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农村水环境是指分布在市境内农村的河流、沟渠、塘堰、坑洼、湖泊等的地表水、土壤水和地下水的总称。农村水环境是该市农村的血脉,对降雨、洪涝、渍旱等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不仅是农村生产生活不可缺少的基础条件,而且是农村农业生产的生命之源,更是农村居民的生命之源。然而,近几年来,该市农村水污染严重、水环境状况恶化,既直接影响农业粮食生产,又直接威胁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成为农村居民生命与健康的“隐形杀手”。因此,解决农村水污染,水环境恶化问题已刻不容缓。
一、洪湖农村水环境现状
洪湖市地处长江流域中下游,同时又位于四湖流域最下游,素有“水袋子”之称,是个水资源总量丰沛地区。据市水利部门资料显示,该市年均降雨量1100-1400毫米,长江、东荆河、四湖总干渠、洪排河等多年平均入境径流量6518.4亿立方米,其中长江多年平均经流量6443亿立方米,东荆河多年平均经流量53.8亿立方米,四湖总干渠、洪排河等内河多年平均经流量21.6亿立方米。该市降水产生的天然经流多年平均值为11.46亿立方米。据测算,该市年均水资源总量为12.94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11.46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3.98亿立方米,重复计算量为2.5亿立方米。全市降水、经流时空分布不均,降水、经流年际变化大,且季节分配不均,洪涝、渍旱灾害频繁。
该市辖新堤、螺山、府场、峰口、大同湖等20个乡镇、办事处、管理区,有农业人口63.5万人,占全市人口70.6 %。境内有南港河、洪排河、陶洪河、下内荆河等主要排灌渠道242条,长1041公里。该市东西长94公里,南北宽62公里,总面积2404平方公里,其中干堤内面积229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474.4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61.34%,湖泊面积488.8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20.3%。
该市农村居民长年饮用的是河流、湖泊、沟渠、坑塘未经处理的地表水和人工手挖的压把井硬度过大的地下水。据市环保部门监测,沿长江、东荆河、洪湖水质总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但洪湖由于围栏养殖过度,出现了富营养化的问题,洪湖周边地区水质,曾一度出现过Ⅲ类。不少地方是“春饮泥水、夏饮药水、秋饮脏水、冬饮臭水”,特别是洪湖市是湖北省血吸虫病重疫区,绝大部分农村居民饮用的是血吸虫病疫区的地表水,沿长江、东荆河和洪湖周边一带尤为突出。
二、洪湖农村水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原因
从洪湖农村水环境的现状中,可以看到洪湖农村居民饮水状况令人担忧,农村水环境对农村自然环境和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所造成的损害是巨大的、极为严重的。那么,洪湖农村水环境究竟存在哪些主要问题?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洪湖农村水环境污染呢?
(一)主要问题
笔者认为,洪湖农村存在水污染的直接问题和造成水污染的直接原因在于化肥污染、农药污染,乡镇企业污染、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生活垃圾污染和沟渠不畅污染以及血吸虫病疫区污染和湖泊围栏养殖富营养化等。
1、化肥污染。化肥污染主要表现在过量使用氮肥和磷肥,氮、磷流失进入水环境后造成了水体的富营养化,而且人体所发生的氟斑牙、骨骼氟中毒以及消化道形成亚硝胺而致癌的现象都与水体中含有过量的氮、磷关系密切。据市农业部门统计,洪湖市农渔业生产年平均使用氮肥55万吨,磷肥45万吨,按一亩(660平方米)计算:一次性使用氮胺、磷肥各100公斤计算,农田流失的氮与磷为31.5%和31.8%,由此可以看出农田氮、磷流失对水体污染的程度和农村居民饮用硝酸盐污染水对人体健康造成的严重危害。
