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研讨会历时两天时间,今天就要结束了。两天来,12个省(区、市)的14位同志发了言,介绍了本地区农建工作的情况、分析了面临的形势、提出了加强农建工作的对策和建议。各位同志的发言内容丰富,各有特色,相互启发,受益匪浅。会议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一、这次会议的主要特点
一是各参会单位高度重视。农村水利司李代鑫司长原计划亲自参加本次会议,因特殊情况未能到会,但对开好这次会议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各参会单位都按照会议通知要求进行了认真准备,形成了较为完整详实的书面材料。一些省(区、市)会前还专门进行了调研,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大多数省(区、市)负责农建工作的同志亲自参加会议,特别是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李仰斌主任和黑龙江省、四川省、重庆市水利厅(局)分管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厅(局)长也在百忙之中参加会议,使我们深受感动和鼓舞。
二是会议保障有力。黑龙江省水利厅、伊春市人民政府为了这次会议圆满成功,精心筹划,认真细致地安排各项活动。伊春市水利局高标准、严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每一项具体工作,为开好这次会议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是会议取得了良好成效。这次会议达到了预期目的,真正开成了一次经验交流会、形势分析会、思路创新会、政策措施建议会。
二、这次会议的主要收获
一是拓宽了思路。大家普遍反映,这次会议的形式很好,为各地搭建了一个交流的平台,为大家广泛交流、深入探讨创造了很好的机会和条件。会上大家畅所欲言,既有全面的情况介绍,又有深入的形势分析;既有对农建工作的深入思考,又有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各地情况不同,做法各异,正是这些差异,使大家获得了相互学习启发的机会,开阔了思路。
二是达成了共识。大家普遍认为,农田水利设施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必须坚持不懈地长期坚持下去。但同时也认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搞,但方法要改,新形势下要有新模式,新模式里要包含新机制;只有建立新机制,才能求得新发展。大家一致认为,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模式必须把握两个基本点,一是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进行模式创新不动摇;二是创新,不能脱离当地实际和跨越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
三是增强了信心。大家普遍感到,当前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正处于低谷,但也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财力的增加、农民群众的要求、全社会的关注以及多年来形成的传统,构成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快速发展的必要条件和潜在的发展机遇。能否抓住机遇、加快发展,需要我们从事农建参谋工作的同志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只要我们增强信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就一定能够开创新时期农建工作的新局面。
三、关于当前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形势
会议讨论中,大家摆出了许多典型事例来说明当前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形势,可以说,有理有据、生动形象、令人信服。我把大家的分析判断,归纳成不利因素和有利条件两个方面。
不利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认识不统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但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甚至是水利部门内部一些同志,对农田水利的重要性存在模糊认识。有的同志错误的认为,“农田水利主要是农民自己的事”;也有的同志只算经济账,不算社会、政治账,认为“农田水利投入多、见效慢,资金使用效率低,经济上划不来”;还有的同志盲目乐观,认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还有老本可吃,不投入也出不了大事”。凡此种种认识上的误区,都不同程度地阻碍着农田水利事业的快速发展。
2、投入不足。农田水利建设关键在于投入。过去,在各级财力十分困难的条件下,为保持农田水利必要的投入,维护工程正常运行,政府一方面增加资金投入,另一方面出台建立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的政策,鼓励群众投劳。政府的资金投入加上群众的投劳,支撑了我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二十多年的运行。农村“两工”取消后,农田水利投入不足的状况进一步显现。初步估算,每年农田水利投入缺口在700亿元左右。
3、规划缺位。规划是科学有序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前提。目前,规划方面仍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部分地方无规划,不讲科学,盲目建设,劳民伤财。二是部分地方虽有规划,但规划缺乏权威性,不按规划办事,重复投资,效益下降。两个方面的问题交织在一起,不仅造成了人财物力的浪费,还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民群众参与农建的积极性。
