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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点带面 扎实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李代鑫: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建设研讨会上的讲话
2007年8月9日
  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司长     李代鑫  
    编辑: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归档时间:2007/8/14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建设研讨会,主要任务就是,交流各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的经验和成功做法,安排部署农村饮水安全100个示范县建设工作,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借此机会,我就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当前,就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形势来讲,既有很好的发展环境,同时也面临严峻挑战。

第一、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环境很好。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为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中央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连续三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胡锦涛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把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温家宝总理在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我们的奋斗目标是,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2005年8月,国务院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对全面做好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继两期农村饮水解困规划顺利实施之后,今年五月国务院正式批准了涉及3.2亿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这为做好“十一五”期间饮水安全工作创造了很好的条件。三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力度不断加大。“十五”期间,中央共安排国债资金123亿元,加上各级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和群众自筹,总投资223亿元,兴建各类农村饮水工程100多万处,从2001年到2005年5年间解决了6700多万农民饮水困难和饮水不安全问题。进入“十一五”后,饮水安全保障工程的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2006年中央投资规模达60亿元,加上地方和群众的55多亿元投入,解决了2897万人口的饮水问题。今年中央计划投资64亿元,可解决3152万农村人口的饮水问题。同时,地方对落实财政资金也作了明确规定。四是水利部党组高度重视。水利部党组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作为水利部门的首要任务,在稳定原有投入的基础上,积极做好规划等前期、政策研究和资金争取工作,为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创造了条件。五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把农村饮水安全作为民生工程,摆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如湖北、山东、山西、辽宁等省,省委书记、省长亲自带队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调研。目前,已有22个省级政府专门出台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意见或办法,对工程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所有项目资金投入都要按照政府批准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进行实施,既提高了饮水安全规划的效力,又保障了工程建设的资金需求。除此以外,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各地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经验,这些都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第二、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众多,建设管理任务十分艰巨,对我们提出了很高的工作要求。一是农村饮水不安全人数多。截止目前,全国还有2.83亿人口饮水不安全,水质不达标,供水保证率低,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和局部地区饮用水困难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即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实施后,全国还有1.6亿人口饮水不安全。二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面广量大、小型分散,加上各地自然、经济条件和社会发展状况不同,饮水安全问题类型、工程模式等差异较大,各地干部素质参差不齐,客观上给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三是要求高,确保饮水安全,不仅要有水喝,而且要喝干净的水,还要长期喝上洁净的水。

目前,各地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问题,已影响工程效益发挥。尽管农村饮水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和社会的认可。但是,从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稽查办的检查和我们组织的调查评估,特别是2006年底,财政部组织1000多人对2003年-2005年的农村饮水项目进行专项核查的情况来看,各地饮水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严重,从各地今年对财政核查反映问题的复核整改情况来看。主要是:地方财政投入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前期工作跟不上工程建设进度和管理滞后等。

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部分地方没有真正把这项工程当作民生工程来抓,对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够;二是地方财政十分困难,配套难以落实;三是重建设轻管理思想严重,注重上项目争资金,忽视建设和管理。同时,各地技术和人才不足、基础工作薄弱、法规制度不健全,最后导致部分地方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出现问题,影响了工程效益发挥。

面对困难和问题,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认真对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推进工作,把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们的这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做好,确保让广大农民群众早日喝上干净水。

二、强化措施,扎实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示范县建设

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做好“十一五”期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需要我们采取综合措施,抓好县级规划和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在建设中要重点抓好社会公示、水价形成机制和实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工程建设管理,落实这些措施迫切需要我们通过以点带面,抓好典型示范来辐射和推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按照《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的有关要求,为确保全国100个农村饮水安全示范县建设圆满完成,必须扎实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践证明,领导重视是搞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农村饮水安全示范县建设也不例外。示范县建设时间紧、任务重,需要探索的内容丰富,如果地方政府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三年完成示范县建设任务的目标就只能是一句空话。因此,各地在示范县建设中,要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等方式,逐级落实责任的好办法,确保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同时,农村饮水安全示范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水源保护,工程的规划、建设,工程的运行维护,服务质量的监管等方方面面的内容,涉及水利、发展改革、财政、卫生、环境保护、农业、教育、国土资源、建设、供电、物价、税务、新闻宣传等多个部门,需要各级政府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密切配合,方能做好工作。各级水利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领导重视和支持,真正把它作为中心工作,紧抓不放,要给政府当好参谋。同时,还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共同做好工作。

二是进一步完善县级规划。好的规划是工程建设和管理取得成功的前提和关键。示范县建设要求各地应根据《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在调整省、市(地)级规划的同时,按照水利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指南》,科学地修订或完善县级规划,把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数和各项任务分解到县、落实到乡、村和具体工程。县级规划经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请本县(市、区)人大或政府批准,作为今后安排项目和开展工程建设的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设计部门要切实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各县(市)的规划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要结合当地实际,并与新农村建设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兼顾当前和长远发展需要,真正选好水源、选好工程型式、适度确定规模,合理布局工程。同时,水价形成机制要合理,建后管理措施要落实,以利于良性循环。