2、农药污染。随着全市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洪湖市农药使用量也在不断增加。据市农业部门提供的资料,2000年洪湖市农业生产使用的农药品种有23类,农药总量达22.5万吨;2005年洪湖市农业生产使用的农药品种达43类,农药总量达31.5万吨;5年间,农药品种增加10类,农药总量增加9万吨,增加率分别17.7%和14%。由于长期广泛和大量的使用化学农药,导致土壤环境中的农药残留以及土壤与水体的污染问题,已严重危及动植物的生长和人体的健康。农药对水体的污染的主要途径有以下几种:一是农药生产的加工企业排放的含有残留农药物质的废水;二是农民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直接向水体施洒农药;三是农田中使用的农药随着雨水或灌溉水而向水体进行迁移;四是农药使用过程中,雾滴或粉尘微粒随风飘移沉降进入水体以及施药工具和器械的清洗;五是农药生产或作业中飘浮在大气中的残留农药随降水进入水体等。据调查,一般只有10-20%的农药附着在农作物上,而80-90%则流失在土壤、水体和空气中,在灌水与降水等淋溶作用下污染水体。
3、乡镇企业污染。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极大地带动了农村小城镇的复苏和兴起,但它使周边环境受到了严重污染。不少乡镇企业临江河、湖泊、河流、沟渠,而且直接向江河、湖泊、河流、沟渠排泄大量的污水、臭水和废水,使水体变色、水质变坏。如监利县在四湖总干渠上游兴建了一座小型造纸厂,每年向洪湖排放上千吨不经处理的污水,严重影响了洪湖的水体,使洪湖水质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污染。近些年来,随着对城市环境污染的严厉制裁,许多污染严重的企业将其污染源逐步转移到郊外乡镇,从而使乡镇的污染程度明显高于大中城市,而且这种污染的范围和程度均有迅速蔓延和加重趋势。
4、畜禽养殖污染。近年来,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迅速发展,不少地方先后办起了鸡、鸭、鹅、猪、羊、牛等畜禽养殖场,对当地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奔小康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促进作用,同时带来了对土壤和水体环境的污染问题。畜禽粪便堆放不仅占据大量土地,而且堆粪场(池)附近的农田由于粪水的直接浸蚀也失去了生产价值。此外,粪尿中大量氮、磷、氨渗入地下,使地下水中硝态氮、硬度和细菌总数超标,加上一部分畜禽养殖场兴建在江河、湖泊和沟渠旁,粪尿直接排入水中,使水体受到污染。农村居民因长年饮江河、湖泊、沟渠地表水,身体健康受到严重危害。
5、居民生活垃圾污染。农村居民生活污水和废弃物的污染也是农村水环境恶化的一个重要原因。所谓生活污水,是指人们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污水,如洗衣、洗脸、洗手、洗脚、洗澡、淘米、洗菜等生活用水,其生活用水中主要含有人的排泄物和生活废料。生活污水一般不含有毒物质,但是含有大量细菌(包括病原菌)、病毒和寄生虫卵。农村生活垃圾同工业垃圾一样利用率极低,大部分在露天堆放,这不仅占去了大片的可耕地,还随时传播病毒细菌,其渗漏液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导致农村生态环境恶化。
6、沟渠不畅污染。近些年来,由于农田水利建设滞后,沟渠严重不畅,导致沟渠水源不能循环,使寄生虫繁殖严重,春冬季居住在沟渠旁的农村居民饮用的是浑浊的泥水,夏秋季饮用的是有害的农药水,使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受到严重影响。
7、血吸虫疫水污染。人之所以会得血吸虫病,是由于生产或生活过程中皮肤接触疫水感染了血吸虫尾蚴,而尾蚴必须在有水的环境里才能从钉螺体内逸出并浸入人体。洪湖市是湖北省血吸虫重疫区之一,近来来血吸虫病患者成倍上升。据市血防部门调查,2005年全市血吸虫病患者25365人,其中晚血病458人,占血吸虫患者人数的1 .8%。特别是该市沙口镇汉沙村,全村人口382 人就有264人患有血吸虫病,占村人口总数的69.1%。从2000年以来,该村先后有6人死于晚血病,且30-40岁的青中年人占多数。究其原因,主要是生活在血吸虫疫水环境之中,长年饮用的是血吸虫疫水。几十年来,该村村居民饮水沟渠不通畅,一年四季是一沟死水,且钉螺遍布,是一条孳生血吸虫的臭水沟。因而,汉沙村农民饮用后极易患上血吸虫病。
8、围栏养殖污染。据市水利部门查实,洪湖沿湖的9个镇、74个村场、2万余农渔民在洪湖围网养殖达到13万亩,另外有外迁人员在洪湖围网养殖26.7万亩,共占洪湖水域面积39.7万亩,达70%以上。据科研报告,洪湖可承载的最大养殖量为不超过现有水域的10%,现在实际的养殖水面大大超过了洪湖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养殖承载极限。据市环保部门监测,每年养殖入湖饵料的总氮量2800吨,磷1400吨。与此同时,由于种植业普遍使用化学肥料,周边23个乡镇年用氮肥99870吨,磷肥81735吨,复合肥23746吨,入湖纯氮3700吨,磷400吨。种养业两项合计每年入湖的氮、磷元素分别占湖体水质中含氮、磷量的91%和94%。这种过度开发,一方面由于过度养殖削弱了水体自身净化能力,减少了洪湖的环境容量;另一方面湖面萎缩削减了淡化稀释能力,造成洪湖水质污染。
