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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干旱特征问题与对策
  刘宏雷  
    编辑: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归档时间:2007/7/6    

摘要:本文通过对我国干旱历史记录的分析,简单叙述了我国干旱分布时空上不均的特征,分析了产生干旱的各种原因,针对原因提出相应的管理对策。

干旱是指水分的收支或供求不平衡而形成的水分短缺现象。干旱一词在气象学上有两种含义:一是干旱气候,另一是干旱灾害。这里所指的是因某一具体时段降水量比多年平均显著偏少而发生的灾害。

干旱是我国最常见、对农业生产影响最大的气候灾害,干旱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总受灾面积的一半以上。近百年来我国相继出现了1900年,1928年~1929年,1934年,1956年~1961年,1972年,1978年和1999年~2001年等大旱年。1959年~1961年三年连旱,灾害影响10~15省(区、市),平均受旱面积3659万公顷,成灾1533万公顷,减产粮食611.5亿kg。

干旱给国家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安全、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的生存环境。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干旱造成的损失绝对值呈明显增大的趋势。2000年,我国出现全国性干旱,尤其是长江以北地区2~7月的春夏大旱,受旱范围广、持续时间长、旱情严重,华北、西北东部旱期长达半年之久,全国受旱面积高达4054万公顷,为建国以来之最,其中绝收800万公顷,因旱灾损失粮食近600亿kg,经济作物损失510亿元,其影响超过了1959~1961年3年自然灾害。

干旱不仅直接影响农业粮食生产,因干旱缺水、缺电,造成工矿、企业减产或停产,直接影响工业产值;干旱造成牧区牧草产量和质量降低,牲畜饮水困难,严重影响着牲畜的正常生长。因缺水、缺草造成牲畜被大量淘汰甚至死亡,使牧业生产需要经过长时间甚至几年才得以恢复。据有关部门调查分析,1949-1990年,全国农业、工业和牧业因旱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1990年不变价格为8571亿元,年均204亿元,损失是严重的。除直接经济损失外,干旱灾害对农业、工业、建筑业、邮电业、商业所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为35798亿元,年均852.3亿元。干旱尤其是连年干旱,水资源匮乏,工业生产和生活用水严重不足,导致生态环境恶化,土地沙化、盐碱化,进一步导致沙尘暴活动加剧,森林覆盖率持续降低、草原退化日趋严重等。由于水资源缺乏,过量开采地下水,还导致地面沉降。

一、我国干旱分布特征(时间和空间分布)

干旱在我国一年四季均有可能发生。春旱主要发生在黄淮流域及其以北地区,华北地区发生春旱的几率在70%左右,有“十年九春旱”之说。有的年份春旱可持续到6,7月份,形成春夏连旱,对农业生产影响严重,如1962,1972,1997年等。特别是1965年春夏秋三季连旱,对农业生产影响更为严重。

夏旱通常分为初夏旱和伏旱。初夏旱多发生在北方。伏旱是盛夏“三伏”期间的干旱,多发生在秦岭、淮河以南到华南北部地区,以长江中下游多见。当旱情持续到9,10月或11月,即出现夏秋连旱时危害才比较重。秋旱多发生在华中、华南地区,对南方晚稻生长影响较大。北方秋旱对作物影响较小,但会对冬小麦播种、出苗不利。

冬旱主要发生在华南和西南东部地区。因为这里冬季仍有作物生长,需水较多,如遇少雨年就会发生冬旱。有的年份干旱持续时间长,冬旱可持续至第二年初春,如1998年11月至1999年4月、2004年10月至2005年4月华南部分地区发生了持续秋冬春三季的连旱。西南地区冬春发生连旱时亦可持续4~5个月,有时也发生秋、冬、春三季的连旱。如1959年11月至1960年5月持续了7个月。

1、我国的五个干旱中心

我国各地均可发生干旱,但发生频率和程度不同。由近50年资料统计表明,我国有五个明显的干旱中心:

