,退休人员49人,根据有关政策办理内退手续人员47人,按照自愿原则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关系22人,分流87人。改革前,共有正副站长37人,专职书记4人,改革后,只配备领导10人;人员结构逐步优化。上岗人员中,40岁以上25人,30岁至40岁41人,30岁以下9人,实现了老、中、轻优化结合;上岗人员的整体文化程度提高,技术力量增强。通过全面竞争上岗,把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的工作骨干保留了下来。上岗的75人中,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25人,占33%,中专以上文化程度16人,占21%;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比例达到80%。

二是理顺了管理体制,强化了管理职能。改革后,按照鄂发[2005]13号、鄂编办发[2005]43号、潜发[2005]9号、潜机编[2005]61号文件精神,严格明确流域水利管理站为市水利派出机构,由市水利局实行统一管理。

三是落实了经费渠道,保证了正常运转。本次改革后,市政府将流域水利管理站上岗人员纳入市财政供养,工资实行按月足额刷卡发放;所有在编在册人员全员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三、改革后运行情况

(一)实行了规范化管理。改革后,我局对流域水利管理站实行了“四统一”的管理模式。一是统一工作职能,明确规定流域水利站承担流域内防汛抗旱、水政执法、水利工程运行养护、农村水利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水利科技推广与应用等公益性职能;二是统一业务指导和管理。我们明确,流域水利管理具体业务归口市局农水科统一指导和管理;三是统一人员管理,所有上岗人员工资、档案等由市局政工科统一管理;四是统一财务管理,流域水利管理站只设报帐员,其会计帐务由市局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

(二)改变了基层水利形象。我们通过硬件投入与软件建设“两手抓”,使流域水利管理站和干部职工队伍形象大为改观。一是启动流域水利站管理规范化建设。我市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颜色、统一门窗、统一办公设备、统一绿化内容”的“六统一”的标准,计划通过三年建设,彻底改善流域水利管理站的办公条件和职工生活条件。目前已投资150万元,启动兴隆河、总干渠、汉南河、城南河流域管理站基本建设。同时,还为各站统一配备了传真机和相关设备,改善了办公条件。二是强化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制定了《潜江市流域水利管理站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对各站实行百分量化考核,各站对每一个工作人员实行效绩挂钩的量化考核,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还实行职工再教育制度,采取上挂下派、跟班学习、集中办班培训等形式,对职工进行业务培训,用三年时间把流域水利管理站职工轮训一遍,培养一批基层水利事业的接班人和中坚力量。

(三)形成了争先创优、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改革后,各流域水利管理站及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高涨,工作成效十分明显。各站都建立健全了职工考勤制度、工作结帐制度、例会制度、学习制度、清洁制度,呈现出蓄势待发、奋发向上的良好局面,站与站之间形成了比着干、争着上的良好氛围。

(四)取得了良好社会评价。改革后,通过一段时间运行,流域水利管理站的工作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4月底,市局政工科对10个流域水利管理站在全市干部群众中进行了随机问卷调查,满意率均在95%以上。

四、改革的主要做法

主要是牢牢把握三个关键环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水利站改革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一是积极主动争取领导重视支持。乡镇水利站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情况十分复杂、任务十分艰巨,离开了省市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改革就无法展开。我们紧紧抓住国家水利部和省水利厅把水利站改革纳入水利改革的重要内容,以及省委、省政府全面启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契机,一方面切实抓好水利项目争取实施、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水政执法、水利工程管理等工作,不断扩大水利社会服务领域,不断提高水利服务“三农”的水平,做到“有为才有位”,使水利在社会公众中的社会地位日益提升。与此同时,我们利用各种场合,向省市领导反复汇报,让其充分了解水利站在平原湖区的作用和重要性、特殊性,理解水利站改革的紧迫性和必要性。通过我们反复工作,省委、省政府最终决定对水利站改革不搞“一刀切”,平原湖区水利站改革按流域(水系)整合,组建流域水利管理站,属县(市、区)水利部门的派出机构,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人员实行招聘。市委、市政府将水利站改革纳入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尽早实施。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们成立了改革专班,落实专人,明确责任,全程负责改革的组织领导。坚持大员上阵,把水利站改革做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上阵抓改革。

(二)广泛深入调查,科学制定改革方案。一是认真调查摸底。改革专班深入各水利站,广泛接触各地、各层次、各类别人员,广泛搜集关于改革的各种意见、想法、建议,为制定方案掌握全面、准确的第一手材料。二是科学、合理、民主制定方案。首先,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局党委10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改革初步方案。初步方案确定后,反复召开水利站站长会议,听取意见,进行修改。然后,将修改后的改革方案初稿,以水利站为单位组织职工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经过这样反反复复、几上几下形成正稿,再发到各水利站,要求每个职工在方案上签字确认,使方案的认同率达100%。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稳有序进行改革操作。一是全员竞争上岗。我们严格按照竞争上岗、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从原乡镇水利站中考核、选拔人员。明确竞争上岗方案。原镇处水利站站长作为水利站改革的第一责任人,保留职务和岗位,负责领导和组织原水利站改革工作,其他人员职务一律免除,参加竞争上岗;明确以流域水利站为单位进行定编定员;实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选拔办法。考试分综合管理和财务管理两类进行。凡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先申请财务管理考试,实行集中考试,集中录用,选用了10名财会人员。落选人员继续参加综合管理类考试。综合管理类实行全市集中考试,以原水利站为单位择优录用,额满为止。考核由市水利局与各水利站共同进行;因地制宜,制定奖励加分办法。改革中,我们对符合四类条件的人员给予奖励加分,但最高加分不超过8分。一类是具有水利水电或会计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加8分,助理职称级加5分。二类是近3年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加8分,受市水利局表彰的加5分。三类是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人员加5分,四类是曾经担任过水利站站长或书记职务的加8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其中考试分为80分,综合考核分为12分,各种奖励加分为8分;局党委成员负责监考。竞岗考试中,我们邀请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人事局相关领导全程监督,做到出卷全封闭,考场严监控,并实行监考责任制,每个考场由两个局党委成员负责监考,局长与每个党委成员签订监考责任状,确保考试成功;现场改卷,聘请考试代表监督改卷,考试结果和初步录用结果现场公布,分乡镇对录用人员进行公示,10天公示期满,与录用人员签订上岗合同。由于我们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杜绝说情,严格把关,改革中无一人因说情而上岗,无一人因考试不合格而上岗,无一人因落岗而上访。

二是切实加强上岗人员管理。对上岗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聘期一定3年不变,期满后可续聘或解聘。对聘期内年度考核一年为不合格或连续两年为基本合格者,单位可提前解聘;我们制定了《潜江市流域水利管理站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对上岗人员实行百分量化考核办法,人员工资与工作效绩挂钩;对上岗人员实行跟踪管理,每年组织一次专业技能比武,在比武中第一年倒数3名者给予警告,连续2年者给予严重警告,连续3年者作离岗分流处理。

三是妥善安置落岗分流人员。对符合内退条件人员,按相关政策办理内退手续,工资待遇按档案工资的70%左右执行;对报考前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关系的,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偿和奖励;对分流人员实行最低生活保障,每月发放生活费200元左右,实行过渡期管理,并且确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创造条件,引导分流人员再就业。我们通过采取向外推荐就业、鼓励自己创业、重点扶持兴业等办法,使70%以上的分流人员找到了新的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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