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灌排中心 水利资讯 领导之声 政策法规 技术标准 规划方案 文件汇编 调查研究 学习园地 经验交流 科技推广
2025年6月17日 星期二    
       饮水安全 农村水电 专题荟萃 图片集锦 会议报道 典型交流 培训课件 专业视频 国际农水 专项工作 资料共享
                        
  
当前网站将于今年底关闭,点击跳转至新版网站,http://gpzx.mwr.cn
首页 > 调查研究 > 正文
“小农水”破解大难题--湖南省“民办公助”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调研
  黎仁寅 潘云生  
    编辑: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归档时间:2006/6/8    

“民办公助”小型农村水利项目实施以来效果如何,基层有那些反映和呼声,带这这个问题,最近,我们对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以下简称小农水)进行了调研。

一、“小农水”破解了大难题

2005年,中央财政启动“民办公助”小型农村水利建设,安排湖南省“小农水”试点项目补助资金1400万元。从调查中了解到,全省15个试点县项目进展顺利,效果明显。目前已完成工程1045处,占项目计划的58.5%,完成投资5733万元,占计划投资的64.1%。项目的实施,不仅调动了广大农民兴修水利的积极性,而且通过以“民办公助”的方式,成功地破解了当前农村水利建设的难题。

一是破解了农村水利建设普遍存在的筹资难题。调研中,当地干部、群众对我们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民办公助’的好政策,帮助我们办成了多年想办而办不成的大事情”。桃江县马迹塘镇茅仑村、五羊坪村、漩溪坝村是省里确定的小农水建设第一批试点村。规划这三个村要联合建设村内小型水利设施35处,共需资金441万。按这三个村的经济条件,单靠自身的力量是很难筹集到这么多的资金。 去年,这三个村的农民第一次听到“民办公助”这个新鲜名词,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要拿出一部分钱,支持村内新建和改造池塘、水渠和提灌设施等,按照村内小型水利建设的比重给予适当的补助,非常高兴,立即行动,通过村里“一事一议”,分别按亩均集资30元,投工20个的标准,筹足了不足的部分,组织在家的劳力,很快就启动了村里的小农水建设。现在,这三个村的小农水项目已完成了80%的工程量。站在已建完的长长渠道旁,漩溪坝村支书刘风能对我们说“修好了这些小渠道,今年我们这再也不为浇不上水发愁了,小水利在我们这里,发挥了大作用”。听到他的话,我们很有感触。可以设想,如果没有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政府的组织运作,这三个村的小型水利设施至今还处于渴盼和期待。

二是破解决了山丘区用水难题。桃江县漩溪坝村紧邻资水,但山高水低,灌溉用水全靠电灌机埠把水抽上来,多年修的渠道早已老化,渗漏严重。据村民介绍,过去每抽一方水流到田里三成就不错了,用水紧张时,村里曾出现过113把铁锹挖口争水场面。干旱时,有的村民从机埠抽水,光电费就花了170元。去年冬天,村里用国家财政补助资金对现有小农水设施进行改造,渠道畅通了,电费省了,争水的现象没了,粮食产量也上去了,由过去的每亩500多斤提高到800多斤。张家界市永定区青安、安坪是两个地处当地偏远高山的村,村民告诉我们,虽然这里下雨很多,但是石灰岩地区,存不住水,吃水和灌溉都非常困难。在国家民办公助资金引导下,去年,省、市、区和农民共筹资436万元,在两村建了引水渠、水塘、水窖,2000多亩盼水田得到灌溉,还新增了300亩。解决了水,村里发挥这里种植蔬菜和水果的优势,对种植结构进行调整,当年经济作物就收入87万元,增收粮食34万斤,受益人口2353人。看到这些变化,村民说:“小工程解决了大问题”。

三是破解了新农村建设的发展难题。“山水田林路”综合配套,才能展示新农村建设的画卷。长沙县榔梨镇金托村地处省会长沙近郊,浏阳河下游,经济条件相对较好,但是经常受到水淹。去年,村里在民办公助资金扶持下,修了水塘和排灌渠道,结合田间治理,现在呈现出一派园田化的景象,整修一新宽敞的水塘,整整齐齐的渠道,笔直的乡村小道,干净漂亮的村舍,给省城的人们休闲、垂钓、采摘、参观提供了一个好场所。村支书易国军对我们说,“现在我们有了水利设施做保护,旱涝不怕了,村容村貌都改变了”。