(1)东北地区本区西部的白城、哲里木盟、赤峰为比较严重的重旱地区。兴安盟、呼伦贝尔盟、朝阳和齐齐哈尔为重旱区。佳木斯、吉林和辽宁的中部以及沿海的大连地区为中等干旱区,其它为轻旱区。

(2)黄淮海地区河北北部、山西北部和沿黄地区以及山东的泰安、临沂、烟台、威海为本区的重旱区。郑州、石家庄、枣庄以及淮南市地等地区为轻旱区,其余均为中旱区。中旱区中偏重的有山东半岛的潍坊、青岛,淮河流域的徐州、阜阳、周口,海河流域的廊房、沧州、衡水、安阳、新乡、邢台、晋中等地区。

(3)西北地区陕北的定边和内蒙古的东胜、乌审旗为极旱区。陕西的榆林、延安、渭南和甘肃的白银、庆阳以及青海的海东地区为重旱区。以黄河为水源的宁夏、内蒙河套灌区,灌溉保证率高,属微旱地区,以泾渭渠灌区为水源的西安则属轻旱区,其它地区属中旱区,其中中旱偏重的有兰州、宝鸡。

(4)长江中下游及浙闽地区上海、江苏的苏锡常和扬州,浙江的杭嘉湖和绍兴地区,位于平原水网区,灌溉条件好,属微旱区。其余地区为轻旱区或中旱区,其中中旱偏重的有鄂北和湘南等部分地区。

(5)华南、西南地区西南地区除四川和云南部分地区为重旱区外,多为轻旱和中旱区,其中中旱偏重的有云南北部、云贵川接壤地带、黔中和黔东北等部分地区。华南多为轻旱和中旱区,其中广西西部、广东沿海和海南西部为中旱偏重的地区。

2、1997年我国长江以北地区发近10多年重旱个例

1992年黄淮海严重夏旱。1992年5月中旬至7月上旬,黄淮海地区持续少雨,总降水量只有20~50mm,比常年同期偏少5~8成。黄河和淮河下游的部分河段一度断流。山东、河南、河北、山西、江苏北部、安徽北部等地发生较重夏旱,受旱面积达1300多万公顷。

1994年江淮及四川盆地严重伏旱。1994年江淮地区6月下旬至8月中旬降水量只有100~200mm,四川盆地大部及陕南、关中、陇东、陇南等地7月中旬至8月中旬降水量仅50~100mm,均比常年同期偏少5~8成,发生不同程度的伏旱。其中,安徽、江苏两省的伏旱是建国以来最重的,陕西、四川、河南等省的伏旱也是严重的年份之一。

1997年北方地区严重夏旱。1997年夏季北方大部出现持续少雨高温天气,降水量一般为150~300mm,偏少2~4成,其中华北、西北的部分地区偏少达5~7成,受旱面积达2000多万公顷,其中重旱900多万公顷,发生了建国以来少见的严重夏旱。

2000年北方大范围春夏干旱。2000年2~7月,长江以北大部地区降水比常年同期明显偏少,加之气温比同期偏高,风沙天气频繁,导致大范围的春旱发生。入夏后,华北大部、西北东部等地仍然少雨,加上持续高温,出现春夏连旱。受旱范围广、旱情严重的有东北三省、内蒙、晋、冀、津、鲁、甘、陕、皖、鄂、等省市区。这一年全国受旱面积高达4054万公顷,为建国以来之最。

2001年北方春夏干旱。2001年2月至6月上旬,长江以北大部地区降水异常偏少,气温普遍偏高,蒸发量大,发生了大范围持续性干旱,其中晋、鲁、豫、辽、冀等省的旱情尤为严重。这是北方地区继1997,1999,2000年少雨大旱之后,又一次发生大范围严重干旱。

2004年华南和长江中下游大范围严重秋旱。2004年入秋以后,南方大部降水持续偏少,9~10月两广、海南、湘、赣、皖、苏7省(区)平均降水量仅有98mm,为1951年以来历史同期最小值。11月初,旱区扩展至几乎整个长江中下游和华南地区,其中两广大部、海南、福建西南部、湖南南部、湖北东部、江西大部、苏皖中南部、浙江北部等地达到重旱标准,部分地区达到特重旱标准。

