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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纲要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1998年12月18日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02/3/28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江泽民同志在浙江农村考察时关于“沿海发达地区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讲话,是党中央在改革开放的关键时刻作出的重大决策,为我省农业和农村跨世纪发展指明了方向。为了认真贯彻《决定》和江泽民同志重要讲话的精神,开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推进全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浙江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纲要》。

一、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与指导方针

(一)农业和农村跨世纪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改革开放20年来,全省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创造了辉煌的业绩,农村经济和社会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变,农业生产大幅度提高,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农产品供给从短缺转向充裕,开始了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乡镇企业、专业市场和小城镇联动发展,形成了一大批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农村经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农民收入快速增加,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农民整体素质显著提高;农村面貌日新月异,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成效显著,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全省农村提前实现了由温饱向小康的历史性跨越,进入了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向现代化迈进的新阶段。但是,我省农业和农村发展还面临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农业发展的资源约束加大,农产品流通不畅,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抗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不强;乡镇企业结构性、机制性、素质性问题比较突出,村镇布局分散,环境质量下降;农民收入增长趋缓,劳动就业压力增大,区域发展差异扩大;农村基层基础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跨世纪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仍然是关系全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大问题,没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就没有全省国民经济的新一轮增长,没有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全省的现代化。因此,必须把全省现代化建设的着力点放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上来,把全省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凝聚到提前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上来。

(二)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农业现代化是用现代工业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管理方式管理农业,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农民素质的过程,是建立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生产体系和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也是大幅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收入的过程。农业现代化建设离不开乡镇企业和小城镇的发展,离不开农民素质的提高和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因此,农业现代化必须与农村现代化统筹规划,同步推进。按照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目标,我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农业发达,经济繁荣,农民富裕,政治民主,社会文明,环境优美。

(三)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步骤。从我省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出发,全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以乡(镇)村为基础、以县(市、区)为基本实施单位,梯度推进,分三步实现。第一步,到2005年全省着力于打好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基础,力争有近三分之一的县(市、区)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第二步,到2010年全省有三分之二的县(市、区)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第三步,到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

(四)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目标。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是一个不断演进和发展的过程,我省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主要目标是:

——农村经济综合实力增强,经济结构优化。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0000元以上(按1995年价格水平计算,下同),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第一产业增加值比重下降到15%以下,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40%以上,农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下降到40%以下。

——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经济要求的农业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农业家庭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农产品商品率达到80%以上,形成城乡贯通的农产品流通网络,农业生产要素市场基本形成,普遍运用市场经济的手段管理农业,政府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健全。

——农业基本形成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生产经营格局。农业机械化水平有较大提高,农业生产的主要环节实现机械作业,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达到高水平。

——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改善。建成高标准的水利基础设施保障体系,主要江河、沿海和县城防御洪涝、风暴潮能力达到50年一遇以上的标准,基本农田达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要求,农业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整治,基本建成布局合理的生态公益林体系,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得到治理,植被覆盖率明显提高。

——科技教育对农业的支撑作用增强。农科教紧密结合,科技进步成为农业增长的主要因素,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明显提高;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农业职业教育和农民技术培训体系健全,高中段教育普及率达到75%。

——乡镇企业整体素质提高,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进一步完善,形成区域布局合理、产业结构优化、社会化分工协作的新格局,普遍建立和完善乡镇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重点骨干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小城镇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显著。建立健全乡镇企业向工业小区、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的机制,小城镇规划科学、功能完备,一批经济强镇发展成为新兴的小城市,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的城镇体系,城镇人口比重达到45%以上。

——农民收入稳定增加,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500元以上,恩格尔系数下降到0.4以下,消除贫困乡(镇)村,农村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体系健全。

——农村实行广泛的民主和法治。村民自治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农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基层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乡镇机构精干,集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干群关系密切;治安状况良好,社会稳定。

——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普遍得到弘扬,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下。

(五)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方针。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必须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浙江的实际出发,遵循以下八个指导方针:

——坚持把农业和农村现代化作为全省现代化建设的着力点。调整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投入。以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推动城市现代化建设,以城市的现代化支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以劳动所得为主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牢固确立农民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大胆探索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新路子。

——坚持发展效益农业。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合理配置农业资源,让农民自主安排生产,调整优化农业结构,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专业化、市场化、集约化。

——坚持实施科教兴农。大力推进以生物工程、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的农业科技革命,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和乡镇企业,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走上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力素质的轨道。

——坚持扩大农业和农村对外开放。充分发挥地处沿海的区位优势,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和合作,改善投资环境,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

——坚持可持续发展。贯彻计划生育、土地保护和环境保护等基本国策,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保护和合理开发各种资源,防治污染,优化生产力布局,提高资源的集约利用程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坚持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和小城镇建设。把小城镇建设作为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现代化建设的突破口,加快乡镇企业和人口的集聚,促进第三产业快速发展,使农村一、二、三产业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协调发展。

——坚持农村基层民主法制、精神文明、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一起抓。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扩大基层民主,巩固基层政权,全面提高基层干部与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政治保证。

二、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培育现代农业的市场主体

(六)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健全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坚定不移地贯彻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政策,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抓紧制订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法规,切实保障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生活自主权和经营收益权。按照“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和“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土地股份合作制和荒山、荒地、荒水、荒滩的使用权拍卖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

(七)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家庭经营的集约化水平。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通过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推进粮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供种、育秧、机耕、排灌、植保、机割等统一服务,提高农户家庭经营的水平,75%的粮田实行适度规模经营或粮食生产全程服务;积极推进经济特产和畜禽、水产的规模经营,使种养大户、服务大户、家庭农场、股份合作制农场等成为现代化农业的市场主体。

(八)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强服务功能。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经济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通过资源开发、资本经营、资产管理和社区服务,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增强集体经济的活力和实力,村级集体经济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0元以上。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调好利益关系,强化服务功能,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有一定的资金用于农业投入和公益事业。加大对集体经济薄弱村的扶持力度,走富民强村之路。

三、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九)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大力发展效益农业。树立“大农业、大食物”观念,面向整个国土资源,优化农业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区域结构。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强化山区农业综合开发和海洋资源综合开发,大力发展高附加值经济作物、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发展创汇农业、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农业和绿色食品产业,形成平原、丘陵、山区、海岛、滩涂和城郊等各具特色的效益农业新格局。

(十)建立粮、经、饲、肥多熟制复合弹性结构,提高种植业的经济效益。按照优质化和用途多样化的要求,调整粮油品种结构,满足市场需求,平原农区重点建设一批商品粮油基地,确保全省1500万吨粮食和50万吨油菜籽的生产能力;丘陵山区重点建设名茶、名果、竹笋、蚕桑、药村和高山蔬菜等基地;城镇郊区重点建设一批设施先进、集约化程度高的蔬菜瓜果、花卉园艺和观光农业等基地。

(十一)稳定生猪生产,大力发展草食型、节粮型的畜禽业,基本形成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格局。加快畜禽良种和疫病防治体系建设,大力推广优质杂交猪和牛、羊、禽、蜂等畜禽良种,基本控制或扑灭畜禽主要疫情。建立布局合理的现代化饲料工业体系和畜禽产品保鲜、加工体系。生猪瘦肉率、饲料转化率、家禽产蛋率、奶牛产奶量、畜禽良种率和劳动生产率位居全国前列,规模化饲养场的主要生产指标达到目前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

(十二)大力发展水产养殖,稳定近海捕捞,扩大远洋渔业,提高水产品保鲜、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水平。合理利用渔业资源,全面提高渔业科技、生产、装备和管理水平,大幅度提高水域生产率、劳动生产率和加工增值率。重点建设一批海洋捕捞基地,海水和淡水养殖基地以及覆盖全国的鱼、蟹、虾、贝、鳖等种苗生产基地,注重养殖水域的生态保护,全省浅海可养殖面积利用率达到60%以上,沿海滩涂和内陆淡水水域可养殖面积利用率达到90%以上。依托现有水产品加工企业,建设一批水产品系列加工基地,提高保鲜、储运和深加工的水平,建成布局合理、运营通畅的水产品市场体系。加强渔港等基础设施建设。渔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