(二)产生原因
我们认为,洪湖农村水污染和水环境的恶化除以上问题造成的外,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现行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缺少了对农业水污染防治规定,也就是说现行水污染防治法律体系中关于农业水污染防治是空白。我国颁布的《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的立法原则和制度均是以城市为中心的,没有规定适合于农村生产、建设的法律制度及其实施手段和形式,也没有关于农村水污染的法律责任和规定。几十年来,洪湖市根本没有制定出台防止农村水污染,保护农村水环境的规章制度,从而自然导致了在农村水污染执法过程中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使农村水污染愈演愈烈。
农村农业污染对水环境的破坏日益严重,从表面上来看,是由于以上行为所造成的,但追究其更深层次的理由,不难发现,这其实是由于人们对于农村环境污染的轻视所引起的。水环境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它全面地包含了城市水环境和农村水环境,仅仅着重于城市环境的治理,并不能阻止整个水环境的恶化,忽视农村水环境的治理,只能使城市水环境的治理工作事倍功半。在已经进行的城市水污染的治理过程中,一贯只注重点源污染的防治,注重末端治理,忽视面源治理和源头控制。目前对面源污染的治理还仅仅是处在可性行研究阶段,或是在小范围的试验示范之中,还没有一个完整的面源污染治理规划,这就是造成了农村水污染日益严重的现状。
造成农村水污染一个更为深刻的原因,是农业产业结构的不合理以及现在条件下农民利益祈求的表达方式的不合理。洪湖农业生产率比较低,农民实现利益的唯一途径就是不断提高单位产量,也就是数量生产。但环境保护从根本上来讲,恰恰是对经济发展质量的要求,也就是说,环境保护要求经济发展要以最小的资源消耗最少的环境负担创造出最大的经济利益,而不仅仅是注重经济的数量产出,而且更不容忽视它的投入以及对环境造成的负担。目前,洪湖农村实行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无法形成规模化生产,各个家庭都有配置的生产资料,这样进一步加大了其对环境的排放量,更加剧了农村环境的污染。
三、洪湖农村水环境的防治对策
洪湖是个水网地区,水资源相到充足。在充分利用水体的自净能力的基础上对污染源进行治理。在制定水环境保护措施时,结合自身的经济、环境特点,因地制宜地寻找适合本地区的农村水环境治理与保护措施,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治理和保护农村水环境的目的。为治理洪湖农村水环境,改变农村水环境的现状,笔者提出以下对策:
对策之一:建立健全法律体系,提高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环境保护是一项具有极高的社会性的活动,它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参与和共同的努力,尤其需要广大人民群众从身边做起。目前,洪湖农村面临的是农民环境保护意识不高,缺乏环境保护知识,这就严重制约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据悉,洪湖市还没有出台关于农村水污染防治的规定,我国关于农村水污染防治的立法也还处于空白状态,因而在执法过程中无法运用合理的法律、法规,致使农村水环境的保护没有法律保障,更缺乏保护的法律手段,也无法处理污染农村水环境的行为。现阶段农村水环境保护的当务之急就是建立健全一个关于农村水污染防治的完善法律体系,为破坏农村水环境的行为设立法律依据,将农村水环境的治理与保护纳入法制轨道,从而切实保护农村水环境。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新闻媒体,广泛而大力宣传保护农村水环境的重大意义,提高农民自我保护意识,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农村水环境的管理与保护,积极监督行政部门和企业单位的各种行为,增强农村水污染治理与保护的科学性、民主性、广泛性、尽快改善农村水环境的状况,尽早恢复农村的良好生态环境。
