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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与改革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07/9/24    

一、行政管理体系

水利部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水资源统一管理、开发利用、节约保护、防洪抗旱、水土保持、灌溉排水、农村供水等事务。水利部农村水利司负责全国灌溉排水、农业节水、农村供水等方面的政策研究、规划、建设和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农村水利各项工作。

最基层的乡(镇)水利站多为县水利局的派出机构,直接面向农村和农民,提供灌溉排水、农村供水等技术服务。

二、法规与政策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等有关法律,制订了《灌区管理办法》、《特大防汛抗旱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补助费管理规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具体政策。这些法规政策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当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推行节水措施,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占用或者毁损农田水利设施,各级政府都要增加对农田水利的投入等。国家规定,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纳入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由政府投资兴建;大中型灌区的斗渠以下田间工程和小型灌排工程由农民或农村集体组织负责兴建,政府在资金上给予补助,补助比例视各地经济状况而定,通常约占工程费用的1/3~1/2。中央政府通过大型灌区节水改造、节水灌溉示范和农业综合开发、商品粮基地建设、以工代赈、扶贫等多种途径安排灌排设施新建与改造补助资金,各级地方政府也安排补助经费,扶持农村集体和农民兴修小型灌排工程、农村供水工程等。总体上说,受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投入能力的限制,目前农村水利建设的资金投入数量远不能适应需求。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正在逐步增加投入,同时深化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村水利投入机制。

三、灌区管理体制

(1)灌区管理体系框图如图4-1所示。大中型灌区目前多采用“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灌区建成后,由当地政府或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专业管理机构,负责对灌区取水枢纽、干渠、支渠等骨干工程运行维护和灌溉供水进行经营管理,在业务上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部分灌区设有由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有关部门、受益乡村、用水户代表等组成的灌区代表大会或灌区管理委员会,它是灌区实行民主管理的组织形式,有关灌区发展的重大问题,如水量分配、灌溉秩序、水费计收与支出等,由灌区代表大会或灌区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支渠或斗渠以下的工程和田间灌溉服务通常由受益农户推选代表组成支(斗)渠委员会或用水户协会负责管理。有一些灌区习惯采用以乡村行政区为单元的农村集体管理。分布于全国各地的众多小型灌区绝大多数由村民委员会或农民用水小组负责管理。

(2)灌区管理体制改革。20世纪80年代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以及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新情况,各地灌区开展了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改善灌排工程维护管理状况,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大中型灌区的专业管理机构改革做法主要是:实行精简机构,规范管理单位的岗位设置、岗位职责;通过对重要负责岗位的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建立人事管理上的竞争机制和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合理划分事权,明确职责,对不同岗位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严格考核,提高办事效率等。

对于量大面广的小型灌溉工程和大中型灌区的斗渠以下田间工程设施,目前各地多由村民委员会统一负责管理,或采用承包、“租赁”、“竞价承包”经营管理权等方式,将灌溉服务和工程运行维护责任落实到有能力、有经验的农民个人或小组,提高了水费实收率,改进了灌溉服务,减少了用水纠纷,工程管理维护状况得到改善。

近年来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更加引起重视,正逐步推广,国家鼓励多种形式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到2004年,全国已建立约6000多个用水户协会,它们对于改进支、斗渠以下工程设施维护和灌溉服务、水费征收等方面,取得了初步的效果。

四、水费

20世纪80年代以前,一些灌区水费标准很低,导致已建工程维修养护和管理经费不足,老化失修破损严重。1985年,国家制定了水费改革政策,要求农业灌溉用水水价按成本核算和计收。许多地方在确定农业水费标准时,采用分阶段逐步缩小与供水成本差距的方法。目前大多数灌区水费占供水成本的1/3~2/3。北方旱作物区多采用斗渠口计量,按用水量计收,水费标准多在0.05~0.20元/m3之间;南方水稻产区多按灌溉面积计收,大约在300~750元/hm2。各地灌区规模、工程设施、作物状况不同,水费差异很大。水费改革增强了用水户节水的积极性,对改进工程养护状况、改善灌溉服务、稳定灌溉管理队伍起了很大作用。

五、多种经营

大中型灌区管理单位在做好灌排服务的同时,利用当地水、土、机电设备以及技术等资源优势,发展种植、水产养殖业,兴办加工、旅游、餐饮服务等二、三产业。多种经营为灌区精简机构、安排富余人员就业、改善职工生活创造了条件,是推进灌区管理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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