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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水利行动实施方案
桂水办〔2013〕5号 2013年5月7日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3/7/1    

为切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的部署,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水利工作实际,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水利行动的重要意义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清、水美、水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也是“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的重要内容。各级水利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水利工作在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组织好、实施好“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水利行动的各项工作。

二、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水利行动的目标任务

在八桂大地上,遍布在乡村的中小河流、山区河道、水库水塘既是乡村群众生产生活的主要水源,也是构成美丽乡村的重要水环境;农田灌排渠系既是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也是勾画打造清洁田园的线条和框架,必须坚持科学态度,把握工作重点,以加快推进乡村水利工程建设为切入点,把水利工程建设与水生态、水环境整治相结合,以水利工程建设促进水环境整治,以水生态展现水利工程风貌,有力有序地构建“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的新农村、新风貌。

(一)以河流水塘治理为重点,通过实施中小河流、水塘和重点山区河道治理工程,打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水景乡村。一是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抓好河岸加固整治、河道清淤疏浚,确保河道安全行洪,使河岸更加牢固、更加美观、更加整洁。积极采取生态治理措施,提高河流水体自身净化调节功能,改善河道生态功能。在村镇附近和一些群众活动较多的河段,积极配合建设部门和园林绿化部门,因地制宜建设一些沿河景观带和群众休闲场所。2013-2014年,完成规划内中小河流治理130处,整治河道400公里以上。二是加快水塘整治改造。继续推进城乡风貌改造中的水塘整治改造,为全面推进水塘整治改造做好示范样板。各市、县(市、区)组织开展一批村前村后水塘的整治改造,通过清淤治污、护岸固坝等措施,增加水塘的蓄水保水以及水体净化能力,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堤坝塘岸进行生态绿化美化,使水塘成为清洁乡村、美化环境的亮点,打造一批乡村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示范村。三是加快重点山区河道治理。抓好山区重点防洪乡村河道治理,采取拦滞、分洪、疏浚清淤和护岸防冲、绿化固坡等工程措施,保持河道水流顺畅,岸青水秀。到2015年,基本完成规划内的重点山区河道整治试点项目建设任务。

(二)以农田水利建设为抓手,通过实施渠道防渗、渠道清淤和节水灌溉,打造“渠成网、田成方、渠通畅、水流畅”的田园风光。一是积极实施渠道防渗。加快实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采取“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方式,加大农田灌溉渠道防渗建设,逐步完善农田灌排渠系,不断提高渠系水利用率,不断绘就“渠成网、田成方”的田园新画卷。2013-2014年,完成防渗渠道1.4万公里以上。二是积极实施渠道清淤。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开展渠道、水沟的清淤疏浚,全力打造水清渠畅的农田灌排水系,使田园更加清洁,使田园更加美化。2013-2014年,完成清淤整治渠道8万公里以上。三是积极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以糖料蔗高效节水灌溉为重点,推广管道输水、喷微灌技术,推动土地流转整合,建设一批现代化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园区,打造乡村现代农业发展新亮点。到2015年,发展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00万亩以上。

(三)以农村人饮安全为目标,通过提高乡村自来水普及率,打造“安全、卫生、清洁、便利”的用水环境。一方面,推进连片集中供水,积极实施自来水入户工程建设,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到2015年,实现与全国同步解决规划内1779.64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75%。另一方面,配合环保部门实施水源地保护,通过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修复、水资源合理配置等措施,对乡村集中供水水源地实行导截污工程、生物治污工程、隔离防护工程和水源地水质监测,实现乡村饮用水水源水质、水源地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目标。

(四)以水土流失治理为手段,通过实施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和坡耕地改造,打造“山青、水秀、生态”的乡村环境。一是大力加快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按照“因地制宜、分类防治”的原则,以重要水源区、水土流失严重的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为重点,积极实施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努力实现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二是大力加快坡耕地改造,按照“集中连片、规模治理”的原则,以坡改梯措施为主,以完善配套灌排渠系、田间道路等为辅,加快建成优质高效的基本农田,促进农业增产和生态改善。三是大力配合林业部门积极推进“绿满八桂”活动,采取综合措施,搞好水土保持,加快治理步伐,绿化乡村环境。

(五)以水库除险加固为契机,通过加强库容库貌整治和库区水面清洁,打造“水清洁、水生态、水环境”的安全屏障。一是加强库容库貌清洁整治。切实抓好水库管理工作和生活区的清洁卫生以及绿化美化,努力打造成为花园式单位。认真整治水库大坝内外坡,清理大坝范围内的垃圾、污染源和杂草杂物。二是加强库区水体的清洁整治。清理库区违法养殖,禁止在水库超量超标养鸭、养鱼,禁止投放带有钾、磷、硫化学物的饲料,以及糖厂的滤泥和动物的尸体等污染物。三是加强水库污染面源整治。禁止向水库排放各种工业、农业、养殖业污水及废弃污染物。四是加强水库迎水面整治。禁止在迎水面大面积种植速生桉,禁止在迎水面超过25度的山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在迎水面山地上大面积施肥和喷洒农药等污染水质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上清洁安全的水库水。

三、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水利行动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水利厅“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水利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杨焱厅长担任组长,顾跃副厅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厅领导担任副组长,厅相关职能部门(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村水利处,与冬修办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农村水利处陈润东处长兼任。各级水利部门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认真抓好“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水利行动的各项工作。

(二)强化项目建设。各级水利部门要积极整合各项涉水建设资金,统筹安排,强化工程建设。要根据资金计划,加快工程设计、技术审查、招标投标和工程施工,集中资金、集中力量加快“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水利行动的各项建设任务。要充分发动乡村群众投入水利项目建设中去,以自身的努力来改善自身生产生活环境。

(三)强化生态质量。“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水利行动的各项工程建设都要坚持生态设计,质量第一,注重工程措施与生态建设相结合,突出“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生态理念,努力实现水利工程与乡村景观、生态环境相协调,把水利项目建成“安全、生态、便民、惠民”工程。

(四)强化督查指导。继续完善水利督查联系工作制度,水利厅14个督查组继续对应各市开展督查指导,定期不定期对“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水利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各级水利部门也要加强督查指导,确保“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水利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强化宣传发动。各级水利部门要大造舆论,大造声势,争取全社会关注支持“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水利行动,引导和发动人民群众自觉投入“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水利行动中去,使“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水利行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水利厅在“广西水利信息网”上开辟专栏对“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水利行动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并邀请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各地工作进展情况,推广典型,曝光落后,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链接:广西区委区政府《“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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