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四川省营山县正确认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从县域经济发展环境、水利工程状况的实际出发,准确定位,创新工作思路,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了当地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很有借鉴意义。
营山县位于四川盆地东北部,幅员面积1635.63平方公里,总人口96万人,耕地面积54.51万亩,人均耕地面积0.7亩,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县。近年来,营山县认真分析农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正视困难,迎难而上,从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入手,积极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取得了良好成效。
营山县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全国一样,随着农业税和农村“两工”的取消,环境和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发展面临四大难题。一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薄弱。目前,全县水利工程的蓄水能力不足1.4亿立方米,仅占年地表径流量的13.6%,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县尚有1/4的村没有骨干水利设施,仍是靠天吃饭。全县70座水库有50座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80%的塘堰等小微型蓄水工程老化失修,垮塌、渗漏严重;水库、塘坝和提灌站等渠系配套率不足50%。二是县级财力不足,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入微乎其微。以“十五”为例,“十五”期间,全县年财政收入6000万元左右,每年支农资金300万元左右,其中小农水经费不足5万元。三是农村大量青壮劳力外出务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缺乏劳动力。统计表明,营山县从事农业的农村劳动力由2001年的27.96万人减少到2007年的18.04万人;群众投劳从每年800多万个工日下降到了300万个工日。四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存在组织难。取消“两工”后,村内农田水利建设等公益性事业主要靠“一事一议”来组织。由于“一事一议”还处在探索阶段,基层干部在执行政策方面缺少经验,群众的民主议事意识和参与意识还不够强,致使“一事一议”的使用范围不广,成功率不高。目前,营山县658个行政村,仅有86个村开展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一事一议”,仅占13%,议事成功率不足50%。
面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营山县委、县政府把创新机制作为促进农建工作的突破口,走出了一条“政策推动,改革促动,效益驱动,激励带动”的农建工作路子,收到较好效果。一是政策推动。营山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决定》《关于大力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通知》《关于用两年时间解决全县农村不安全饮水特别严重农户饮水困难的决定》等一系列文件。这些政策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各项保障措施,有力地促进和推动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开展。二是改革促动。营山县按照“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强化管理权”的原则,深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将使用权、经营权通过公开拍卖、租赁、承包等形式交有社会、农村经济组织或农民个人,卖旧建新,盘活存量资产,使一大批农田水利设施重新焕发生机。自2001年以来,营山县相继对35座小(二)型水库、700余处山平塘、石河堰进行了拍卖、租赁、承包,回收资金735万元,新建、改造工程500余处。三是效益驱动。营山县按照“谁建设、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原则,通过制定优惠政策、资金扶持等措施,鼓励社会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民营水利工程已发展到500 多处,成为整个农田水利建设的有益补充。四是激励带动。营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将病险水库整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利示范村建设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各级各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年中定期督查通报,年终兑现奖惩,有力地调动了各级大搞农建的积极性,想农建、干农建在全县蔚然成风。
截至2006年底,营山县已建成大中小型水利工程6178处,其他微型水利设施9108余处,建成干、支渠1373公里;工程总蓄、引、提水能力达1.33亿立方米,设计灌面达到39.67万亩,保证灌面达28.95万亩,分别占耕地面积的72%和53%。由于有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有力支撑,2006年营山县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1.69亿元,工农业总产值46.52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4480元,地方财政收入638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465元,全县经济保持了较好的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