4、体制机制转换的难点问题尚未解决。近几十年来,农田水利不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但影响其发展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仍未从根本上解决,如农田水利投入主体、政府与农民之间的责权关系、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事权划分、工程产权归属、工程运行及政策性经营亏损的补偿,等等。这些体制、机制方面的突出问题,都严重制约了农田水利的发展。
5、基层水利管理服务组织功能弱化。基础水利队伍是确保水利工程长期发挥效益的关键。长期以来,我国农田水利实行分级管理体制,斗渠以上由专业化服务组织管理,斗渠以下由村组集体管理。近年来,随着集体经济薄弱、农民外出打工、水费收入减少以及乡镇机构改革的深入,基层水利服务组织比较普遍的存在着人员流失、设备闲置、服务真空等现象,而农田水利专管机构人员臃肿、机制不活、效率不高的问题也相当突出。
由于投入不足、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等问题的综合作用,各地农田水利设施老化、失修、损毁严重,农业发展后劲不足。目前,我国半数以上的耕地没有灌排设施。据百县调查反映的情况,现有农田水利设施实际灌溉面积只有设计灌溉面积的65%;斗渠以上沟渠配套建筑物完好率不足51%;小水库、小塘坝蓄水工程淤积严重,蓄水能力下降。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农田水利建设欠账过多,已成为生产发展的“硬约束”,既是远虑也是近忧。
当前农建工作的有利条件,可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1、各级高度重视。一是中央高度重视。从2004年开始党中央连续四年发出四个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农田水利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2005年,中央针对 “两工” 取消后,可能造成的农田水利建设投入下降问题,专门设立了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同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意见,从组织领导、政策投入、体制改革等方面,明确了新时期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的基本思路。二是水利部党组高度重视。新一届水利部党组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列上重要议事日程。陈雷部长多次听取农村水利工作情况汇报,对今冬明春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有不少省(区、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决定、意见、政策等。所有这些,都为新时期农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组织保障。
2、全社会高度关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在连续几年呈现下滑之后,全社会对农田水利设施薄弱、投入不足、老化失修严重等问题的认识不断深化,对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要求越来越强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不同角度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广大农民群众从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出发,强烈要求改善水利条件,提高水的保障能力,形成了大搞农田水利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3、各级财力增加。进入新世纪以来,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各级财力明显增加。就中央财政来讲,每年以两位数的百分比增长,2006年中央财政收入达到了21000多亿元。财力的增加,为农建开展提供了物质基础。要把财政增收变成水利投入增加,还要大量工作要做。近年来,水利部门积极做工作,财政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逐年增加。2007年中央用于农村水利的各项资金达到了100亿元。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民办公助”资金,逐年增长。各省(区、市)市财政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也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这只是初步成果。胡锦涛总书记最近强调指出,要大力加强以水利设施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随着中央一系列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还会有大的增加。
4、搞好农建有优良传统。千百年来农民群众就有冬春季节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的习惯,这一传统在我们这一代乃至今后几代还会延续,这是持续开展农建的文化环境和思想基础。“不怕苦干,就怕白干”。只要我们科学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是愿意通过政府的扶持和自己的辛勤劳动改变自己的生产生活条件。
综上所述,当前的农田水利建设既有不利因素也有有利条件,这些不利因素和有利条件组合在一起就是农建面临的形势。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认识,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建立,通过机制的转换,变不利因素为有利条件,利用新的机制去完成新的历史任务。
四、关于农建工作的几点思考
当前,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既有长期以来积累下来的老问题,也有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需要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认识的统一;需要落实责任制,确保各级政府把农建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需要制定新措施、研究新办法,在体制和机制上不断探索创新,尽快建立规划、投入、运行管理等方面的保障体系。