四是破解了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的难题。水利建设“三分在建,七分在管”。小农水建设,农民看到了实惠和好处,兴水和管水的热情和积极性油然而起,将它作为家业办,产业管,自然就引发了群众自发的民间用水管水组织的建立。桃江县去年建立农民用水户协会组织361个,入会农户9300户,39000多人。全县通过协会组织筹集工程维修资金1200万元,整治水利工程670处。在漩溪坝村,谈到用水户协会,大家一口同声说:“协会好”。村支书刘风能说:“有了协会,修工程、浇地灌水都好组织了,协会章程是大伙定的,大伙就要执行。国家给我们补助在村里修工程,全村会员都签字了,支部工作也好做了”。在村里我们看到协会用水章程、管水制度、收费办法、收支台帐、会员证、一事一议决议,一应俱全。该县张明成副县长说:“小农水建设带动了我县用水户协会的建立,虽然才起步,但已显示了活力,‘国家支持+一事一议+用水户协会,破解了我县小型农村水利建设和管理的难题。”

二、湖南“小农水”建设试点的经验值得推广

去年,水利部和财政部在全国开展小农水建设试点,湖南水利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推进试点项目建设,已取得明显效果,并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和启示。

(一)开展“小农水”建设,必须广泛发动引导,充分调动群众的参与热情。去年,小农水项目下达后,湖南省水利厅立即安排布置,召开专题会议,各项目县(市、区)也都分别召开了项目乡镇、项目村组负责人会议、村组代表会议和村民大会,把中央关于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支持农户投工投劳开展小农水建设的精神传入每家每户,让群众成为“政策的明白者,项目的建设者,工程的受益者”。由于宣传到位,“民办公助”政策受到群众普遍欢迎,农民说:“政府出钱帮我们修水利,我们自己不出点钱、出点力怎么行”。

(二)开展“小农水”建设,必须科学制订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湖南省在这方面注重抓好三个环节:1、规划先行。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编制了《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2006—2015)规划》,规划投资120.54亿元,新增小型农田灌溉面积736.46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350.78万亩。在试点前期工作阶段,各项目县水利部门深入乡、镇、村、组、农户,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生产实际需要和投资可能,组织编制项目的《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工程建设布局、规模和形式,注重项目建设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2、技术指导。在项目实施阶段,各县水利部门派出了由分管局长、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服务小组,进村入组指导项目施工,分片包干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汨罗市水利局组织制定了《汨罗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规划、设计、施工规则》,所有技术人员人手一册。3、加强管理。 在项目建设后续阶段,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联合制定了《省“民办公助”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小农水项目的建设范围、实施重点、财政资金的补助原则与补助标准,规范了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程序等,对项目建设与管理、专项资金管理与监督及建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全省小农水建设与管理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三)开展“小农水”建设,必须强调实行以奖代补,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湖南省在小农水建设与管理上,坚持“国家扶持、农民参与、以民为主”,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明确农民是小农水建设的主体,国家对农民自主兴建的小农水工程给予适当补助和奖励,引导农民克服“等、靠、要”思想,组织农户积极参与建设和管理。湖南省小农水试点项目55%建设资金是靠群众筹资筹劳,全省项目区亩人平投工最少的10个,最多的25个,折合资金300—600元/亩。

(四)开展“小农水”建设,必须广筹资金,实行民主理财。关键把握三条:一是多管齐下,广筹建设资金。首先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筹集资金。由村支两委召开村民组长和村民户主大会,对村内小农水建设配套资金和劳力分担等进行讨论,形成具体方案和决议,最后与会代表签字。如超过规定的上限标准,报县减负办批准备案。尽管这个办法还有待完善,但目前无疑是解决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的比较有效的办法;其次,是承包招租筹措资金。对村内小水库及山塘的水面养殖等经营权进行承包、租赁、拍卖等,筹集建设资金;其三,动员在外务工经商村民募捐资金。号召他们支持家乡水利建设。二是严格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项目县对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在银行设立专帐,实行专户管理,按照项目计划、合同、工程进度和质量拨款,现场技术人员签字,分管领导审批,严格执行报帐制度。待竣工验收合格决算后,凭正式税务发票,一次性结清工程款项。对水泥、机电设备、水管及六菱块、U形槽等实行统一制作、统一采购,分工程项目按预算数统一到县水利局开票领取。

