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灌排中心 水利资讯 领导之声 政策法规 技术标准 规划方案 文件汇编 调查研究 学习园地 经验交流 科技推广
2025年6月18日 星期三    
       饮水安全 农村水电 专题荟萃 图片集锦 会议报道 典型交流 培训课件 专业视频 国际农水 专项工作 资料共享
                        
  
当前网站将于今年底关闭,点击跳转至新版网站,http://gpzx.mwr.cn
首页 > 文件汇编 > 省级文件选编 > 正文
浙江:关于做好2011年度农业用水定额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浙水保〔2011〕21号
  浙江省水利厅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1/5/11    

各有关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大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水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水保〔2011〕17号),为进一步做好2011年度我省农业用水定额管理试点工作,我厅制定了《浙江省农业用水定额管理试点2011年度工作计划》,请各地严格按计划要求,认真做好本年度试点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试点灌区要切实加强项目的组织领导,落实试点运行经费,确保观测工作顺利开展。试点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纳入年度考核目标。

二、加强日常观测,进一步完善监测系统。试点单位要加强日常观测,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浙江大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继续做好量水设施的检查和率定工作,进一步升级完善“农业用水定额管理实时监测系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要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技术指导,做好检查和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观测工作有序、准确开展。

三、建立和完善节水激励制度。尚未建立节水激励机制的试点单位应根据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参照其它试点的先进经验,尽快建立节水激励机制;已建立节水激励机制的试点单位,应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

四、加大宣传,巩固和辐射试点成效。试点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灌区群众节水意识。同时,结合当地实际,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辐射到试点所在的全灌区及周围类似灌区,进一步探索农业用水定额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推进我省农业节水管理工作。

附件:浙江省农业用水定额管理试点2011年度工作计划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摘自:浙江水利网

文档附件区
(1)、浙江省农业用水定额管理试点2011年度工作计划表
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主办 电话:010-63204221 京ICP备0601348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