三是通过示范,创新投入机制。“十一五”期间,中央计划解决1.6亿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中央投资300多亿元仅占总投资的一半,还有一半要靠各地财政投入和受益群众自筹解决。因此,各地在示范县建设中必须探索一些好的机制来落实资金保障问题。一要明确资金筹措办法,确保财政投入及时足额到位。省级安排的投资应不低于全部地方投资的30%。要防止将地方投资任务转嫁给农民,增加农民负担。二要通过推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工程建设管理,调动和保护受益群众投资投劳积极性。工程建设前,要广泛宣传,就建设方案、资金筹集、建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水价等充分征求用水户代表的意见,并与受益农户签订工程建设与管理协议,协议应作为项目申报、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必备条件,确保群众自愿筹资投劳参与建设和监督,建后积极参与管理,促进工程发挥长期效益。三要用市场办法来解决投融资问题。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逐步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导向、农民投入为基础、其它各方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四要研究投资整合办法。要以批准的规划为依据,以县为基础,逐步形成按规划统筹项目、按项目安排资金的机制,切实解决资金分散和可能重复投资、重复建设的问题,提高投资效益。五要加强计划和资金管理。示范县建设要保证投资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使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项审计,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转移工程建设资金,实行工程建设资金县级报帐制。需设计变更调整投资计划的,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四是严格履行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各地在示范县建设中要强化质量意识,严把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工程设计方案应由有相应专业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施工要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和技术责任,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要严格执行“四制”管理,小型工程要继续推行“六制”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机制。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供水标准。项目建成后,按照项目审批权限,由省、市、县级水利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财政、卫生等部门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是改革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针对目前饮水安全工作新形势,各地示范县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通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创新来实现工程可持续利用。一要根据工程投资渠道和规模,明晰产权归属,落实管理主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二要创新运行机制。工程的运行管理要按照有利于群众使用、有利于工程效益发挥、有利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搞活经营权的原则,积极探索、借鉴企业的经营理念,遵循经济规律,实行有偿供水、独立核算、公开透明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工程运行管理和维护的积极性,巩固建设成果,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三是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合理的水价是工程良性运行的关键。水价既要充分考虑用水户的支付意愿和承受能力,也要考虑供水单位的成本补偿和合理收益。充分发挥价格的调节作用,对不同用途的水实行不同的水价,群众生活用水不能以营利为目的,但要保证工程的日常运行费、维修费和折旧费,对饮水工程范围内的生产和工副业用水,水价要高于成本,要有一定的利润。但在水资源紧缺的地区,由于近年来水源变化已成为新增饮水困难或返困的重要原因,一定要注意处理好生产用水与生活用水的关系,优先保证群众的基本生活用水。要积极落实水价决策听证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及广大用水户对水价制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水费征收公开、透明。同时,各地要积极探索农村水费财政补贴制度,重点解决农村特困户、五保户水费以及工程运行维护费用不足的问题。四是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各地要通过示范县建设,逐步建立农村供水工程用地、用电以及税费优惠政策,降低工程建设和运行成本,促进工程良性运行,确保农民群众用水安全。

六是创新服务体系,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各地要在实践的基础上,加强对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监管督和服务。一是加强机构能力建设,为大规模的工程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各地加强机构能力建设,示范县建设要确保做到有专人抓和工作经费。二是加强对水源、工程其使用范围的管护,落实水质检测、定期取样化验制度。三是加强对工程经营者的有效监督,促其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在确保安全生产和正常供水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四是偿试建立县级农村供水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做到供水、用水行为规范和工程维护及时便捷,尤其要注重为规模较小的供水工程、单户、联户工程提供维修、技术咨询等服务。

七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多种途径,正确搞好舆论引导,原原本本地宣传中央有关政策和《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真正把政策交给基层和群众。大力宣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动员各方力量参与项目的实施。同时,要广泛宣传饮水安全相关知识和健康意识,提高农民群众全面参与的积极性。

三、当前要抓好的几项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总理温家关于“加强工作,注重落实,做好宣传,接受监督”的重要批示。按照陈雷部长“认真抓好规划的实施,强化管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完成好这一造福民众的重要任务”的要求,为切实抓好农村饮水示范县建设,规范和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当前应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认真做好“四个”文件的贯彻落实。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管理行为,针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近期我们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在认真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四个规范性文件。一是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做好县级规划、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和投入、推广“六制”、明晰工程产权、明确各部门职责等方面提出了规范要求;二是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联合修订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对各级政府落实前期工作、项目管理和水质监测经费、用水户全过程参与、投资补助可按工程实际概算在省内进行调剂等方面作了规定。三是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十一五”规划编制指南》。《指南》对农村供水的工程布局、技术方案、运行管理体制、水价制定、水质监测等方面提出了要求,用于指导各地做好县级规划和工程实施方案,切实解决规划不科学、前期工作不规范等问题。四是根据《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国100个农村饮水安全示范县建设工作,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建设管理办法》。《办法》要求:示范县建设要进一步从前期工作、投入机制、建设管理、供水模式、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水处理技术、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社会化服务以及应急机制等方面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以辐射和带动各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上述四个文件,已印发给大家,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第二、加大技术指导力度,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科技含量。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刚刚起步,为保障这一重大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要加大科技投入,依靠科技进步提升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一是各地要组织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专家分片对口技术指导,重点解决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等特殊饮水水质处理问题。二是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面广量大,为提高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降低管理成本,各地要按水利部的统一部署,逐步建立和完善从中央、省到县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三、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建设督导机制。由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建设的内容丰富,需要通过示范探讨并解决的问题多,需要各地高度重视,加强督办检查力度,促其按规划顺利实施,确保示范建设取得成功。同时,为加强指导,及时了解各地示范县建设进展情况,我们将派出农水司和灌排中心领导牵头的督导组,实行对口分片跟踪指导。

第四、抓好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检查。各地要按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对已建工程的质量、验收、明晰产权、水价机制等自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农村水利司。

同志们,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水利部门的历史使命,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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