(一)关于农建的几个认识问题。新时期的农田水利是一个变革中的农田水利,在变革之中,由于理念、思路上的差异,在农田水利认识上存在差异是难免的,但是,为了保证农田水利的健康发展,一些重大问题必须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只有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才能有统一的意志和行动,才能形成工作的合力。
一是对农建作用和责任要再认识。长期以来农建抗御水旱灾害、保障农业生产的基本手段,是农业生产的一个环节。农民是农建最大和最直接的收益者。随着农业生产条件改变和农业抗灾能力的提高,农建的作用发生了变化,农建的效益由直接的经济效益体现为更多的社会效益,社会成为了农建主要的受益主体。新时期的农田水利建设,已经成为了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成为了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办法,成为了增强国力的重要手段。从这个意义上讲,全社会都有责任支持农建、关心农建。全社会必须从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重新认识农建工作的重要性和作用,重新认识农建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尽快改变农建是冬春修、是工程的修修补补、是为了保障来年生产生活而采取的一项应急短期措施的传统观念,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对农建的投入主体要再认识。长期以来农民是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主体。随着“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时代的到来,投入的主体开始发生变化,政府逐步成为新的投入主体。但这个转变过程需要很长的时间,而且转变过程中有先有后,由点到面。如果对于这样一个转变过程没有正确的认识,往往会形成新的等、靠、要,在等、靠、要中贻误发展时机。同时,也要防止沿用老办法,向农民伸手,加重农民负担。在投入问题上,一定要防止“等、靠、要”和加重农民负担两种倾向。各级水利部门是农建的参谋部,我们在舆论导向上针对不同的对象,要提出不同的参谋意见。对政府、对其他行业要强调水利的重要性,争取在政府财政分配时有较大的份额;对群众、对基层要强调自力更生、不等不靠,通过辛勤劳动改变面貌;对于社会要特别强调农建的社会效益,唤起全社会的责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农田水利建设。
三是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组织形式要再认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形式多种多样,有人山人海的会战场景,也有专业化施工的形式;有新建工程,也有工程的维修养护。不管采取的形式如何,只要群众接受又有实效,就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好形式。现在的问题是,有些人崇尚大规模的机械化施工,把肩挑人抬视为过时传统;还有一些人热衷于新建项目,对工程维修养护、清淤重视不够,认为维修养护见不到政绩。这些错误的认识应该得到纠正。目前,我们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够高,文化背景、人文习惯还不能完全统一,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允许和支持各种形式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正如小平同志所说的“不管黑猫白猫,抓住老鼠的就是好猫”。只要有利于农田水利事业发展的农建组织形式,我们就应该加以继承并发扬光大。
(二)关于事权职责划分问题。如何划分农田水利事权,是困扰农田水利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长期以来,由于事权划分不清,致使工程投入主体不明,责任主体不清,以致于变成大家都管、大家都不管。很多情况下,大家口头上都讲农建重要,行动上却变得次要。甚至在一些地方,农田水利建设摆不上应有位置,长此以往面貌依旧。新形势下,事权划分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个人认为,事权划分应包含两个方面,一个是责任,一个是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建立人和自然和谐关系的重要手段,也是一个地区改变生产条件、生活环境的重要手段,主要责任应在县、乡两级政府,上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政策引导、资金扶持、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在对农田水利投入上的责任,应同各级财力相一致。中央财政集中了全国财力的大头,省(区、市)级财政集中了全国财力的中头,市县乡财政集中了全国财力的小头,在农田水利投入事权划分上,中央财政也应承担大头、省(区、市)承担中头、市县乡承担小头。责任和投入有分有合、有轻有重的事权划分方式,可能比较符合当前实际情况。
另外,在投入重点上,中央、省(区、市)、市县乡财政应有所分工,各有侧重。中央财政应将投入重点放在建立农民生产生活用水保障制度上,以保障农民基本用水权。具体的讲就是:通过补贴的办法,保障现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基本维护经费有来源,管护人员报酬有着落,正常的技术服务能开展。建立农民用水保障制度是农田水利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中央惠民政策的具体体现。据测算,中央每年每亩灌溉面积补助40元,其他耕地补助20元,加上地方投入和村民投工投劳,可基本上维持现有抗灾救灾能力。中央财政补贴应直接发放到村,通过村民议事,决定如何使用;村与村之间也可采取推磨转圈、轮流受益的办法,集中使用。
