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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农业水价改革和计收问题
  湖南武冈市水利局     邓建忠 刘光辉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07/6/28    

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三农”问题提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随着我国农业税征收的减免、取消,农业水价改革势在必行。客观分析农业水价正确处理农民减负是新形势下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探讨的问题。

一、农业水价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水价远低于供水成本。

建国以来,特别是六、七十年代,大兴水利,至今各类水利工程已经服役三、四十年。工程老化失修严重,工程运行管理维护以及更新改造,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目前的水价仅占供水成本的1/4,价格及成本差距较大。

2、公共安全公益性服务由灌区承担有不合理因素。

大多数水管单位既承担供水灌溉经营性任务,又承担着排涝和防洪等公共安全公益性服务。《水法》、《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水管单位用于社会公益性的成本费用由各级财政预算解决,用于生产经营性的成本费用通过价格予以补偿。但是,绝大多数水管单位属于自收自支或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财政补偿很少或根本没有。

3、水费收取不规范,入库率较低。

农业税取消之后,水费与农业税一并造册,同时收取的收费机制已经变更。目前,一般采取供水单位上门收费和委托乡镇代收的方式。上门直接向农户收取水费收得再好也有35%不能入库。一是孤、寡、老、病、残人员交不出水费占5%;二是外出打工人口多,田亩承租户不愿交水费,有10%以上水费不能落实户主;三是霸蛮户、钉子户不肯交水费占5%;四是上门征收水费零头数要舍去占5%;五是乡、村干部的劳务费要占10%以上。如果委托村组代收,水费的使用水管单位无法控制,大量水费坐支,被用于受益灌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费收缴管理制度无法执行,水费看来有,收来无,收上来也是白条。

4、工程状况影响水价。

水利工程大多是五六十年代建成的,由于建设标准低,后期投入严重不足,大多数工程老化失修不配套,渠系水利用系数低,渗漏严重。灌区在供水过程中,大量的水被浪费在输水途中,相应的用水量增多,灌溉受益面积减少,用水户水费增加,负担增加。

5、末级渠系配套不完善,缺乏计量设施,无法实行终端水价。

同一水源上、下游不同时受益,同等面积、远近灌溉片不同等用水。远灌片供水浪费多,田间受益少。同一灌区内,按亩或按方计收水费存有不客观、不公平因素。由于田间工程不配套,计量手段落后,灌区管理单位措施不力等原因,农业水费难以计收。

6、对农业水费存在更大的认识差距。

取消农业税之后,打破我国有史以来皇粮国税以农为主的税收结构。近几年,中央几个1号文件,从减免到取消农业税,到实施粮食直补,更是让农民如饮甘泉。农民挣开了种田交税的千年枷锁。这种形势之下,广大农业用水户就存在这种思想:谁向他们收钱,谁就不符合中央精神,违反中央政策。因此,更加拉大了用水交费和服务收费间的差距。

二、面对新形势做好水费计收工作

水费是水管单位的主要收入来源,是水管单位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更新改造的主要支出来源。近几年来,水费收取率逐年降低,现大部分水管单位职工工资没有保障,职工队伍难以稳定,水管单位难以运转,水利工程难以正常维护。长期下去,将会影响农业生产、农民增收,阻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1、建立适当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和补偿机制

以水管单位体制改革为契机,科学划分水管单位支出补偿渠道,即用于社会公益性的成本费用由各级财政预算支付;用于生产经营的成本费用通过制定供水价格予以补偿。缩小供水价格与成本之间的差距。对影响水价的政策性亏损,制定相关政策,通过转移支付,由各级财政对国有水管单位进行补偿。

2、改革农村供水管理体制

一是打破现有的供水管理体制,国有灌区管理单位通过延伸供水管理范围直接到农业用水户;二是建立多种形式的末级渠系管理组织,如农民用水者协会或由村组集体、个体以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获得末级渠系经营权等,让其直接参与农业用水的管理,替代基层行政组织的水量分配、水费收取和渠道维修等工作,理顺末级渠系供水体制,减少供水中间环节和费用。

3、引入市场机制,加强农业用水的管理。

让水真正作为特殊商品走向市场,建立供用水买卖新格局,打破“放水领导批条子,收费领导甩担子”的管水方式。通过宏观调控,采取定额管理,超定额累进加价的方式,充分利用价格杠杆,科学调控地表水、地下水和外来水,达到合理配置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的目的。

4、加强农业水费计收管理。

制定农业水费计收管理政策,规范农业水费计收、使用和管理,推行合理供水、计量收费、开票到户和公示制度,提高农业水费的透明度,使农业用水户用明白水,交明白费。

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对待用水交费和服务收费,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保护供水单位权益,提高农业水费收取率。

5、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加快末级渠系配套建设,完善计量设施,发挥工程效益。推行终端水价,提倡节约用水,减少供水成本。尽快建立和完善国家、地方、群众等多元化、多层次、制度化的投入机制。一是充分调动农民的投资和参与意识;二是加大对农村纯公益工程投资额度,对跨村、跨乡的农村水利工程,采取分级投资、分级管理的政策;三是将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国债资金、扶贫和以工代赈等用于水利建设的资金捆绑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果;四是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使“一事一议”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特别是落实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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