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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水利部安全监督司网站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8.01”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办安监[2016]181号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6/9/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部直属各单位:

2016年8月1日8时35分,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三渡镇平丰村五星组的新蒲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蓄水池顶部的预制板垮塌,造成8人死亡、1人受伤。这是一起小微型水利工程建设因建管、设计、施工、监理各方失职失责导致质量失控的较大事故。目前,该起事故正在由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调查处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现将遵义市“8.01”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通报全国,并提出要求如下。

一、必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地区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的重要指示,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杜绝侥幸心理,坚决防止由于认不清、想不到、抓不实、管不严导致风险、隐患蜕变成生产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压紧压实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和监管手段,从水利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强化安全监管。要依法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各参建方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机构,配足监管人员,完善规章制度,细化安全措施,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岗位和个人。

二、从严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水明发[2016]28号)的要求,组织开展在建水利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加强对人饮工程、山塘水窖、引调提水以及水土流失治理等小型水利工程的隐患排查治理。对于查出的风险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于不具备条件难以立即整改的,要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必要时,要停工停产,确保安全。

三、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水利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和创新,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要在认真梳理现有安全生产制度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建立健全包含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投入制度、激励约束制度等的水利安全生产制度体系。要在提高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做到铁的制度、刚性执行,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培训教育。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各级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管理。要加强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的监督检查,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一线从业人员特别是新职工、农民工岗位安全教育与培训,尤其要对应急预案、施救方法进行重点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高作业人员自救互救能力。

五、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事故责任。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失效”和“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加强对今年已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督导,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水利部办公厅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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