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2002]45号)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全国水管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评估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研究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对策措施,经部领导同意决定于近期开展水管体制改革抽查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调研目的
了解和掌握各地水管体制改革完成情况,总结改革工作,研究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对策措施,督促各地深化改革工作,巩固改革成果。
二、抽查调研的主要内容
按水管体制改革抽查调研大纲(见附件1)要求,对改革内容逐一进行查验。具体包括:组织机构、改革方案、分类定性、两项经费、管养分离、内部改革、人员分流与社会保障、水价改革及省级改革验收等。
三、组织形式
此次抽查调研由水利部统一组织,由部水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流域机构组成5个抽查调研组,对全国10个省(区、市)进行抽查调研。其中,建管司牵头2个组,政法司、人事司、农水司各牵头1个组,每个抽查调研组由3~4人组成,分别由建管司、政法司、人事司、农水司1名司局级领导带队(具体分工见附件2)。
四、抽查调研方式
本次抽查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召开座谈会。一是与省(区、市)水管体制改革有关部门座谈。请省(区、市)水利厅(局)汇报全省(区、市)水管体制改革总体情况。邀请财政、发改、编制、劳动保障等部门参加。二是与抽查市(县)及水管单位座谈,了解市(县)及水管单位改革情况。三是召开职工座谈会,请职工代表评价本单位的改革情况(10人左右,含2名离退休人员。职工代表要有基层一线管理人员),了解职工对水管体制改革的满意度以及存在问题和建议等。
(二)现场查看。选改革任务重、改革难度大的1~2个水管单位及改革较好的1~2个水管单位进行现场查看。查看水管单位改革情况和水利工程管理情况(包括查看维修养护单位)。
(三)查阅资料。查阅改革各环节有关文件和资料,包括组织机构、改革方案、分类定性、两项经费、管养分离、内部改革、人员分流与社会保障、水价改革、省级改革验收等。
五、时间安排
2009年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各抽查调研组分赴有关省(区、市)进行抽查调研,具体时间由牵头司局确定。请各组于4月15日前将抽查调研报告连同抽查调研相关表格(附表)一并交部建管司。建管司汇总编制水管体制改革抽查调研总结报告,向部领导汇报。
请各有关省(区、市)高度重视此次抽查调研工作,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联 系 人:肖向红 陈惠秀
电 话:010-63202806
电子邮箱:xiaoxh@mwr.gov.cn
附件:1、水管体制改革抽查调研提纲
2、水管体制改革抽查调研分工表
二00九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