对策之二:加强地方组织领导,环境治理列入政府行为。各级地方政府和行政管理部门是做好农村水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的关键组织,没有地方政府的领导,就不可能有效开展和积极做好农村水环境的治理与保护工作。当前洪湖市还没有把农村水环境的治理与保护工作列入政府的议事日程,也还没有制定农村水环境的保护与治理规划,仍是处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状态。在城市建设规划中,也没有将农村水污染工作纳入规划,使其规划不全面、不协调。因此,在建设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新时期,各级地方政府和各行政管理部门都应理清思路,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治理和保护农村水环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其工作的领导,切实为广大农民办实事、办好事,把治理农村水污染,改变农村水环境的工作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下决心治理农村水环境,使农村水环境日益好转。
对策之三:加强乡镇污染治理力度,强化环境管理措施。乡镇企业是破坏污染农村水环境的罪魁祸首之一,任意大量排放非达标水,对农村水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一是对乡镇企业项目要严格把关。凡是破坏污染农村水环境的项目,无论其经济效益多高,也不能立项上马,不能以危害农民生命代价为成本来获取暂时的经济利润,要让其污染项目流产。二是对农村乡镇企业的污水排放情况进行严密监管,并逐步提高其企业的污水治理技术,减少污水对农村水环境的直接污染。三是坚决关闭有污染的乡镇企业。对污染农村水环境的乡镇企业要痛下决心坚决关闭,不能故此失彼、因小失大,真正让农民生活在一个良好的水环境之中。
对策之四:加强农药化肥控制,走生态农业发展道路。针对农村种养业的特点,实行生态平衡施肥技术和生态防治技术,从农民自身中减少或控制农药、化肥的大量施用。在农药控制方面:一是可以开发、推广和应用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减少有害农药的使用量;二是研究采用多效抗虫害农药,发展低毒、高效、低残留量新农药,提高施药技术,合理使用农约。在化肥污染上:一是适时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宜农则农、宜渔则渔、宜草则草、宜林则林;二是多使用农家肥,尽量减少使用化肥;三是适时调整化肥品种结构,尽量采用高效、复合、缓效新化肥品种;四是增加有机复合肥的施用,大力推广生物肥料,减少或避免肥料流入水体和渗入地下水;五是采取一些经济手段遏制农药、化肥的大量和无限制使用,可以开征使用农用农药、化肥税,鼓励纳税人和使用者减少对农村水环境有损害的工序活动,从而逐步切断农村污染之源。
对策之五:控制养殖发展规模,积极推行生态养殖。养殖包括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畜禽养殖,要合理规划,适时控制养殖规模,建立生态型养殖场,加强畜禽的粪尿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一定规模、规范的粪尿池,减少粪尿的流失和对土壤的渗透,防止随意将畜禽粪尿流入沟渠、湖泊而污染水体。水产养殖,要根据湖泊、塘堰的承载量,适时养殖一些水产品,同时要减少氮、磷肥的使用量,防止水体富营养化。严格按照国家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有关湖泊管理规定,建立符合环保标准的养殖示范工程,走生态养殖之路,减少对农村水环境的污染。
对策之六:实行水利血防结合,综合治理血吸虫病源。洪湖流行的血吸虫病为日本血吸虫病,传播源种类多,除血吸虫疫区的水域传播外,还有耕牛,牲猪等粪便也可以传播血吸虫病,而且钉螺为水陆两栖,消灭钉螺的孳生环境,防治难度大。我们在防治目标上应当坚持“综合治理、科学防治”的方针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和农田水利建设工程,采取药物灭杀和土方填埋办法进行治理。对有血吸虫病疫的沟渠、坑塘等该改建的要彻底改建,阻止钉螺随水系扩散。同时在疫区打简单水井,兴建简易自来水厂,不饮沟渠、坑塘、湖泊的疫区水,按季节对周身的土壤和水体使用生石灰、漂白粉,以消除灭杀水体中的血吸虫尾蚴,减少对人体的侵害,使疫区群众生活在良好的水环境之中,让他们建设美好的家园,享受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