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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组织“全国农田水利建设先进县(市、区)”特别报道活动的通知
    编辑: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归档时间:2006/1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群众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水利部、财政部授予北京市大兴区等100个单位“全国农田水利建设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并在9月28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进行了表彰。在国务院会议上表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是多年来的第一次,充分表明了国务院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高度重视。

评选表彰的这100个先进县(市、区)是全国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的优秀代表。为全面展示他们在农田水利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给各地提供学习和借鉴,推动今冬明春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广泛深入开展,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和《中国水利报》社研究决定,在《中国水利报》上联合组织“全国农田水利建设先进县(市、区)特别报道”活动(具体方案见附件)。

为切实搞好这次集中宣传报道活动,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协助做好有关组织工作。一是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二是负责选定需要宣传的先进县(市、区)名单并通知。突出本地区特色,从受到表彰的先进县(市、区)中择优选出1-2个县(市、区)作为本次宣传报道的对象,于11月15日前报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农建办。三是指导有关县(市、区)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好宣传稿件并把关。

宣传稿件电子版,请务于11月30日前分别报送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农建办和《中国水利报》社新闻中心。

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农建办联系人:邢攸三

电话:010-63202802

传真:010-63202205

E-mail:njban@mwr.gov.cn

《中国水利报》社联系人:周文凤 孙永平 陈锐

电话:010-63205238   5237   5231

E-mail:ncsl@chinawater.com.cn

附:全国农田水利建设先进县(市、区)宣传报道方案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文档附件区
(1)、全国农田水利建设先进县(市、区)宣传报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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