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发展改革委,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有关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推进以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灌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总结交流用水户协会工作经验,促进农民用水户协会健康发展,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决定于2006年7月9~11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召开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经验交流会。此前,我部已商国家发改委、民政部于2006年4月6日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民用水户协会经验交流会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办农水函[2006]193号)。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全面总结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做法、经验、成效及存在问题;
2、交流各地贯彻落实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意见》(办农[2005]502号)的具体做法;
3、部署下一阶段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工作。
二、会议时间
2006年7月9日报到,10-11日开会。
三、会议地点
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河南西路2号瑞豪国际酒店。
酒店总机:0991-7887888
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有关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主管灌区工作的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农经处代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代表;有关部委领导;部分灌区和用水户协会代表;有关科研院校专家;有关新闻机构等。
具体参会人员见与会代表名额分配表(附件1),请勿超员。
五、联系方式
各单位务必于7月5日前,将与会代表回执表(附件2)分别传真至水利部农水司和新疆自治区水利厅水管总站。会议报到当日在机场、火车站全天接站。
联系人:水利部农水司 张凤泉
电话:010-63202872
传真:010-63202878
E-mail:ggc@mwr.gov.cn
新疆自治区水利厅水管总站 李新琴
电话:0991-5851969 13139876978
传真:0991-5851969
E-mail:dd581667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