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农水(供水)处:
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制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政策的精神,合理确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经研究,决定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情况专题调研。请你省(区、市)尽快做好有关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调研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用地情况,主要包括:
1、水厂用地总面积、构(建)筑物用地面积、净水设备用地面积,绿化和道路等其它用地面积。
2、工程设计供水规模、水源类型及水质状况、管理人员数量等与工程用地面积的相关性。
二、调研范围
本次调研工作采用实地调查、资料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每个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按照不同设计规模、不同水源,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工程进行调研,每类工程原则上不少于3处,每个省(区、市)调研50-80处工程。
三、具体要求
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此次调研工作,书面材料和调查表请通过电子邮件于11月10日前报水利部农村水利司供水排水处(电子邮箱:gsc@mwr.gov.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农村水利司 荣 光 010-63202881
附表: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建设用地情况调查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