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9日 星期
  
返回主站
频道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来源:水利部农村水利司网站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农村水利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
办农水函[2015]1163号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5/8/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根据水利部2015年第6次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执行月调度会商有关要求,现将截至2015年7月底农村水利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进度

截至7月31日,2015年度农村水利项目投资完成率35.2%,中央投资完成率43.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全部开工,投资完成率为77.7%;农田水利类项目进度总体偏慢,前期工作审批完成率84.7%,招投标完成率33.7%,开工率26.6%,投资完成率7.5%,其中中央投资完成率12.4%。各类项目分地区建设进度具体见附件1。

(一)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2015年度中央下达总投资计划361.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67.5亿元,地方配套94.4亿元,用于解决6434万农村人口(5730万居民和704万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建设2049处区域水质检测中心。截至7月31日,地方分解下达总投资计划387.1亿元,所有项目均已开工,投资完成率77.7%,建成工程解决3408.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占计划解决人数的53%。江西(99.5%)、内蒙古(98.4%)、山东(97.5%)、甘肃(95.4%)、河南(94.6%)、福建(92.5%)投资完成率较高,河北(69.0%)、四川(68.5%)、青海(66.2%)兵团(65.3%)、海南(58.7%)投资完成率低于70%。

(二)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2015年度中央下达总投资计划130.8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00亿元,地方配套30.8亿元。截至7月31日,项目前期工作审批完成率88.1%,工程招投标完成率37.7%,工程开工率26.5%,投资完成率5%,其中中央投资完成率5.6%。宁夏(22.7%)、新疆(17.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5.5%)和四川(7.9%)中央投资完成率超过平均水平,内蒙古(2.8%)、浙江(2.3%)和陕西(1.9%)完成少量中央投资,河北、山西、辽宁、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云南、西藏等13个省份中央投资完成率为0。

(三)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项目

2015年度中央下达总投资计划11.3亿元,其中中央投资7亿元,地方配套4.3亿元。截至7月31日,项目前期工作审批完成率96.9%,工程招投标完成率46.2%,工程开工率40%,投资完成率19.1%,其中中央投资完成率12.4%。除江苏中央投资完成率91.3%、陕西和宁夏中央投资完成率分别为17.2%和11.4%外,山西、辽宁、黑龙江、安徽、湖南、湖北、甘肃等7个省份中央投资完成率为0。

(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2015年度中央安排资金176.1亿元,地方安排配套资金175.5亿元。截至7月31日,项目前期工作审批完成率85.7%,工程招投标完成率36.1%,工程开工率29.2%,投资完成率14.6%,其中中央投资完成率18.1%。重庆(100%)、宁夏(61.6%)、内蒙古(55.7%)、甘肃(54.3%)、广西(49.6%)等省份中央投资完成率超过40%,贵州等15个省份完成部分中央投资,天津、山西、辽宁、吉林、上海、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海南、西藏、大连、宁波等14个省份中央投资完成率为0。

(五)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

2015年度中央下达总投资计划32.3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4.3亿元,地方配套8.0亿元。截至7月31日,项目前期工作审批完成率79.8%,工程招投标完成率12.1%,工程开工率4.0%,投资完成率1%,其中中央投资完成率0.6%。四川(7.4%)、浙江(5.7%)、湖北(2.5%)、内蒙古(2.0%)、重庆(1.6%)等省份完成部分中央投资,其余25个省份中央投资完成率为0。

(六)牧区节水灌溉示范项目

2015年度中央下达总投资计划2.5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亿元,地方配套0.5亿元。截至7月31日,项目前期工作审批完成率为57.1%,已安排项目的12个省份均没有完成招投标,投资完成率0.2%,其中中央投资完成率0.3%。仅四川省完成少量中央投资,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完成率为0。

二、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明确目标

各地要严格执行水利部《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实施细则》,以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当年中央投资完成100%、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当年中央投资完成90%以上、其他农田水利项目当年中央投资完成80%以上的建设进度为目标,以2015年7月底进度为基础,以剩余中央投资为控制指标,以月为单位,分项目、分类型制定项目建设进度计划。要抓住中央投资计划分解下达、前期工作审批、招投标、项目开工等关键节点,进一步明确时间期限。对前期工作滞后,施工期有限的地区,必须加大督导力度,督促其尽早开工。

(二)加强监督检查

各地要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和建设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确定督导检查的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采取定期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中央投资计划分解下达较慢、前期工作滞后、配套资金落实不力,以及没有达到建设进度计划既定目标的项目,要采取通报、约谈、督办等措施,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项目,应商有关部门及时调整当年投资计划和资金预算。

(三)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要加强农村水利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及时更新数据,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要做好农村水利项目建设投资计划执行月调度的报送工作,省级农村水利部门应做好上报数据的审核工作,并加强与进度统计及调度管理部门的衔接,确保数据准确、一致。各项目的中央投资计划分解下达、前期工作审批等情况以正式印发的文件为依据。

请你省(区、市)将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及项目建设进度计划(详见附件2、3),于2015年8月19日前报送至水利部农村水利司。

联 系 人:王欢 王适

联系电话:(010)63204416   (010)63202802

附件:1、2015年农村水利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表

      2、2015年农田水利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表

      3、2015年农田水利项目建设进度情况表

 

水利部办公厅                  

2015年8月14日                 


文档附件区
(1)、2015年农村水利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表(Excel格式)
(2)、2015年农村水利投资完成进度计划(Excel格式)
(3)、2015年农村水利工程前期准备进度计划(Excel格式)
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主办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4  京ICP备0601348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227
网站负责人:灌排中心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郭慧滨  电话:010-63202955  电邮:guohuibin1964@163.com
累计点击量: 188696400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