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抢抓机遇,进一步加快我省农村水利发展,充分发挥水利的支撑和保障作用,促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农村水利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
农村水利是农村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而农村水利正是为农村生产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和农村生态环境改善提供全面服务的基础设施,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关系极为密切。大力发展农村水利,提高农业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是农村生产发展的的重要前提;保障农村饮用水,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重要条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大力发展水土保持、小水电以及开展中小河流整治等水环境工程,从根本上治理农村脏乱差状况,改善村容村貌、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是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保障;农村水利的建设和管理需要广大农民群众的广泛参与,特别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广泛开展的"一事一议"活动,以及为了提高农村水利工程管理水平成立的农民用水户协会等,对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民主管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是促进农村"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重要途径。因此,保障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是新时期农村水利发展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义不容辞的一项重要职责。
二、准确把握我省农村水利建设面临的形势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农村水利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基本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防洪、灌排工程体系。但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仍有很大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农田灌排设施薄弱,普遍存在工程不配套、建设标准低等问题,农村水利工程总体上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不强,导致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下降,影响了农民增收。二是广大农村还存在严重的饮水安全问题。全省还有1600多万人口饮水不安全,直接影响人们的生活和身心健康。三是水土流失、水污染等问题突出,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四是投资体制不健全,投入严重不足,加之工程产权不清,造成了小型水利工程经营管理不善、工程效益衰减等问题。目前,农村水利难以满足农民基本生活的需要,难以支撑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难以起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因此,加快农村水利发展,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
三、明确新农村水利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与目标
要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实现我省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搞好以水利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促进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总体思路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以保障农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的健康生命为第一任务,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坚持不懈地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深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强工程管理,使农村水利逐步达到"渠通河畅、灌排自如;水清岸绿、饮水安全;管理民主、良性运行",从而推动农村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主要任务与目标
1、发展村镇供水,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针对当前我省的农村饮水安全状况,考虑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水源条件,因地制宜地采取多种措施,重点解决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地区、缺水区以及血吸虫疫水区的饮水安全问题,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到2010年新增解决农村40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2、整治病险水库和中小河道,保障防洪安全
到2010年,长江、淮河重要支流重点河段的防洪标准基本达到20年一遇。沿淮重点低洼地排涝标准初步达到5年一遇以上,沿江万亩以上圩区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新增改善除涝面积1000万亩。除险加固小型病险水库102座。2015年前,完成我省水阳江、青弋江、九华河、秋浦河、皖河、黄湓河等9条河流的水利血防工作,结合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流域治理等,完成花凉亭、青弋江等大中小型灌区水利血防工作。到2020年,长江、淮河重要支流堤防建设按规划达标,完成沿淮行蓄洪区调整与改造任务,各类防洪工程实现良性运行,低洼地区具备与经济发展和防洪要求相适应的除涝能力。
3、完善农田灌排工程配套,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整体推进面上节水工作,实施灌区节水改造,提高农业水利用效率,保障粮食主产区的灌溉用水。继续进行淠史杭、驷马山、茨淮新河、青弋江、花凉亭、女山湖等大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加快实施淮北平原井灌区恢复配套和节水改造,开展江淮丘陵区和部分山区灌区的水源工程建设,全面推广农业节水新技术。全面实施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至2010年,大型灌区灌溉面积改善、新增300万亩,全省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25万亩,新增工程节水灌溉面积200万亩,新增旱涝保收农田200万亩,基本完成主要大型灌区骨干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型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0。
4、加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建设生态安徽
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力度,充分发挥自然修复能力,加快皖河上中游、大别山五大水库上游、新安江上游等地区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至2010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0 km2,实施生态修复面积2000 km2。建立全省水土流失监测网络和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在生态环境脆弱的流域和地区建立生态预警体系,加强对各类开发建设项目的有效监管,严格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加强农村水环境整治,使农村中小河流逐步达到水清岸绿,为村容整洁提供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大力发展山区农村小水电,推进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切实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生态安徽建设。
四、加快新农村水利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地方政府应切实承担起搞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责任,将农村水利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市县水利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技术指导,当好参谋。要积极主动与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农业、建设等部门加强联系,为新农村建设做好服务。
(二)科学规划、注重实效
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提高防洪抗灾能力为重点,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目标,做好各项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水利建设实施方案。本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把农村水利建设与高产农田建设、农业结构调整、血防灭螺、农业现代化发展和村庄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水利基础设施在农村乃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支撑和保障作用。工程建设应符合区域、流域和综合规划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好上下游、左右岸、流域与区域、开发与保护、近期与长远的关系,要充分体现地方特点、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融田园风光、人文景观和现代文明于一体,避免低标准重复建设,遏制对水土资源的无序开发,努力打造现代农村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优美人居环境,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者并重。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从防洪保安和水源保障角度出发,为新农村村庄规划当好参谋;围绕全省新农村建设"千村百镇示范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并健全管理体制,使示范工程真正能够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三)深化改革、创新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50号),明确提出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要"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切实加大公共财政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支持力度,以政府安排补助资金为引导,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主体,以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依托,以加强组织动员为纽带,以加快农田水利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逐步建立起保障农田水利建设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因此在农村水利建设中,政府应加强组织引导,部门之间通力合作,坚持政府支持、民办公助、民主议事、科学决策。要建立起政府安排资金为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主体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机制。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明确性质,定岗定编,落实工程维护经费,竞争上岗,妥善安置分流人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2004)36号]要求,在充分考虑农民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加快水价改革,加强用水计量和水费征收,逐步推广合理的计价制度,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对水供求关系的调节作用,保证工程的正常运转,有效节约水资源。根据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不断完善有关办法。要积极推行用水户协会参与管理和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农民管理维护工程的积极性,努力实现农户、水管单位和政府"三赢"目标。
(四)落实政策、增加投入
各级财政都应按照2005年中央1号文件规定,设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农民和集体是新农村建设投入主体,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调动广大群众筹资投劳;加快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步伐,广泛吸收社会资金投入农村水利建设;整合现有各项涉农资金,按照"渠道不乱、职责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向省"千村百镇"示范工程建设倾斜。
(五)稳定队伍、搞好服务
农村水利工作量大面广,任务繁重,各地在乡镇机构改革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农村水利工作的特殊性,根据水利建设管理任务,保留乡镇水利站,或以小流域为单元设立水利水保站,进一步完善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切实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水利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