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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水利部安全监督司网站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补助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专项稽察通知
办稽察函[2017]73号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7/1/22    

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局):

为了解各地区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工程和县级以下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以下简称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保障维修养护资金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资金安全,确保中央补助资金效益充分发挥,经研究,定于2月下旬,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办公室(以下简称部稽察办)组织开展中央财政补助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专项稽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稽察时间

2017年2月20日至3月7日,工作周期约15天。

二、稽察内容

(一)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制度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制定农田水利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是否建立奖惩激励机制。

2.实施方案审批情况。主要包括县级及灌区、泵站管理单位是否按要求编制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实施方案;省级是否及时审批实施方案;省级是否及时报送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排备核表。

3.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资金是否及时下达到具体项目、及时拨付;是否全部用于维修养护;是否符合《水利部关于做好中央财政补助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安排使用的指导意见》(水财农〔2016〕53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15〕172号)相关规定;是否存在滞留、侵占挪用和套取资金等问题。

4. 项目实施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实施内容是否与批复的实施方案内容一致;实施进度和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及时组织进行验收;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开展检查、抽查工作。

(二)县级以下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项目申报审批情况。主要包括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否按照财政部、水利部相关文件要求组织编制县级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方案),并按时完成合规性审核和批复;是否编制全省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方案),并按时报水利部备核。纳入年度实施计划(方案)的项目是否符合条件,批复的项目实施内容是否全部用于工程维修养护。

2.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建设任务是否按照批复的年度实施计划(方案)内容全部完成,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实行合同管理及合同执行情况;是否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并按时将验收情况及工作总结报送水利部等。

3.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主要包括中央补助资金是否及时下达,并足额拨付至工程管理单位;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水利部关于做好中央财政补助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安排使用的指导意见》(水财农〔2016〕53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有关工作的通知》(办建管函〔2015〕1568号)相关规定。

4.绩效情况。主要包括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否组织进行绩效评价;资金效益是否有效发挥。

(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2015年水利部开展的中央财政补助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组织形式

部稽察办共组织24个稽察组,每组5~6人,各稽察组由稽察特派员负责,成员由特派员助理和相关方面专家组成(稽察分组情况见附件1)。

四、工作方式

专项稽察以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抽查县(市、区)和项目由各稽察组随机选取,每组选取不少于3个县(市、区)开展稽察。稽察工作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文件资料、查看工程现场、交流反馈意见等形式进行。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稽察组开展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__省(区、市)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汇报提纲》(附件2)认真准备汇报材料,组织填写《__省(区、市)2016年度中央财政补助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附件3),并按《各有关单位需要提供的主要资料清单》(附件4)要求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2.各稽察组要切实履职、深入实际,认真填写《__省(区、市)抽查县2016年度中央财政补助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附件5)。

3.稽察工作中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水利部党组相关实施办法以及廉洁稽察八项规定等要求,轻车简从、廉洁稽察。同时,要做好安全保障工作,确保稽察工作平安顺利。

请确定1名处级干部作为稽察工作联系人,并将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于2月17日前告知各稽察特派员助理。

部稽察办、安监司联系人:李鑫  电话:010-63205269

部财务司联系人:蔡泓  电话:010-63202799

部建管司联系人:王健  电话:010-63202687

部农水司联系人:袁晓奇  电话:010-63204520

部建安中心联系人:刘燕  电话:010-63204015

文件及表格请到水利安全监督网(http://aqjd.mwr.gov.cn)下载。


文档附件区
(1)、稽察人员与分组情况表(Word格式)
(2)、省(区、市)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汇报提纲(Word格式)
(3)、省(区、市)2016年度中央财政补助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Excel格式)
(4)、各有关单位需要提供的主要资料清单(Word格式)
(5)、省(区、市)抽查县2016年度中央财政补助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Excel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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