二、干旱所产生的原因及出现的不利问题

1、干旱所产生的原因

我国降水量时空分布不均,年内、年际变化大,水土资源组合不平衡,是造成农业干旱及其灾害的主要原因,也是造成城市缺水、农村人畜饮水困难和牧区干旱的重要条件。还有以下几个重要原因:

(1)粮食单产、总产水平提高。1949年全国粮食总产1132亿kg,1996年达9800亿kg;全国粮食平均亩产1949年77kg,到1996年已提高为619kg。农作物亩产和总产大幅度提高,需水量相应增加,一般是1t水生产1kg粮食。

(2)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北方地区以种植玉米、高梁等作物为主,随着农业结构的调整,冬小麦、水稻播种面积增多而降水稀少,远不能满足作物正常生长用水需要,灌溉用水增加。我国南方的部分地区70年代以后发展为一旱一水或双季水稻,需水量大幅度增加。经济作物产值高,需水量也大,供水可靠性要求也高,在一定的农业供水条件下,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供水再分配的结果,粮田抗旱能力有所削弱。

(3)复种指数提高。全国耕地复种指数解放初为1.27,到2006年增至1.832。复种指数提高的结果,造成农业用水更加集中,单位面积需水量增加。

(4)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增加

随着工业总产值的增长,工业用水量由1949年的24亿m3到2006年的1591亿m3;1949年全国城镇人口5765万人,城市生活总用水量约6.3亿m3,2006年全国城镇人口已达5.5亿,年总用水量93亿m3。如北京市1962年人均日用水94L,总用水1.05亿m3,2006年人均日用水达267L,总用水2.2亿m3。由于工业和城镇生活用水保证率高于农业,发生干旱时要优先予以考虑,必然要挤占大量的农用水源,造成农业灌溉水量不足,加重干旱对农业的影响。另外,不合理地毁林开荒,破坏自然植被或陡坡垦植,造成水土流失;耕作方式不当,大量施用化肥,农家有机肥越用越少,使土壤结构恶化,蓄水保墒能力衰退;水资源污染日趋严重等等。这些人为因素都加重了干旱灾害的威胁。

2、存在的一些对抗旱不利的问题

(1)水资源不足与严重浪费现象并存,水利工程老化失修,灌溉设施不足,不配套。以引黄灌区来说,黄河流域水资源十分紧缺,然而宁蒙灌区亩均用水量都在1000m3以上,既使饱受黄河断流之苦的豫、鲁两省引黄灌区也是有水时大水漫灌,无水时望河兴叹。其它地区浪费水的现象也很普遍,既便搞了地下管道和防渗沟垅的地方,到田间也是大水漫灌。目前全国有一半以上的耕地没有水利设施,农业生产受制于天。现有的水利设施80%是70年代以前修建的,经多年运行老化失修相当严重,再加上设施不配套,灌溉保证率也不高。

(2)人为污染加剧了水危机,干部百姓对抗旱漠不关心。水利部门近年对全国约700条大中河流近10万kg的河长进行水质检测,其结果是近1/2的河段受到污染,1/10的河段被严重污染,河水已失去使用价值。一些地方干部对抗旱工作重视不够,对旱灾的严重性估计不足,靠天等雨,麻痹侥幸心理严重,抗旱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地方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不到位,农民卖粮难,粮价下跌,农民增产难增收,挫伤抗旱积极性。

(3)重视“抗”,忽视“防”;重视工程措施,忽视非工程措施。这些弊端难以做到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的抗旱减灾效果,难以发挥工程设施的最大抗旱效益。目前我国大多数地区都是遇到旱情,临时组织发动,临时采取措施,这样常常会导致抗旱决策缺乏周密计划和全面考虑,达不到抗旱工作的最优目标。全国旱情监测系统建设严重滞后,判断旱情主要还是凭经验,难以对旱情发展趋势进行科学的分析和预测,抗旱减灾行动存在一定程度的盲目性。