(十三)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并重,优化林业结构。调整林种、树种结构,有计划地发展经济林、用材林、生态林,合理、高效利用森林资源,积极发展名特优产品的加工业、野生动物驯养业和森林旅游业,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产品储藏、保鲜、加工体系。全省建成4000万亩商品林、3000万亩生态公益林、2000万亩兼用林,森林资源结构明显改善,森林蓄积量增加,生态环境优化,森林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十四)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推进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一起上,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大发展、大提高。通过购销合同、保护价收购或企业返利等形式,与农户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使农业主导产业和骨干农产品基本形成一体化经营格局。各级财政和金融部门都要增加农业产业化的资金投入,加快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

(十五)积极兴办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组织,大力发展农业服务产业。鼓励农业特别是各类专业户以劳动联合、资本联合等多种形式创办专业合作组织,提高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水平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增加农民收益。各级农技部门、供销社、科协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与农民联办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对专业合作社销售社员生产的初级农产品,享受农户自产自销的税收政策。农村信用合作社要继续改革,更好地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服务。

(十六)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在大宗农产品主产区和重要集散地,重点扶持和建设一批全国性、区域性的茶叶、蚕茧、仔猪、柑桔、水产、蔬菜、食用菌、花卉、竹木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加强市场的保鲜、仓储、运输等基础设施和信息网络建设,增强市场的配套服务功能和生产导向功能。进一步办好城乡农副产品专业市场和集贸市场,积极推广连锁经营、配送中心等现代营销方式,大力发展农民购销队伍,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健全的农产品市场体系。

(十七)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鼓励农业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自营出口,不断提高农产品及加工品的档次,争创名牌,扩大出口创汇。加强农业对外开发区和农业新品种引种中心的建设,积极引进外资和国外优良品种、先进技术、先进设备以及科学管理方法,加快对传统农业的改造。积极开展农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扩大劳务和农业技术输出,兴办境外农业企业。

四、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提高农业科学化和机械化水平

(十八)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充分发挥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作用,实行产学研结合,逐步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力争在转基因新品种选育、生物农药研制、家畜胚胎移植、畜禽和水产疫病防治、基因工程疫苗研制、资源高效利用和农产品深度加工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组建农业高新技术成果中试基地,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建设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加快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商品化。

(十九)加快良种和先进适用技术的开发、引进、推广应用,努力提高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全面实施“种子工程”,选育、引进、开发、推广优质高产新品种,使主要农作物和畜禽、水产的良种覆盖率提高到95%以上。大力发展粮油、果蔬、花木、茶叶、畜禽、水产和蚕茧等种子产业,加快推进育种、繁种和供种的一体化经营,基本实现稻麦统一供种。加强农作物省工节本的优质高产栽培、病虫害防治、农业设施栽培、工厂化养殖、香菇以草代木栽培、农产品储藏保鲜加工、农村能源与环境保护等技术的开发、引进和推广。大力推广以节水灌溉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先进技术,提高灌排标准和水资源利用率。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管理,培育优质名牌农产品。加快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健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信息服务网络。

(二十)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快研制适用、节能、高效的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节水排灌设施等农业作业机械,开发集约化养殖、温室栽培等工厂化农业生产设施和农副产品精选加工机械。重点推广收获、谷物烘干、工厂化育秧、播种、植保和农产品加工机械,基本解决粮食生产“三弯腰”,主要经济作物和畜禽、水产养殖的主要环节实现机械作业。