(五)开展“小农水”建设,必须建立健全机制,部门通力协作。湖南省“小农水”试点项目建设,由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监管,水利部门负责项目的统筹和管理,各项目县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的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试点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并与项目乡(镇)、村签订责任状。各项目乡政府、项目村均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项目村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各工程的组织协调,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为及时总结各地小农水试点经验,顺利推进小农水建设,湖南省委、省政府今年4月在桃源县召开了“全省小农水建设现场会”。随后,省财政厅、发改委、水利厅在长沙又召开了部分试点项目市县、县、(乡、镇)政府及村组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分别就试点项目的进展情况、主要做法、体会进行交流和研讨。

如何建立后续管理机制,试点项目县进行了认真的探索:一是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以建立工程良性运行机制为重点,采用承包、租赁、拍卖等方式,对水库、塘坝等小型工程,在受益农户内公开招租,有偿经营;二是推广用水户参与工程管理。项目区大多建立以小型灌区或乡村为单位的用水户协会,工程管理、维护及水费收缴,由协会组织实施。采用“民办、民营、民受益”的管理模式,落实工程管护和管水制度,初步形成了工程长期运行的有效机制。

三、基层群众对“小农水”建设呼声很高

这次调研,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来自基层群众对“小农水”建设的期盼。觉得反映普遍而又热烈的有这么几个问题:

(一)试点覆盖面太小。从湖南省情况看,大部分小农水设施主要是上世纪以前,由农民投工投劳为主、国家补助为辅兴建起来的,绝大部分工程属于“三边”工程,设计不规范,建设标准低,运行时间长,老化失修多。据对湖南省“水利大县”洞口县的调查,该县现有110公里的主干渠,已硬化的不到60%、300余公里支渠硬化不到40%,末级渠硬化的不到20%,1.7万口山塘能蓄水的不到30%,147座小型水库带病运行达70%。一方面,小农水建设维修资金需求量大,另一方面,农村政策的调整给小农水建设带来了新问题:中央财政投入不足、地方财政负担有困难、社会融资渠道不畅、农民投入政策受限制,原有的投入机制发生了变化,新的投入机制尚未建立健全,小农水建设正面临新的形势。现在,中央已将小农水建设提上议事日程,从2005年起开始试点。但是,覆盖面太小。湖南省有行政村5万多个,试点惠及仅40多个村,不到千分之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特别是小农水试点启动之后,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日益高涨,要求推广试点的呼声十分强烈。桃江乡马迹塘镇党委书记反映,试点项目落户该镇以来,他已收到要求列入试点村报告30多份。该县张副县长则说,他手头收到的报告已有好几百份了,还称近年县人大会议提出议案、建议最多的是农村水利建设问题。

(二)投资力度小。根据对邵东县、湘乡市、桂东县等试点项目典型调查,一个中等村小农水设施改造配套约需国家投资25—40万元,一个50万农业人口的县约有500个行政村,约需资金1.5-2亿元,按照现有建设规模和标准,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每年补助该县小农水建设资金需要300万元,全县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建设时间约为50年左右。这意味着即使纳入试点的县(市、区),建设需要与安排的投入反差非常大,投入力度小,推进过程慢。

(三)“民办公助”补助比例太低。湖南省试点项目建设标准是:中央补助资金15%、省级配套资金15%、市县配套资金15%,四级财政补助45%,群众负担55%的比例,超出了群众的承受范围。加上部分地方财政能力有限,配套有难度。中央对地方的补助,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没有区分,中西部地区的财政配套压力较大。据调查,一个小型灌区渠道控制面积约为700—800亩,设计流量0.05-0.1立方米/秒,工程投资4-5万元/公里,其中60%—70%为材料费、机械运输费,30—40%为土建等费用,各级财政补助偏低,群众承担的任务过重。根据湘乡市龙洞乡龙洞村的典型分析:该村“小农水”建设资金约需50万元,根据“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定上限控制,即每年每人最高不超过15元(如属国家和省扶贫重点县,原则上不向村民筹资),所筹劳务按每个劳动力最多不超过10个标准工日计,全部投入水利设施建设。该村1000人,劳动力按55%计算,“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上限为1000×15元/人+1000人×55%×10工日/人×30元/工日,约18万元,根据村民自治原则,经村民委员会民主协商,稍有突破共筹资(以劳折资)20万元,还需国家补助30万元。因此,财政补助比例应加大。