(4)重视行政手段,忽视经济、法律、科技手段,重视经济效益,忽视生态效益,这些弊端难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因此,迫切需要推动抗旱工作以行政手段为主向行政、法律、经济、科技等手段综合运用转变。在抗旱工作中往往只关注经济效益而忽视生态效益,只考虑满足工农业生产和生活用水的需要,没有考虑生态环境用水的需要。由于挤占生态环境用水,造成河网枯竭、湿地消失,地下水位下降、地面沉陷、海水倒灌,土地沙化、自然植被退化,致使生态环境趋于恶化,经济社会发展受到生态环境的严重制约,在一些地区甚至危及到人的生存。

三、针对存在的不利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解决干旱缺水的基本方针应当是:“全面节流、适当开源、加强保护、强化管理”。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加强全民水危机意识的教育,牢固树立长期抗旱思想,把节水作为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建立节水型农业、工业和社会。全社会的每个人都树立起强烈的水危机意识,彻底改变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传统观念。把保护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这是做好抗旱减灾工作的基本前提。

2、加强水源工程建设,大力推广旱作农业技术,提高抗旱工作的科技含量。要因地制宜加强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像西北地区搞雨水集流和窖灌工程,西南山区修建蓄水塘坝,黄淮海地区和东北平原地区发展井灌及平原水库等小型水利工程。深耕轮作、耙磨保墒、秸杆还田、地膜覆盖、增施有机肥等旱作农业技术;积极推广使用“旱地龙”等抗旱剂、种子包衣,以及其它一些生物和化学抗旱措施。

3、推行抗旱预案制度,建立抗旱信息系统和抗旱物资储备制度,提高对干旱灾害的应急响应能力。加快建立面向全国的抗旱信息系统,形成由中央、省、市、县组成的抗旱信息管理网络,集旱情监测、传输、分析和决策支持于一体,涵盖水情、雨情、工情变化的各种相关因素,能及时准确的旱情和抗旱信息,准确评价干旱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建立抗旱物资贮备制度可以克服抗旱经费下拨过程缓慢和被挪用等弊端,满足了“一旦需要,随时调用”的抗旱工作要求。

4、加快抗旱立法工作,依法规范抗旱行为;探索旱灾保险机制,保障农业持续稳定发展。近几年的抗旱实践表明,单纯依靠行政手段解决水量分配、规范用水秩序、经济补偿等各种水事问题难度越来越大,已经很难满足抗旱工作需要,迫切需要将这些矛盾纳入法制轨道来调节,使抗旱工作更为规范和高效;个体农民自身抗灾能力极其有限,应对干旱风险,迫切需要将市场经济体制和机制引入到抗旱减灾领域,建立旱灾保险等风险转移机制,有利于分担各级政府财政压力,也可在分散和转移旱灾风险。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都要把抗旱服务组织建设作为促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措施,重点从两个方面继续加强抗旱服务组织建设:

1、着力建立完善抗旱服务网络。在国家抗旱经费投入有限的情况下,充分发挥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协调作用,积极鼓励个体农户投资购置抗旱机具,并将这些具有一定抗旱能力的个体农户联合起来,按照平等、互助、互利、自愿的原则,组建不同形式的抗旱协作组织,使全社会的各种抗旱资源到最优配置。

2、全面提高抗旱服务质量,全力拓宽抗旱服务领域。各级抗旱服务组织要积极引进和推广先进抗旱新技术、新成果,同时通过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将更多科技含量高的抗旱技术带给农户,承担引导农民开展科技抗旱的重任,实现抗旱与扶贫相结合,千方百计保障农民在面临干旱风险时获得高效益;快速发展抗旱主业的同时,还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抗旱示范园区建设、节水灌溉和人畜饮水解困工程施工、农田整治等,通过发挥自身技术、设备、资源优势,实现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这是抗旱服务组织发展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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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福云,加入WTO后抗旱服务组织发展对策探讨,防汛与抗旱,第2期,2002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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