(三)关于规划问题。近几年来,随着各方面投入的增加,农建规划受到各方面高度重视,编制了一系列规划,这些规划已经对农建工作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最突出的问题是规划缺乏权威性,有规划不按规划执行。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规划本身良莠不齐,部门规划、要钱规划的特点比较明显。解决好以上问题,在今后规划编制过程中,应注重把握以下几点:
(1)扭转以资金为导向的规划编制立足点,建立以促进科学发展为导向的规划编制取向。要把促进科学发展作为编制规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处理好资金导向与当地实际需求的关系,多编制促进发展的规划,少编要钱规划和部门规划,改变先有资金后编规划的错误做法。规划还要注重实用性,可操作性要强。
(2)建立沟通协商的规划编制工作机制。农建规划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做好农建规划,离不开各部门密切配合,离不开群众的广泛参与,也离不开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因此,在农建规划编制中,要实行分工合作,有分有合,公开透明;要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倾听群众的呼声,充分反应当地的实际;要发挥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协调作用,处理好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
(3)强化政府或人大对规划的审批。政府或人大对规划的审批过程本身就是协调整合部门规划,提升规划公信率和权威性的过程。今后,应进一步强化规划审批工作,没有协调的规划尽快协调,没有征求群众意见的规划尽快征求群众意见,没有报批的规划应尽快报批,通过政府或人大审批来提高规划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目前,各地正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五部委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要求,抓紧编制县级农田水利建设综合规划,总的看,工作进展比较顺利。但也有一些地方反应规划编制中遇到了问题,希望尽快下发《县级规划编制指南》。我在这里强调,大家不要等,各地可根据各自的实际,加快推进这些工作,不要因为指南而影响规划的编制进度。
(四)关于农建新机制的建立问题。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意见》,对新形势下农建新机制的建立提出了明确要求。近年来,各地根据《意见》积极探索农建新机制的实现途径,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应重点强化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抓好试点,把面上的问题拿到点上去实践,用点上取得的经验指导面上工作开展。试点可以是单项的,也可以是综合的;可以对投入机制,管理、改革、建设模式、激励机制等某个方面进行单独的探讨,又可以进行组合型探索,不求形式,只求实效。不要贴标签,关键要取得实质性进展,总结出实实在在的经验。二是抓好新机制相关规定的细化。五部委的《意见》只是一个原则意见,要真正实施需要一系列配套规定的支撑。最近,水利部农村水利司根据五部委《意见》,制定了《关于完善小型农田水利民主议事制度的意见》、《关于推行小型农田水利政务公开的意见》,近期将印发实施。我们还将研究农田水利以奖代补、事权划分和增加投入的意见等等。希望各省(区、市)也要围绕当前农建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新机制的建立,提出一些具有指导性的政策建议。三是高度重视法规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法制经济。在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水的环境下,加强农田水利法规的建设非常必要。立法的过程也是统一思想的过程,也是确立农田水利地位的过程。从今年开始,我们已经启动了农田水利立法工作,十几个省市区水利厅参与了该项工作,承担了部分课题任务,希望参与工作的省厅要高度重视,认真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为全国农田水利立法做应用的贡献。除此之外,对于有条件的省(区、市)还可以考虑加快进行地方性农田水利的立法工作,把党委政府关心农田水利、社会关注农田水利、群众要求大搞农田水利的大好形势,变成推动农田水利事业发展的实实在在的制度和长久动力。
(五)关于服务体系建设。农建工作离不开专业技术服务的支撑,在农村实行“一事一议”制度的前提下,水利服务体系的建立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应该说,强化基层水利服务组织是实施“一事一议”制度条件下开展农建的重要的配套措施。
强化基层水利服务组织建设,关键要抓好五个重点环节:一是稳定乡镇水利服务站。乡镇水利站是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核心,它的运行状况直接影响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整体功能的发挥。在改革不断深化、创新层出不穷的年代,乡镇水利站的建设也要与时俱进,因地制宜地确定发展形式。水利任务重、人员经费有来源的地方,要保留和加强现有水利站;水利任务相对较少的地方可撤乡站建片站,作为县水利部门的派出机构;有骨干水利工程或是供水工程可以依托的地方可合署办公;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转变成水利会。二是发展水利中介服务组织,通过有偿形式为基层水利建设管理提供服务。三是鼓励县以上水利单位的水利技术人员通过水利政策宣讲、技术咨询或是进行具体的勘测设计施工指导等载体到乡村,为群众进行技术服务。四是建立健全用水户协会,依靠农民中的能人进行简单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五是建立“二制二网二化”系统,提高服务能力。在因地制宜建设形式多样的水利管理服务组织的同时,要特别注重管理服务组织运行机制的建立和管理服务目标的实现,要以合同制和责任制为核心,以组织和信息网络为手段,实现服务规范化和普及化的体系建设目标。总之,要千方百计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促进基层水利服务开展,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