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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利 部 文 件
关于开展“十一五”全国农业灌溉水利用率测算分析工作的通知
水农[2006]617号
    编辑: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归档时间:2007/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到“十一五”末全国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0。《全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明确将节水灌溉作为“十一五”水利发展的主要目标,确定到2010年全国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0左右。

为适应“十一五”期间乃至今后我国节水灌溉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和节约型社会建设的要求,科学评价“十一五”全国农业灌溉用水效率与灌溉节水潜力,建立全国灌溉水利用率测算评价网络体系,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国“十一五”农业灌溉水利用率测算分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测算分析方法

此次灌溉水利用率测算分析工作,主要是以调查、跟踪典型灌区灌溉水利用率为基础,以典型灌区的灌溉用水管理资料、灌溉试验与观测资料、灌溉实践经验为依据,通过调查统计与测定,分析确定各省及全国现状农业灌溉水利用率,建立全国灌溉用水效率测算分析网络体系,跟踪测算分析“十一五”期间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灌溉用水效率的变化情况。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按《全国灌溉水利用率测算分析技术方案》(见附件)的要求,组织开展相关调查测算与分析工作。

二、组织形式

此项工作历时5年,调查测算分析的工作量较大。我部成立以农村水利司为主,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中国水科院水资源所、中国农业大学、武汉大学、水利部农田灌溉研究所等单位参加的工作组,负责指导各地开展农业灌溉水利用率的调查测算分析和评价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完成全国“十一五”农业灌溉水利用率测算分析报告。建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成立由农水处负责、有关科研单位(部门)、灌溉试验站、灌区管理单位、基层水利部门技术人员参加的工作组,负责典型灌区的确定和本省“十一五”农业灌溉水利用率的调查测算分析工作,并在工作经费上给予支持。选取的典型灌区要抽调专门人员、集中时间,做好资料收集和跟踪测算分析工作。

三、进度安排

全国农业灌溉水利用率测算分析工作分两步完成。2006年7月—12月完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全国现状农业灌溉水利用率测算分析成果报告。此项工作已布置,目前部专家组正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测算成果进行汇总分析。2007年1月—2010年12月,建立全国灌溉用水效率测算分析网络,跟踪分析2007、2008、2009、2010年灌溉用水效率变化情况,完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全国“十一五”灌溉水利用率测算分析成果报告。

四、其他事项

为做好“十一五”期间农业灌溉水利用率测算分析工作,水利部工作组将不定期举办测算分析工作研讨班和培训班(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同时在中国节水灌溉网(网址:http://www.jsgg.com.cn)上开设专题论坛。

请接此通知后,按《全国灌溉水利用率测算分析技术方案》的要求,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并及时将各年度的农业灌溉水利用率测算分析成果(包括相关电子资料)报送农村水利司。

联系人:王晓玲(电话:010-63202877; 邮箱:wxl@mwr.gov.cn)

            郭慧滨(电话:010-63203748; 邮箱: ghb1964@mwr.gov.cn)

附件:全国农业灌溉水利用率测算分析技术方案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文档附件区
(1)、全国农业灌溉水利用率测算分析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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