(四)建设投入管理机制不健全。一是投入机制不健全。湖南省规划“小农水”建设总投资120.54亿元,其中十一五期间总投资68.72亿元,每年需要投资13.74亿元。按照现行“民办公助”的补助标准,中央和省级财政“十一五”期间,每年需补助2亿元。如何确保财政配套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目前还没有一个具有约束作用的权威说法。二是农民参与“小农水”建设与取消“两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机制衔接不顺畅。根据小农水工程的特点,农民应是建设和管理的主体。取消“两工”后,投入主体变得不明确。“一事一议”,群众的思想难统一,基层干部在工作方法和思维方式上,在执行“一事一议”政策缺少经验,民主管理意识不强,加上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多,常导致“一事一议”成功率不高,议事效率低,难以发挥其主体作用。三是建设管理职责划定不明确。按照职能部门职责划分,水利部门应统一归口“小农水”的建设管理,而实际情况上,很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分别在发改委、国土、财政、扶贫开发、水利部门等分割使用,既没有统一规划,也没有统筹考虑,资金不集中,整合体制和机制未形成。张家界市水利局长说:“论资金调控,我算是第五水利局长”。

四、几点建议

(一)建议从 2007年起,在各地全面实行小农水建设“民办公助”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基层群众要求“民办公助”加快小农水建设的呼声很高。各地都已行动起来,且建设规划已经编制上报。建议从2007年起,改试点为全面推开。考虑到各级财力承受能力,可以先行在粮食主产区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如果长期停留在试点层面,则会挫伤广大基层群众兴办水利的积极性,让群众觉得中央政策好,“听着挺近,干起来很远”。时间久了,也会影响公共财政的公正性、公平性。

(二)建议扩大“小农水”建设的财政预算盘子。小农水设施好坏,直接影响农业生产综合能力的提高,与农民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民群众最关注的两件事:一是交通,二是水利。据了解“十五”以来,仅湖南省规划安排的交通建设资金近2000亿元。而水利建设尤其小农水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明显严重不足。2005年中央财政支农资金直接用于提高农业生产能力的也仅占11%左右。现在,加大农村水利建设投入已到刻不容缓的时候了。资金来源建议:①每年从新增财力中拿出一部分专项安排;②出台政策,开征水资源费附加;③调整现行粮食直补等补贴资金的使用方式,集中用于小农水设施建设。这部分钱,直接发放到农户手里,数量小(人平不足20元),对农民的生产生活影响不大,还淡薄了农民的公益意识和发展意识,如果集中起来用于改善灌溉,农民收益远远高于直接补额。据对洞口县的调查测算,该县2005年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1395万元,如果集中用于水利建设,可以促使农民人均增收50多元,且能长期受益。

(三)提高“民办公助”财政补助标准。从目前实际出发,建议将各级财政补助标准45%提高到60-70%,群众自筹比例由55%降低到30-40%。同时针对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程度,采用不同的补助标准。

(四)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方法。从湖南试点情况看,小农水设施建设,如果引导得当,管理规范,就能顺利推进,节省投资,确保质量,提高效益。建议推广湖南的做法,制订出台“小农水”建设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项目的申报、立项、组织实施、验收等进行规范,从时间安排与操作程序给予明确;对每年项目的立项、投资规模早作安排,便于项目县地方财政预算的配套资金能及时落实。

(五)出台“民办公助”优惠政策。试点项目普遍实行了财政报帐制,要求对农民自产自销的砂石等材料开具正规发票,税务部门则按标准收税,从而提高了建设成本,这就偏离了政府补助,引导农民开展小农水建设的初衷。建议研究出台小农水建设的优惠政策。

注: (湖南省水利厅工管局尹仲春局长、王积建、李武平副局长参加调研和讨论)

摘自:中国农村水利网
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主办 电话:010-63204221 京ICP备0601348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