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有关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2002年国务院《关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5号)出台后,2003年水利部、财政部共同制订并颁发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和《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大力推动了泵站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国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泵站管理和工程维修养护技术水平,确保泵站安全良性运行,经研究,我司决定委托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于2007年5月中旬在江苏省扬州市举办“泵站体制改革与管理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大型泵站现状及发展对策;
2、泵站体制改革与技术管理;
3、大、中型泵站定岗标准;
4、大、中型泵站维修养护定额标准;
5、泵站工程维修养护技术;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07年5月中旬
地点:江苏省扬州市
具体时间、地点灌排中心另行通知。
三、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有关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主管处(室)分管泵站更新改造工作的负责同志及技术人员;大、中型泵站(重点是中部四省大型排涝泵站)分管泵站更新改造工作的负责同志及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