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黑龙江、云南、宁夏省(自治区)水利厅农水(农牧)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农牧处:
为适应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要求,提高牧区水利试点项目建设管理水平,为牧区草原生态恢复和改善提供水利基础保障,经研究,我司拟委托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举办2007年度全国牧区水利试点项目建设管理培训及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及研讨内容
(一)培训内容
1、牧区水利试点项目建设与管理;
2、牧区节水灌溉技术;
3、《牧区草地灌溉与排水技术规范》宣贯;
4、牧区水利试点项目工程现场参观。
(二)研讨内容
1、你县(旗)牧区水利试点项目灌溉水源是属于鼓励、限采、禁采哪种区域?你县(旗)在实施牧区水利试点项目是采取何种措施保护灌溉水源;
2、根据你县(旗)牧区水利试点项目情况,是继续试点示范,还是可以扩大规模;
3、根据你县(旗)实际情况,你认为牧区水利试点项目建设与管理比较好的模式是什么。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8月上中旬
培训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人员
各牧区省(自治区)水利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主管处(室)分管牧区水利工作的同志;2007年度牧区水利试点项目所在县、市水利部门主管及技术人员1~2名,其他从事牧区水利科研、建设管理、规划设计等单位的人员参加。
四、其他事项
1、参加培训的人员请携带1寸免冠照片两张,用于培训结业证书。
2、请水利厅(局)参会人员、典型经验介绍和发言的代表准备好发言材料和多媒体在会上交流。
3、请参加培训的省(自治区)水利厅农水(农牧)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处组织好并汇总本省参加人员相关信息(见附件),于7月16日前传真或电子邮件告之灌排中心节水灌溉处,以便安排住宿。
4、培训期间食宿费自理。
五、联系人及电话
农水司农水处: 张大鹏 (010)63202774
灌排中心节水处:张玉欣 (010)63203696
传真电话:(010)63203374
电子信箱:yxzhang@mwr.gov.cn
附件:牧区水利试点项目建设管理培训及研讨班回执表
二〇〇七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