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已被城镇居民所接受,因而极大的促进了水环境保护意识、人文素质的提升,遵纪守法,建设和谐水事秩序,已成为当今成城镇居民的一种时尚。加上多年来政府在城镇水系流域治理的投入日益增加,工作井然有序,水域的规划、利用日臻完善,城镇范围内的水事违法发案率呈下降趋势。反之,近年来,因种种原因,水事违法案件开始向广大农村地区转型,呈上升趋势,其现状不容乐观,如:借城镇用地紧张向农村圈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土地平整之名、个人农村建房等。认真探寻发案因素,扼制违法势头,探究解决方法,觅求执法良方,已成为今后一个较长时间段内,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农村水政执法势在必行。作者经调查研讨,认为农村水事发案率增高,是因为下面几个方面原因所致:
1、农村地域范围广,地处偏远,水域所处复杂,村民的水事违法行为隐蔽性强,“天高皇帝远”给水政执法工作增加难度。
2、村民素质普遍偏低,水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如遇水政执法往往会仗着人多势众,聚众无端起哄予以抗法,经常使水政工作陷入无奈。
3、受自身经济利益驱使,认为占用水域从事水事违法活动有利可图,故铤而走险从事违法行为。
4、农村水政管理队伍欠缺,仅靠县水政人员的执法,杯水车薪,鞭长莫及,很难维护好农村水事秩序。执法人员的下乡突击巡查因受各方面因素的制约,次数有限,收效不大,且也难于达到治本目的。
5、部分乡镇部门因受本位主义思想所桎梏,认为占用水域搞创收,是种脱贫致富的好门路,情有可原,故视而不见,无形中怂恿,助长了村民的水事违法行为。
凡此种种,皆导致乡村水事违法的不断升温。加大执法力度,落实措施,对症下药,根治顽疾,是水政执法工作的当务之急。现拟具体措施于后,以求与广大水政执法同仁共同探讨、努力。
1、从正面入手,结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大造声势,规范源头,加强水政执法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水政执法氛围,让构建和谐社会的立国理念在广大村民的心目中扎根。
2、强化执法,加大对农村水事违法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国家赋予的职能优势主动介入,坚定执法决心,迎难而上。继续加大农村水事巡查力度,重点地段重点抓,敏感问题及时抓,棘手问题严肃抓,抓住根本,抓出成效。
3、进一步完善水事举报奖励机制,建立健全农村水政监察信息员制度,明确其职责,并配套落实一定补贴。进一步提高村民的水事监管的自觉性。
4、与乡镇相关职能部门密切联系,齐抓共管。并以此为契机,建立水政信息反馈,争取得到乡镇的全力支持,建立起长期真诚合作的长效机制。
5、水政执法部门应与乡镇政府、村委三方联合。实行奖惩制度:如①小型水利工程、水资源保护好的乡镇以罚代补或单独奖励,在农水资金项目安排上予以优先考虑。②或与乡镇、村委签订责任书形式,像保护耕地一样,保护有限的水资源与农村水利工程。③搞好新农村规划、住建房、农业平整土地、农村加工厂房。进行尝试性的探讨,寻求可行途径,运用有效方式,在不违背水事监管原则的前提下,与村民共同谋划致富门路,让村民经济上有所创收,为村民谋福祉。
完善乡村的水政执法,任重而道远,但只要广大水政人员付出了努力,我们的目标是会达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