(二十一)推进农科教结合,不断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深化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体制改革,形成农科教紧密结合的新机制。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部门要面向农业现代化的主战场,联合开展科研攻关、技术开发和成果推广。农业科研部门要积极兴办农科贸一体化经营的科技型企业,开展农业科技成果经营、二次开发和技术推广;农业院校在培养农业专门人才的同时,还要面向农村,培养一大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和具有市场开拓能力的新型农民;农技推广部门要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加快技术推广。鼓励科技人员以成果、专利、技术等入股的形式,参与农业开发、经营和分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充分发挥农广校、农函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作用,对广大农民特别是种养大户普遍进行“绿色证书”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

五、加强农业基本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二十二)加强水利建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大投入力度,深化水利体制改革,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加快水利建设步伐。按照“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大力开展水利骨干工程建设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全面建设好浙东高标准海塘、钱塘江江堤和城镇防洪体系等一批重点水利工程;搞好山区小流域和平原河网的综合治理,主要河道建成标准堤岸。进一步健全气象、水文、防汛等服务体系,加强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二十三)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开展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大以集中连片改造中低产田为重点的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开展大规模的土地整治,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把基本农田建成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的高标准农田。达到旱涝渍兼治和稳产高产的要求,每亩粮食生产能力达到1000公斤以上。

(二十四)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农业资源。加强钱塘江、瓯江等大江大河源头和上游地区的生态保护,大力推进更新造林、高标准平原绿化、城镇绿化和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实行封山育林,改善生态环境。依法保护土地、水、大气、森林、渔类等资源,实现永续利用。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全面控制水土流失。合理围垦和科学开发利用滩涂资源,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努力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发展生态农业,开发农村新能源。加强农业地质环境研究,进一步控制和治理工业、生活及农业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膜造成的污染,保护农村环境。

六、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健全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

(二十五)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农业投资机制。各级政府都要千方百计增加对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投入,确保财政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幅度。足额收取并管好用好农业发展基金、水利建设基金、土地复垦基金、育林基金和更新改造基金。进一步完善劳动积累工制度,广泛采取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引导农民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改革农业投融资体制,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和引导工商企业、个人和外商投资农业资源开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副产品加工业。

(二十六)建立科学有效的农业调控和保护体系。建立健全主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储备调节体系,重点完善省、市(地)、县(市、区)粮食储备体系,确保150万吨粮食储备,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风险基金制度和价格保护制度,增强对市场的调控能力。健全灾害的救助体系,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积极发展农业保险事业,扩大种植业和养殖业的保险面。

(二十七)加快发展农用工业,提高农业装备水平。加大对农用工业的投入和技术改造力度,积极发展高浓度化肥和专用复合肥、高效安全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化农药、生物降解农膜等农用生产资料,扶持农机工业的发展,促进产品更新换代,提高农机质量。加快农村电网改造,满足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对电力的需求。

七、加快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促进乡镇企业再上新台阶

(二十八)深化企业改革,再创体制优势。积极推进乡镇企业改革、放手让群众从实际出发,探索和选择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调动投资者、经营者和劳动者的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引导乡镇企业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加大乡镇企业资产重组力度,提倡和鼓励以优势企业和名优产品为龙头,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兼并、联合、股份合作、收购、托管等形式,实行跨地区、跨行业和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提高乡镇企业的资产质量和规模效益。鼓励大中型乡镇组建企业集团,积极支持重点骨干乡镇企业股票上市。继续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综合改革,建立和健全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机制。

(二十九)加快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提高乡镇企业发展水平。把乡镇企业的结构调整与技术创新紧密结合起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新产品开发为重点、产学研一体的技术创新机制,发展高科技和高附加值的产品。鼓励和引导乡镇企业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储藏、保鲜、运销业,争当农业龙头企业,提高农副产品加工业在乡镇企业中的比重。扩大利用外资,鼓励自营出口,努力开拓国际市场。发挥专业市场优势,实行工贸结合、产销联合,努力提高中小企业的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化协作水平,进一步发挥“小而专、小而精、小而特”的优势,培育更多的“小型巨人”企业,促进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布局的优化,不断提高区域特色经济的发展水平。

(三十)创造多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转变政府职能,简化办事手续,提供良好服务,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政企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在积极探索农村公有制经济多种有效实现形式的 同时,采取更加灵活有效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有更大的发展和提高。加强对乡镇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乡镇企业家队伍,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八、加快小城镇建设,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

(三十一)强化规划,优化布局,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和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强化规划的严肃性,严格按规划实施建设和管理。优化城镇布局,积极发展中小城市,重点建设中心镇,实现工业区、商贸区和住宅区合理布局,提高小城镇的建设品位和档次。搞好镇域布局规划,开展村庄整治,加快建设中心村,适当兼并自然村,改造旧村,拆除“空心村”。

(三十二)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和土地置换机制,加快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政府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导向作用,确保城镇建设的各项专项基金集中用于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采用市场经济的办法,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全方位吸引社会资金,加快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大力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优化小城镇的投资环境。在土地占补平衡的前提下,优先安排一定量的非农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中心镇和中心村建设的启动。加快农村土地整理,搞好宅基地专项治理,及时组织复垦置换出来的土地。

(三十三)深化小城镇综合改革,加快乡镇企业和农村人口向小城镇集聚。制定和完善促进小城镇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大力发展小城镇的第三产业,拓展就业空间,引导乡镇企业和务工经商的农民加速向小城镇集聚。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镇级政府的管理和服务职能。重点建设好100个基础设施完备、辐射能力强、产业与人口集聚度高、功能齐全的现代化小城镇,并使一批区位优、实力强、后劲足、辐射广的小城镇逐步发展成为人口在10万以上的小城市。

九、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精神文明、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农民素质,为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保证

(三十四)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全面实行村民自治,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普遍推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坚持和完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直接选举制度,精简乡镇机构和村干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各级干部都要带头学法、守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知法守法,履行应尽的义务,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严格规范村提留、乡统筹,严禁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和各种名目的摊派,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开展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平安社区,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治安环境。加强农村法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农业和农村的法规体系,加强行政执法,为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十五)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村镇”和“文明户”活动,对广大农民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的思想道德水准,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型农民。加快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进一步扩大农村广播、电视的覆盖面,统筹安排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广大农民的素质。深入开展新家庭计划活动,坚持男女平等,抓好计划生育,提高人口质量。

(三十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六好”乡镇党委和“五好”村党支部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加强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组织的配套建设。完善基层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建立经常性的培训教育制度,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基本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基本达到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十七)努力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始终把农民增收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正确处理好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增加农民收入的关系,合理开发利用各种资源,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和二三产业。改革劳动用工制度,使农民与城镇居民享受平等的就业权利,广开就业门路,增加农民收入。注重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现代生活方式。积极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普及初级卫生保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全面推行农村养老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农村社会福利事业,搞好烈军属优抚,复退军人安置和五保户供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实现

(三十八)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难点在欠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要进一步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发挥资源优势,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水平,把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加快小城镇建设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巩固脱贫成果,加快奔小康的步伐,逐步向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迈进。各级党委、政府都要从政治的高度,重视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加快山区、海岛的基础设施建设;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支持和参与欠发达地区的扶贫攻坚和小康建设;鼓励发达地区通过经济联合和合作,与欠发达地区开展结对子帮扶活动,重点扶持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户,限期改变贫困面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三十九)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全社会的重视、支持和参与,各级各部门都要结合自己的业务,制定实施计划,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为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服务。城市的改革和建设,要有利于促进和带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进一步调动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我们大胆试验,积极探索,创造更多的新鲜经验,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步伐。

(四十)切实加强对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都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作为统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中心工作,摆到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学习,努力提高领导现代化建设的水平。切实改进领导方法和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开展试点,以点代面,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搞好指导和协调工作。各级都要明确一位主要领导抓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工作,落实具体的工作部门,并根据本纲要的总体要求,制订本地的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意见,出台具体政策,把现代化建设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全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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